註冊化工工程師條件:
一、參加註冊化工工程師基礎考試,應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⑴取得本專業或相近專業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學位;
⑵取得本專業或相近專業大學專科學歷,累計從事化工工程設計工作滿1年;
⑶取得其他工科專業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學位,累計從事化工工程設計工作滿1年。
二、參加註冊化工工程師專業考試,應基礎考試合格或符合免基礎考試條件,並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⑴取得本專業博士學位後,累計從事化工工程設計工作滿2年;或取得相近專業博士學位後,累計從事化工工程設計工作滿3年;
⑵取得本專業碩士學位後,累計從事化工工程設計工作滿3年;或取得相近專業碩士學位後,累計從事化工工程設計工作滿4年;
⑶取得含本專業在內的雙學士學位或本專業研究生班畢業後,累計從事化工工程設計工作滿4年;或取得相近專業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後,累計從事化工工程設計工作滿5年;
⑷取得透過本專業教育評估的大學本科學歷或學位後,累計從事化工工程設計工作滿4年;或取得未透過本專業教育評估的大學本科學歷或學位後,累計從事化工工程設計工作滿5年;或取得相近專業大學本科學歷或學位後,累計從事化工工程設計工作滿6年;
⑸取得本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後,累計從事化工工程設計工作滿6年;或取得相近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後,累計從事化工工程設計工作滿7年;
⑹取得其他工科專業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學位後,累計從事化工工程設計工作滿8年。
三、本專業、相近專業和其他專業
⑴本專業:
①化學工程與工藝;
②高分子材料與工程;
④制工程;
⑤輕化工程;
⑥食品科學與工程;
⑦生物工程。
⑵相近專業:
①過程裝備與控制工程;
②環境工程;
⑶其他專業:
除本專業和相近專業外的工科專業。
註冊化工工程師條件:
一、參加註冊化工工程師基礎考試,應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⑴取得本專業或相近專業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學位;
⑵取得本專業或相近專業大學專科學歷,累計從事化工工程設計工作滿1年;
⑶取得其他工科專業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學位,累計從事化工工程設計工作滿1年。
二、參加註冊化工工程師專業考試,應基礎考試合格或符合免基礎考試條件,並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⑴取得本專業博士學位後,累計從事化工工程設計工作滿2年;或取得相近專業博士學位後,累計從事化工工程設計工作滿3年;
⑵取得本專業碩士學位後,累計從事化工工程設計工作滿3年;或取得相近專業碩士學位後,累計從事化工工程設計工作滿4年;
⑶取得含本專業在內的雙學士學位或本專業研究生班畢業後,累計從事化工工程設計工作滿4年;或取得相近專業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後,累計從事化工工程設計工作滿5年;
⑷取得透過本專業教育評估的大學本科學歷或學位後,累計從事化工工程設計工作滿4年;或取得未透過本專業教育評估的大學本科學歷或學位後,累計從事化工工程設計工作滿5年;或取得相近專業大學本科學歷或學位後,累計從事化工工程設計工作滿6年;
⑸取得本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後,累計從事化工工程設計工作滿6年;或取得相近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後,累計從事化工工程設計工作滿7年;
⑹取得其他工科專業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學位後,累計從事化工工程設計工作滿8年。
三、本專業、相近專業和其他專業
⑴本專業:
①化學工程與工藝;
②高分子材料與工程;
④制工程;
⑤輕化工程;
⑥食品科學與工程;
⑦生物工程。
⑵相近專業:
①過程裝備與控制工程;
②環境工程;
⑶其他專業:
除本專業和相近專業外的工科專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