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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太陽照到徒駭河上

    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封建婚姻被丟進歷史的垃圾堆,自由戀愛的幸福婚姻觀已經深入人心。近幾年,未婚生子,攜子成婚的現象越來越多的出現在我們的視線裡。隨著社會的進步,人們的婚姻觀念已經悄然發生變化,未婚先育等新婚姻觀念也被越來越多的人接受。

    未婚生子在現在社會已不是什麼洪水猛獸,新時代的青年男女喜歡標新立異,已經把這種在老輩人眼裡大逆不道的行為視為新生活方式的嘗試。在她們的認知裡,婚姻只是愛情的枷鎖,絕對不是愛情的目的。享受愛情,隨心所欲,成為新的追求目標。就像穿了一件新樣式的裙子,不管別人的眼光是否驚詫,依然瀟灑,依然美麗。如是認知,一切變得順理成章,想法本身就是勇氣。

    社會是一個千姿百態的融合體,只要不違背基本的法理,都有各自的生命力。開明的社會支援每個人的選擇,不管什麼樣生活方式都能在這裡找到一席之地。泰國前總理英拉年近半百,風姿綽約,未婚生子,愛情甜蜜。當然她的情況和泰國的社會風俗有很大關係,不過,對待我們有些女生未婚生子的現象,我們不妨拿來主義,寬容一些,給她們留下一席之地。未婚生子,每個人都有每個人的苦衷,有些是無奈,有些是形勢所逼。不管怎麼樣,事情已然發生了,就應該承認它的存在,而不是另眼相看。

  • 2 # 我高興18

    謝邀。時代不同了,觀念不一樣。過去男婚女嫁多靠媒妁之言,父母之命,許多夫妻先結婚後戀愛。現在戀愛自由,婚姻自主,許多男女先同居後結婚。也因此出現許多奉子成婚的婚姻,人們見多了不覺得奇怪,社會對此也有很大的寬容度。不過未婚同居尤其是未婚先孕存在諸多風險,一是未婚同居就是事實婚姻,如果感情破裂會給新的戀情帶來負面影響。二是萬一意外懷孕不得不進行人流,這會對女性身體造成一定傷害。三是社會上還有一些人對婚前同居,未婚先孕存在偏見,有損個人形象。且有的人雖然感情並不十分溶恰,但生米已煮成熟飯只得湊合過日子。

  • 3 # 追遠51

    太不懂事,在她們的眼裡,愛情是第一,愛情至上,說得難聽點,孩子養孩子!她們完全沒有考慮到,就這樣不,自尊自愛的行為,徹底的毀滅了她們父母以及整個家族的顏面,給她的雙親帶來了無辜的恥辱,讓家門蒙羞,然而,她自己卻揹著未婚養私生子的名聲,一輩子的,臭名遠揚,讓人唾棄!也照樣厚著臉皮的活著,這樣的女孩,不但不會得到幸福的愛情,更是揹著沉重的包袱,痛苦的活著,難道不是嗎?沒有合法的婚姻,沒有親人和朋友們的祝福,註定了就是場畸形的愛情,首先心智不完全成熟,不懂得做出事情的後果,現買生活那麼具體,不合法的婚姻,不合法的私生子,沒有實幹精神,吃不了苦受不了氣,無經濟來源,如何面對人群?如何生活?如何養孩子?現實的負擔擺在面前時,男的可以耍賴皮拍拍屁股不認帳,留下所有的痛苦讓女孩獨自承受,女孩也可以把自己私生的孩子,負擔丟給自己的父母,也許會拋棄小孩,更有甚者,將小孩殺害!在這裡,我想說,當事者,該死的人是,你自己啊?你怎麼不去死呢?年輕輕的,不想著,踏實苦點錢,實在點做人,好好孝敬一下父母,鑽頭覓縫的去幹些,毀掉自己又坑父母又影響社會的爛事,被別人笑,被別人罵也是你活該啊!你種下什麼樣的因,就會結出什麼樣的果,這就叫做,因果報應,你受著吧!不值得同情,身為女人要,自立自強,自尊自愛,明是非,知羞恥,愛情絕對不是靠,虛假的浪漫,更不是靠身體,靠性,愛情不是人生的全部!

  • 4 # 不在彷徨719

    她們沒有壓力。如果是小三,那男方肯定會給留下豐厚的財產。如果是搞物件懷孕,肯定是為了逼男方娶她。她們都是有計劃的。如果是意外,她們會打掉。反正現在結婚男方也不要“女兒布”。

  • 5 # 百花潭水

    屁話一大堆,成年人了,自已做什麼沒腦子嗎?,生就生了,能怎樣,需要什麼勇氣?,當初人家做愛時不知有多舒服,有因就有果,不要道貌岸然的說教,一文不值,狗屁不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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