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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躺著看月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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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吾愛你中國
動物不能上公共交通,不知道呀,公交車司機車長幹啥的,為什麼要讓狗上車!狗主人負主要責任,公交車司機車長負次要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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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白色的夜105630471
天天讓沒有執法權的人承擔這個那個,當流氓與責任人發生衝突,又是責任人不文明,罰款賠償!!狗上公交是個問題,狗沒上公交前就沒問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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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狼行天下57642907
如果有一百個愛狗人士帶狗上公交車,狗在公交車上咬了人。百分之九十以上的會推脫責任,甚至怪公交公司沒有明文規定不準帶寵物上次車,幾乎會百分之百的說公交公司或者司機沒有盡到提醒義務!出事後還可能會有一群和稀泥的律師會跟著說公交公司沒有盡到和旅行提醒義務!然後我們的人民警察很可能會從中調節,公交公司和狗主人共同承擔!這就是國內的現實境況,無法評論誰對誰錯,如果是我我會離所謂的愛狗人士遠一點,有多遠躲多遠!因為我怕!打心裡怕!怕被咬了沒人認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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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範態閒
那要看事情嚴不嚴重有沒有傷到人,如果只是抓破衣服那毫無疑問肯定是寵物的主人賠了,但是如果傷到人而且傷的比較嚴重。那麼公交車司機才是最大的責任人。因為帶著寵物狗是不能上公交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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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抱不平是誰
狗畢竟是畜牲,人的情感太過於依賴這種低階動物隨時有生命危險。在國家沒有對養狗有效立法之前還是建議全民滅狗,消處狗患,還大家一個安寧的生活環境。國家應立法養狗和買車一樣,必須強制交納各種高額保險費用,不套狗繩罰多少錢,不套嘴套罰多少錢,不處理狗便罰多少錢,如果發生狗傷人的慘劇狗主人要負刑事責任,讓狗主人得到應有的懲罰,在重罰之下你看那些所謂的愛狗人士還剩幾個?如果指望素質道德已經遠遠約束不了華人文明養狗了,現在的法律對他們太寬容,慣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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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手機使用者95772143706
當然是狗主人了,小孩犯錯父母責任,那既然狗主人把狗當作小孩一樣來養,還寵著慣著那狗所犯的錯就應該由狗主人來承擔責任,愛狗人士都是有,當要承擔責任的時候卻沒有人主動站出來承擔責任了,這是什麼世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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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765318退休公務員
我一看就知道自己不是那狗主人(漂亮富姐)的對手,立刻打消了找她賠的念頭,轉而打算找公交公司,一方面他是單位而且有政府背景油水厚賠得起,二方面這麼多人找它,連這次公交衝到河裡死了人都判司機負責、進而找公交公司賠償,我怎不搭個上水船呢?撈得一個算一個 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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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十三塊五毛錢的雜事論
首先根據規定來,如果寵物不允許帶上公交,那麼公交公司宕機,寵主我覺的都有責任,如果,允許帶上車,寵主沒有看管好,就像小孩子闖了禍,監護人要負法律責任,,所以我覺得寵物主人怎麼樣都有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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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Gamgaulin
帶狗乘公交車抓破乘客衣衫,寵物惹禍應該由愛狗人士全部負責。
愛狗是種大病,坑己更害人,是當今不折不扣的全囯性公害。有病就該治,全社會對狗奴這類精神病患者絕不該有絲毫縱容,否則就是預設狗奴對廣大公民權利和安全的肆意侵害。私人養狗必擾民,擾民惡習就該堅決剷除,而不該用“文明養狗”這種空話屁話來敷衍公眾、掩蓋各種狗患的駭人真相。
城市養狗,狗叫聲噪人和狗糞汙染環境我相信很多人都領教過。我們小區半夜三更狗叫噪聲影響人是常事,加上狗咬人後狗主子還橫行無理的行為也眾所周知。愛狗人士多半是低品質人群。
大家都不喜歡狗,尤其是晚上下班的時候,無緣無故就被追,被咬了找愛狗人士報銷狂犬病疫苗費給報銷嗎?建議把流浪狗全部宰殺做成狗肉罐頭運到貧困地區改善生活。
養狗人是十分自私的,禁狗令是全體有識之士的心願。
重慶市民小李抱著寵物狗乘坐公交車,哪知惡狗太調皮,將前排一位大姐的衣服抓破了。小李拿出50元錢賠償,可大姐卻稱衣服是新買的,原價1500元,要求照價賠償。雙方爭執不下,只好請來民警調解。
2016年8月30日16時許,南岸區天文派出所民警接到報警後,趕到南坪178路公交車車站。
民警給小李進行了普法宣傳,根據城市公共交通條例規定,乘客應當遵守社會公德,講究文明衛生,不得攜帶寵物乘車。
有關規定指出,出現上述情況時,寵物主人要負主要責任。
另外,乘客帶寵物上公交車時,駕駛員也應該及時阻止。若司機不負責任地允許寵物上公交,也將承擔連帶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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寵物狗本來就不允許帶上公交車,你狗還抓破了別人的衣服,那麼就認賠唄。只要對方能提供衣服的購買證明或者價格證明就按價賠償啊。50元確實太少了,畢竟衣服破了一點都會影響衣服整體的穿著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