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經過是這樣。我在有紅綠燈的十字路口,直行的綠燈亮了我正常直行,然後與對面車道左拐的車輛發生碰撞,雙方都是撞在了前臉上,沒有人員傷亡,但對方司機說他當時也是在左拐綠燈亮的時候才起步的。那個十字路口的紅綠燈分左拐直行右拐三個燈,而且經我之後查證確實我這邊直行綠燈亮時他對面的左拐綠燈也亮。我物件當時在我車上說看到司機左拐時還在打電話,可是十字路口沒有探頭所以也無法判定,這種情況下一般責任是判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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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交通事故處理諮詢師
我從事交通事故處理工作已經有二十多年,我來回答一下這個問題。
在這起交通事故中,對方有通行權,對你來說也有通行權。但是你們兩個有一個最大的區別,就是一個是直行,一個是拐彎兒。
那麼按照我們交通法的規定,在兩者都有通行權的時候,拐彎的車應該讓直行的車輛先行,在這起交通事故中,對方應該是主要責任或者說全部責任。我們先了解一下,交警部門是如何劃分責任的?
責任認定的劃分。發生交通事故之後,事故辦案民警到達現場,認真的仔細勘查事故現場,蒐集各種證據,並且對當事人進行詢問。在取得各種證據之後,分析交通事故發生的原因。
事故辦案民警將根據當事人的過錯行為,以及過錯行為在交通事故中造成後果嚴重程度,來劃分交通事故的責任。在這起交通事故當中,對方車輛拐彎的沒有讓直行,在這起交通事故當中要承擔主要以上責任。
為什麼轉彎的車不能承擔全部責任?在這起交通事故中,只是敘述了事故發生的經過,並沒有對直行的車輛的過錯行為進行簡要的敘述,如果直行的車的駕駛員存在的飲酒駕駛,或者存在著無證駕駛,在交通事故中是一定要承擔責任的。
在這種情況下,作為轉彎的車輛就不能承擔全部責任。因為在交通事故的劃分的時候分為次要責任、同等責任、主要責任、全部責任和無責任。責任之間是相互關聯的,如果直行的車輛在交通事故當中沒有違法行為,那麼轉彎的車輛在交通事故當中一定會承擔事故的全部責任。
對責任的諮詢我是非常慎重的。在交通事故當中,交警部門是綜合各種因素來對交通事故的責任進行劃分的,有些當事人在諮詢交通事故責任的時候,只是將對方的過錯行為舉例出來,將自己的過錯行為全部隱藏。
容易造成我對全面交通事故的判斷失誤,所以在一般的情況下,我是不對交通事故的責任進行劃分諮詢,關鍵我是被坑怕了。
舉一個例子。2019年7月,一輛摩托車與一輛機動車相對方向行駛,摩托車在路口左轉彎與直行的機動車發生碰撞。
機動車的駕駛員向我諮詢,由於是朋友介紹的,所以我問了下他的情況之後,我還專門問過他自己有沒有什麼違法行為。他說自己沒有,自己就是直行正常的行駛。我告訴他在這起交通事故中,對方的摩托車駕駛員一定會承擔全部責任的。
兩個月之後那位朋友告訴我,說我的水平太差,機動車的駕駛員最後承擔了事故的主要責任。我一想不對啊,怎麼能出現這種情況呢?
我調來了案件的相關資料,看了一下。原來機動車的駕駛員,在十字路口的時候車速達到了80,有嚴重的超速行為,並且經過酒精檢測機動車的駕駛員酒精含量63。
看完之後我都懶得給那個朋友解釋。
我個人建議。
交通事故的責任劃分是一個專業性非常強的,需要對事故的全面因果關係進行了解之後,進行準確的還原事故的發生經過,判斷在交通事故當中當事人的過錯行為。
一個人的責任大了,另一個人的責任相對就小。他們之間是互相關聯,又密切不可分割的。有的人在給我介紹事故經過的時候,總說對方的過錯原因,當我問到他自己的過錯原因時,有的人竟然來一句,你別管我有什麼過錯,你先聽他的過錯行為到底應該承多少責任?
我有時懷疑他的駕駛證是否是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