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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獅子貓她爹

    作為男人,你好意思要彩禮嗎?雖然彩禮是以結婚為前提的,並且是領證,也就是法律意義上的結婚為前提的,但作為一個男人,你明明知道自己不到結婚年齡,你卻和女方舉辦了婚禮,而且還讓女方懷孕,並且生了孩子。女方付出的代價很大,你不但不珍惜人家,還在月子裡虐待人家,導致人家做了病,回孃家養病,人家提出離婚,你還想要回彩禮。你們談什麼離婚?連個結婚證都沒有,哪來的離婚?臉皮夠厚的。說你倆無知還差不多。至於彩禮,你就別想了,女方完全可以去法院起訴你虐待罪,要求你承擔因你虐待她,給她造成的身體上,精神上的損失。如果女方病情很嚴重,甚至都可以追究你的刑事責任。明智點還是去女方父母家,給人家賠禮道歉,並給女方提供各種治療,讓她早日恢復身體健康。這才是你應該做的。

  • 2 # 生活小世界

    人要臉樹要皮阿,人家都是孩子他媽了,你還有什麼不滿足的;竟然還把人家虐待到需要治病,現在還想要回彩禮?人家女方沒有向你索要賠償你就燒高香吧。

    竟然還想著要錢,人家不回去你那裡是最正確的選擇,我覺得你應該去精神科好好看一看。

  • 3 # 西安心情

    首先,沒有領取結婚證屬於同居關係,有沒有孩子都不屬於合法夫妻;所以日子過不成了也沒有離婚一說。

    現在是法治與德治結合的社會,想不通為啥不領取結婚證呢?而且都有孩子了;所以從法律層面上講,彩禮和家庭其他財產的分割以雙方協商解決為主。

    從道理倫理層面上說,男人家暴,致使女人身體傷病,這是無恥的行為,告到法院至少也能夠成人身傷害。在這個前提之下還好意思要彩禮?缺乏基本的德行與人性。

    送彩禮的內涵實質是感謝女方父母含辛茹苦地把女兒養大,是表達謝意的一種方式,我覺得不管你們的“婚姻”能維持多久,只要女方無騙婚之類違法行為或者大的過錯,男方也就沒有理由要求返還彩禮。

    離婚是不可能的,但是女方可以以長期家庭暴力為由起訴,要求解除同居關係,這個是能得到法律支援的。

    人海茫茫,熙熙攘攘 其實求得一份姻緣很不容易,所以彼此都得珍惜。現在早已不是男尊女卑的封建舊社會了,所以男人必須疼愛與呵護自己的女人,女人少嘮叨男人別動粗,以持家促和諧為目的,好好過日子不好嗎?千萬別讓自己的人生價值打折扣,也不要在衝動之下留遺憾。

  • 4 # 韓昌辰

    做夢那吧,人家都為你生孩子了,不想跟你過了多數是男人的原因吧,孩子多少錢?還想要彩禮瘋了吧,多少錢你能買個人

  • 5 # 也許很久很久

    很想痛罵這個無恥的提問題的人一頓。

    但現實好像是他們沒領證,是可以要回彩禮的。現實就是這麼扎心。

    孩子判給女方,男方每個月付撫養費。

    但現實經常是男方死活不給撫養費,女方為了遠離這種不要臉人渣的騷擾只好不了了之。現實就是這麼扎心。

  • 6 # 雨飛花舞

    可以要,前幾天就有個這種案子,法院判女方退錢,小孩另說,小孩和彩禮不參合。不以結婚為目的的戀愛同居都是耍流氓。

  • 7 # 簡簡單單141167

    把女方虐待生病了你還好意思說要彩禮回來,女方應該告男方虐待罪,女方生病住院不要錢嗎?還好意思舔著臉在這裡來說,你這種人最好一輩子在娶不到老婆,讓你單身一輩子

  • 8 # 桃之妖妖75869938

    娃都生了,還要彩禮???白睡了這麼幾年,娃都睡出來了,還說彩禮???垃圾吧你!還有,現在的年輕人都怎麼了?沒領結婚證就同居還生孩子,將來你再結婚,這個孩子就是個私生子啊!都是讀過書的人,怎麼連點基本的法律意識都沒有,婚姻是受法律保護的,不結婚,你就自己吃虧受罪吧!

  • 9 # 你是良辰我是美景

    女方家有人嗎?打殘了,彩禮當醫藥費還給他,活得連個人都不做了,爬一輩子得了,有臉要彩禮就的和女人一樣,付出代價!

  • 10 # 脈脈的故事

    沒理由要回吧。一日夫妻百日恩,更何況是給你生兒育女的那個人,在她最好的年華嫁給你,給你生孩子,你卻虐待她,在她生病期間沒有照顧關心,我想任何一個人都會心寒和失望,所以她提出離婚情理之中,可畢竟你們已經有一個孩子了,想想你們在一起的初心,甜蜜的回憶,如果還愛她就改變自己,盡到一個男人,一個丈夫,一個父親該盡的責任。如果不愛,無話可說。

  • 11 # 一個小小草民

    你們沒有辦結婚證只能是屬於同居關係,所以也不存在離婚一說。只能說是解除同居關係。

    象你這種情況男方給的彩禮不能要回去,因為女方無騙婚行為或者其它大的過錯,女方已經生育就是最好的證明,共同的生活時間也足夠長了。

    從同居到分居你們自己協商好就行,一般不需要上法院。上法院主要是因為子女撫養與財產分割問題。

    你這種情況,如果男方家暴屬實,處理對女方有利。如果協商不成,男方糾纏,女方可以告到法院,要求解除同居關係,解除同居關係這個沒懸念,這就是人們常說的,在一起需要兩個人同意,分手只需要一方。

    我就覺得你們兩個是沒到結婚年齡的小屁孩,是不成熟的人,結婚時也不懂愛情、責任。有的是性,以為婚姻就是生兒育女。結果鬧成這樣。

  • 12 # 小xiongxu

    生了孩子這種,說明一起生活過,法院不會判返還彩禮,沒有結婚,屬於未婚同居關係。如果要解除同居關係。你們有孩子,你要付撫養費的!另外,你在月子期間毆打對方,如果對方告你,你還得再出一筆醫藥費、精神損失費這方面的賠償。你把人家打得治了半年還沒好,到了法院,你肯定涼涼。不用說了,你輸定了。另外,孩子不會判給你 因為兩歲之前都是跟媽媽,如果孩子兩歲之後,對方的生活條件比你好,你要回孩子基本上無望。因為法院回考慮,你有暴力傾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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