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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小雨142924421小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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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善如水柔
華人傳統觀念就是可拆十座廟,不拆一樁婚的理念,婚姻是大事,不可草率,人這一生,原本生活就不易,別生活的那麼累,是講奉獻,而不是索取,是施捨而不是吝嗇!
有句俗話可憐天下父母心!
孩子是兩個人的,有教養的家庭和父母都疼孩子!
只要你說離婚“二字”,誰聽了都會心生憐憫和嘆息!可憐的是孩子呀!一個不完整的家庭,你們要知道,對孩子心靈的創傷真的是太大了,無論跟誰,她都失去了一個完整的家。
對孩子以後的心靈成長,都是不利的。
我身邊就有這樣一對夫婦離異,孩子都十八歲了,懂事了,那時正好讀高一,他一個人租房子,他爸爸住在他後媽那邊。因為白天在校,所以他爸,也只有晚上送一頓飯給她,禮拜天他爸直接就不送飯,給她吃了。
還聽說有一次,他爸和他的後媽,吵架,他爸就沒回去睡在孩子這邊,夜裡十二點,孩子還在做作業,她後媽過來找他爸,穿高跟鞋,咚咚地,和他爸見上面,就吵起來了,畢竟孩子還是受過教育的,無奈之下,就跑出來去同學家了,誰想到,他後媽跟著他追了上來,問他,是不是對她有啥看法,孩子只說了一句: 你們的事,我不管!
誰都能想到,孩子當時是怎樣的心情——是難受,是痛苦,是有多麼複雜的情緒?半夜三更的,一定會流出無聲的淚……如果沒有理性的孩子,會不會當時就暴發情緒……
說實話,你離婚了,誰會心疼你的孩子,誰會在乎你的孩子的感受呀!
其實,一個人撫養孩子不容易,除非你是一個很出色,很優秀,能力很強的女人。
當然——我以上所講的,孩子的親爸和親媽,感情一直都不好,但是她媽堅持到孩子十八歲,算成年人了,這時候選擇離婚,孩子跟誰都一樣了,也能有獨立見解,知道什麼是好,什麼是壞,放到社會上去,也很難變壞了,對社會也有點認知了。
人活著,不僅是為了自已,而更要做顧全大局,對孩子,對社會,都要負起責任,做一個良好的公民。
有時候,我們大多需要委屈自己,成全別人,放低自己的姿態!
人都是感性的,是有感情的的高極動物,所以有些人需要感化他,包容他……人非草木,要儘量去維護一個家庭的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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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小精靈永潔
孩子哺乳期法院不會判離婚,另外你是男方還是女方,女方爭取是沒問題的,男方就不行了這麼小的孩子,你男子能帶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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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阿拉蕾204
首先,離婚不是說離就離得,要考慮清楚,是真的想要離婚,真的過不下去,真的沒有感情了嗎?如果只是因為衝動,就不要盲目離婚,一定要想好,為什麼離婚,非離不可嗎?
如果是非離不可,那麼你可以和對方協商離婚,協商孩子的撫養權,但是要孩子的撫養權,你一定要想明白,自己有沒有能力扶養孩子,孩子跟誰生活更好!
如果你確定,自己有能力扶養孩子,孩子跟你生活更好,你可以和孩子的父親,協議孩子的撫養權,撫養費問題,如果雙方能協議離婚,那就不需要鬧到法庭,起訴離婚真的費事還花錢
如果對方不同意把孩子給你,你又堅持要孩子,那麼你可以起訴,畢竟孩子現在在哺乳期,孩子兩歲內,判決都會跟母親。原則上,哺乳期的孩子,會判給母親,但是如果你生了沒養,法律上遵循,孩子跟誰生活,不改變孩子的扶養環境。離婚官司,快了起訴一次,慢了起訴三四次,你一定要做好思想準備,而且這期間,一定要孩子跟著你生活,否則也不一定能判給你。
婚姻不易,且行且珍惜,而且離婚勢必會給孩子造成一定的傷害,所以如果能和好,可以慢慢磨合,如果實在是沒辦法過,離婚也是給自己和孩子一個新的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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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格不合很痛苦的,不如好聚好散,不管是男孩,女孩,最好小時候由媽媽來撫養,等孩子年滿十八歲成人,再回爸爸那最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