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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使用者65238587956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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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衝浪151978880
業主委員會是依據物權法依法產生的,本應受到法律的保護,可是在基層某些幹部眼裡卻是容忍不得。但是小區的物業服務企業確實需要監督和管理,社群街道有時間過問嗎!沒有,因此業主委員會的存在確實需要,只是政府部門應放權,支援業主委員會的工作,否則,物業和業主的矛盾很可能會加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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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三伏天302
第一,業委會是物業亂收費不作為的制衡者。
第二,可能的情況下,是小區業主自治的主體。
第三,它是業主權益的維護者代表。
所以在現行體制下,是必不可缺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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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微個博語個聊
意義大不大要辯證的來看。業委會存在的目的本意上是代表絕大多數業主維護自身利益,如果一個業委會能真正的做到為業主謀利益,那麼它的存在是非常必要的。否則就真的沒什麼必要。舉個自己的例子。
本人曾被推舉為業委會成員,但是在我知曉其他業委會成員是誰的時候,果斷拒絕了。因為以後你會很難以與他們溝通。為什麼會那麼絕對的認為難以溝通呢?小區有個業主群,必須實名,必須手機號字尾,一個小區一千多戶,幾千口人。不反對必須是真實業主。但是驗證業主的身份有很多辦法,把名字,手機號,必須公示作為自己的群聊暱稱太過分了。而這件事的支持者和慫恿者就是那幾個業委會成員。我認為的最好的辦法是加群驗證只給群主提供,業委會的也需要留底存檔就行。沒必要全部公示在群裡。畢竟那麼多人,成分複雜。可是那幾個人不認同,就認為實名+手機號最好,還有戶號。就這麼一件事就可以看出來了。反正我在幫忙組建業委會時加過兩天,然後被騷擾電話騷擾了半年多。各種騷擾。還有幾件事就不一一講了。
事實證明業委會的執行的確不令人滿意。甚至不少業主私聊我,想讓我牽頭把他們攆下去。呵呵噠。早知現在何必當初。
業委會與物業存在利益揪扯,如果業委會成員素質過低,被利益所誘,會變的貪婪,會成為某些物業的代言人。那麼受損的就是廣大業主。
業委會的好壞與成員的文化水平無絕對關係,但是素質差的業委會肯定執行差。其實一個小區就像一個小社會,形形色色的人,形形色色的業主代表,卻沒有真正代表業主,味業主服務的騎到了業主頭上。呵呵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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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楊君波
這個問題問的好!也是一個普遍的社會焦點。
從法規的角度講,政府鼓勵達到條件的小區業主成立業委會,希望業委會能起到自治自管自理的積極作用,減少和消化糾紛矛盾,減輕政府基層治理的壓力。
但現實生活中,幾乎沒有業主真正懂得物權法和物業管理條例,也沒有經過專業規範的培訓。這種情況下又如何能正確去開展工作和維護全體業主的合法權益呢?
加上很多想進入業委會的人是抱有個人私利的目的,別有用心,以業委會之名,幹著損害業主和物業公司利益之實。胡作為,亂作為的情況普遍。反而給物業企業、社群、街道添亂,增加政府麻煩,浪費了公共資源,結果適得其反。
所以也有人把業委會叫作毒瘤一樣的存在。很多時候,搞亂小區的既不是物業公司也不是業主,而是業主選舉出來的業委會。
業委會是雙刃劍,把握不好就會禍及各方。提高業委會的准入門檻,明確業委會的權責利,成為法人組織,承擔法律責任才能比較規範的運作。否則沒有監督,又不用承擔責任,不亂才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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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青福857
業主委員會沒有存在的必要,百分之九十以上和物業狼狽為奸,根本就不維護業主的利益,和物業共同貪汙業主的錢財,物業也去比,不需要,居委會幹什麼去了,居民成了雙層被領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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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主委員會就是一個木偶,作用不及肚臍眼。他的存在完全是物業公司操控的,對小區業主一丁點兒幫助都沒有!政府為什麼不取消物業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