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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敏子談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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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醉裡挑燈臥劍人
婚姻法對男方有利是因為它不保障女性婚後的付出,且在中國現行的觀念和婚俗下,婚前財產分配也對女性不公。
先說婚前,中國因為養老及姓氏傳承等因素,普遍存在重男輕女的現象,最直接體現就是嫁娶制。在多子女家庭表現的尤其明顯。父母長輩通常會為家中男孩準備房產等大件,但女孩卻得不到,除非該女是獨生子女。這是男女之間的第一件不公。第二個是與養老相關的遺產繼承權。雖然律法規定男女擁有平等繼承權,但律法同樣規定,遺產繼承以遺囑優先,而遺囑通常偏向男性繼承人,但在贍養上,女性卻一樣受制於律法有強制贍養責任。這幾年因父母將遺產留給兒子然後找女兒養老引起的糾紛屢現報端。
還有一個是女性的就業環境。因女性生育成本幾乎全有企業負擔,導致女性在就業時容易遭受就業歧視,中國又沒有像歐美一樣有《反歧視法》《同酬法》等律法保護。這種歧視和女性的出生率一樣,存在一個“受害者理論”,被歧視直接刷下去和無法出生的女孩一樣,無法說出她們所受的委屈,導致很多人認為女性在就業上未受歧視。
這些原因導致女性在婚前收入很大程度上會弱與同層次的男性。
婚後,對於女性影響最大的無非生育問題。對於這個足以影響一生的問題沒有任何保障。除了女性因需要生育容易受到就業歧視以外,如果生育之後沒有其他外力如長輩的介入,女性就不得不面臨離開職場,成為家庭主婦而斷絕婚後收入的可能。到現在,甚至在評論中,很多人仍然認為,女性帶孩子做家務理所當然,是一種義務而不是對於家庭的付出,理當被尊重。家庭主婦容易造成與社會脫節而影響到重返職場,即使返回職場,因照看家庭的需要,女性通常都只能在家附近找工作,這就又造成了工作選擇少,僱主惡意壓低工資等問題,而女性只能接受。這個時候除非女性比男性更高一個層次,能找到收入更合適的工作,不然她的生活就只能寄託在男性的一句海誓山盟上,一旦出現婚變,女性多年付出完全不被承認,難以獲得補償,且很有可能因為沒有固定住所和工作而被剝奪撫養權,何來平等一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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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使用者140297200402
我沒覺得對男方有利,說這些話的都是些女權主義,因為你是女人什麼都要你佔盡嗎,這要知道這是法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是婦女兒童保護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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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第三隻眼40727209
新婚姻法是在盡力倡導男女平等,維護婚姻的純潔性,所以對買賣婚姻,詐騙婚姻,吸血婚姻的限制和打擊力度只會越來越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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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出水芙蓉11051
我認為現在的婚姻法,比起過去是對男方有利,我個人更贊同現在婚姻法,對待男女雙方都公平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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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青豆大叔
如果女方覺得這樣的婚姻法下自己吃虧,那麼就應該在婚前多積累個人財產。如果買房,可以跟男方一起湊首付,經濟條件允許最好自己單獨買房。
如果房子是男人在婚前購買的,那麼從法律上講這都是他個人的財產,與婚姻無關,所以無論和誰結婚 房子都屬於男方。這就好比,你辛辛苦苦在婚前賺了100萬,你賺100萬的時候還不認識你的結婚物件,然後離婚的時候,你的結婚物件要求和你平分這100萬,你覺得公平嗎?
