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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東友律師團

    假離婚躲債這種方式在生活上很常見,遇到這種情況我們應該採取什麼手段才能要回我們的借款。

    潘金蓮和武大郎二人系夫妻。婚內武大郎在潘金蓮不知情的情況下自西門慶處借款人民幣100萬元,並由其個人向西門慶出具借條。借款到期後,武大郎無力償還借款,又擔心西門慶起訴自己,怕自己和潘金蓮共有的唯一財產,位於陽穀縣的一套房產被執行。為了保住房子,武大郎與潘金蓮協議離婚,唯一房產歸潘金蓮所有,潘金蓮於二人離婚後3個月內向武大郎支付房屋折價款人民幣150萬元(客觀上無法支付該筆款項),西門慶應該怎麼辦?

    本案中,因為武大郎在潘金蓮不知情的情況下向西門慶借款,且一個人向西門慶出具借條,該筆款項已超出家庭日常生活所需,在法律上很難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因此一併起訴潘金蓮確認是夫妻共同債務,要求一併償還借款很難獲得支援。西門慶可按順序進行如下處理,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西門慶可以民間借貸糾紛單獨起訴武大郎,先取得勝訴判決。

    因潘金蓮到期無法向武大郎支付房屋折價款,且武大郎未起訴,因此西門慶可以潘金蓮為被告,武大郎為第三人,以債權人代位權糾紛為案由提起訴訟。

    在債權人代位權案件獲得支援後,如潘金蓮不向西門慶支付相應款項或無力支付款項,西門慶可向法院申請執行離婚後歸潘金蓮所有的房屋。

    由此可見,離婚並不能躲避債務。

  • 2 # 淮北日月升

    在司法實踐中,老賴惡意轉移財產的案子屢見不鮮。以我們的案子為例說明這種伎倆如何破解。

    2016年秋,青島即墨武某駕駛他人的機動車,交通肇事致一人死亡、一人重傷。後來法院判決車主承擔賠償責任,武某承擔連帶責任。

    作為主要賠償義務人的車主和題主反映的問題如出一轍。在一死亡、一重傷的情況下,作為主要責任人的車主,不但“三不一沒有”、一毛不拔,反而將名下財產全部清理乾淨(至少名義上是乾淨了)。他將名下公司“出售”給其母,把自己的機動車“贈送”給老婆,然後煞有介事地到民政局協議離婚,透過協議,家中全部財產歸老婆,全部債務歸自己,並且每月付3000給老婆作為孩子撫養費。這個老賴不但把財產全部轉移,並且把自己今後可能的收入也考慮了去處---反正是我一分沒有,看你怎麼辦。

    對案情分析後,我們的打算:

    1、先債權人代位權糾紛起訴其母,要求支付“出售”名下公司的價款30萬。這樣的話,老賴的父母要麼交錢,要麼一起做老賴,接受處罰。

    2、透過訴訟,確認老賴與其妻的財產處分無效。這樣的話,不但專一的財產會回來,搞不好其妻也會被追加為被執行人。

    3、透過公訴或自訴追究其拒不執行法院裁定判決的刑事責任。這樣的話,搞不好這個老賴要進監獄吃幾年牢飯了。

    執行法官將我們的計劃向這個老賴溝通。後來的結果,這個老賴老老實實坐下來談賠償問題。

    另一名老賴武鑫(原籍沂水),案發後懾於交通肇事罪,支付了少量賠償,騙取受害人刑事諒解,拿到刑事諒解以後,此老賴立即玩失蹤,到現在法院判決一年多了,這個老賴有恃無恐,法院的執行通知書拒收,電話換號,傳喚不理會。經調查,我們查明此老賴一直居住在青島即墨,從事賣傢俱和賣衣服生意,收入不算低,自己還有港澳通行證,現在我們已經研究了一些對策,準備將這個老賴繩之以法。

    上述案情,網上搜----青島遇到黃淑芬,以及老賴武鑫,能搜到一些介紹。

    總之,對於老賴,權利人不要幻想老賴會良心發現,而要自己想辦法,充分運用法律武器,堅決和老賴們作鬥爭。較真的人多了,老賴才會認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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