我給各位女性朋友的建議是,少一點埋怨多一點理性地分析,新婚姻法制定的理念顯然是更強調門當戶對。這個門當戶對不是你的美貌配男方的財富,而是你的財富配男方的財富。
新婚姻法更鼓勵女性在婚姻財務中扮演更重要的角色,如果你和男方財富門當戶對,分財產的時候你自然不會吃虧,但是如果你想用很少的財富換取男方更大的財富,那麼婚姻法顯然是不支援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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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文利221235587
個人觀點,現在的婚姻法是在現實的婚姻中更改的完善,婚前財產是誰的,都能得到保護。雙方只為金錢結婚,原望落空了。只有夫妻踏實過日子。實在過不了的另當別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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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一笑而過呀
婚姻法不是保障男人的,保障的婚前財產,男人也好,女人也好,一定要在婚前努力掙錢攢錢,這樣即使將來婚姻解體,你婚前財產仍然可以保你無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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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用心愛你40
新《婚姻法》的重點是保護婚前財產,修改的前提是之前對個人財產劃分不明,導致離婚後出資多的一方蒙受巨大損失。更有甚者,有人借法律漏洞,以惡意佔有對方財產為目的而結婚,閃結閃離帶走對方財產。
覺得不公的主要是女性,她們的理由包括按傳統,彩禮婚房等大額財產應該由男方婚前提供;女方婚後主要負責家務、帶孩子,無法獲得收入……這些問題就需要改變觀念了,男人提供物質基礎的傳統是基於傳宗接代的觀念,女人結婚是為男人傳宗接代,這本身就是男尊女卑時代的思想。基於男女平等思想的婚姻觀,是男女合作撫養孩子,而非女人為男人生孩子。另外,女人主要負責家務和帶孩子也是基於傳統觀念而非法律。換句話說,如果男人不認可男主外女主內的分工,你也可以不做家務、不帶孩子,不能拿傳統反對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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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鷹
如果婚姻法在對女方有利,以後男人連褲衩都穿不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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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邵渣渣的小秀秀
現在的婚姻法其實保護的是婚前財產,但是中國現在大多數男性相對女性而言收入更高,累積財富也更多,同時忽略了女性對家庭的貢獻,包括生理差異,生育風險等因素,才會導致對男性更有利。如果法律沒有傾向性的保護女性,可能會造成更多女性不願意結婚,不願意為家庭貢獻,放棄生育等一系列社會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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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廣佛新房產L生
現在的婚姻法很公平,都保障男女雙方的財產很多女覺得不公平,那是因為不少女家裡有兄弟,分家產的時候都分給了兒子,女兒什麼都沒有,婚前基本上收入都上交給家裡,婚前基本上沒有財產。而作為兒子的,由於有父母的幫助,婚前都很多置辦好房子,這些都屬於婚前財產,結婚之後仍然屬於個人所有,所以才那麼多女覺得不公平。與其說婚姻法不公平,倒不如說是重男輕女,造成那些女經濟地位上的不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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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小丸子165
婚姻法是警告女性不能做家庭主婦,不能為照顧家庭犧牲事業,不能為男方首付的房子裝修買傢俱,不能用現金做嫁妝,有嫁妝必須以不動產的形式。
女性只要做到以上幾點,婚前婚後都要自強自立,在新婚姻法面前還是能保護好自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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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香格里拉
首先,證明一個事實!說明激起民憤了!國家都看不下去了!當然與人大代表有很大的關係!人大代表!就是代表老百姓的心聲……!因為男人瞭解男人,女人不瞭解男人!女人家!就知道男人沒有一個好東西!但還離不開男人!所以女人從心理上來說,就是想給自己一個安全感和歸宿感,事實!誰都沒有錯!錯就錯在!這個社會,形成女人沒有了安全感!那男人呢?苦像誰說?淚向誰流……?女人不瞭解!所以說……就知道滿足物質上的需求!不管對方認不認同和接不接受!我感覺女人沒有自我的修養!就別瞎逼逼了……!不喜歡我的觀點的,勿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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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遙請。從本質上來說是這樣的,婚姻法是能保障男女雙方權利,但婚姻法對於道德感喪失的人起不到約束,即結婚證不能保障夫妻雙方的感情。房子房產證是誰的名字離婚還是誰的,婚前全款男方買房也好,婚前男方父母贈予也好,女方只有住的權利,男方與男方父母是房東,女方是房客,本身就是這樣。離婚時孩孑的撫養權法院也可以判誰就誰,沒爭取到的撫養權的人要給孩子撫養費,看似公平,細想又不公平。如果撫養權判給女方,讓男方打撫養費,現實中男方不給撫養費的多了去。如果撫養權判給男方,讓女方每月打撫養費,女方大多數沒工作,再婚又加上不當家,這也是增加了實際操作的難度。離婚時撫養權以及撫養費的給付只是相公的公平。又加上傳統重男輕女的思想,一部分男方面對離婚如果是個男孩男方會拼死的掙奪撫養權,如果是個女孩會看都不看丟給女方。從這個角度看婚姻法對女方不公平。關於離婚時彩禮的分割比以前沒修改時公平一些。夫妻婚後共同財產也能分割。財產,房孑,孩子都能分好。但離婚時如果有一方重大過錯,比如出軌,外遇,家暴,法律上雖說可以起訴對方並要求濟補償,但收集證據操作有難度,加上經濟補償又不是強制處罰,補償是對方心裡有愧才會補償,離婚的雙方如果心裡有愧就不會離婚了,所以實際操作不能落實。所以婚姻法對男方更有利。女方本身就是弱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