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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南波灣52061

    婚姻是自由的,孩子如果是未成年人可隨母入戶,如果長大成人自立自強過好自己的生活,並不干涉老人的晚年生活與想再婚的願望。

  • 2 # 風一樣飄過13

    父親過世多年,母親已經把子女養大成人。母親既對得起死去的丈夫,也對得起自己的子女。

    長夜漫漫,孤燈難眠,兒女再好,也代替不了老伴。

    中年以後再婚,的卻很多麻煩。誰都希望母親過得幸福,有合適的伴侶,就隨她去吧!

    排除未來的隱患,謹慎再婚。把該談的談好,以防後顧之憂。

    比如,母親年老了生病了,繼子女管不管。母親的財產明白的時候劃分清楚。

    子女有寶寶給不給看,繼子女有寶寶管不管。母親每月零花錢怎麼辦。繼父如果走的早,母親怎麼辦。我們這邊都把身後事談好,以免日後矛盾。

    有個親戚,妻子中年去世。自己三個子女。再婚,二婚妻子帶個女孩,親戚給妻子買了養老保險,沒有後顧之憂了。親戚的女兒生寶寶,繼母都伺候滿月。這樣,即使丈夫不在了,有退休金會生活無憂。

    有個同村的,丈夫去世,不到六十歲吧!自己願意再婚。孫子女都大了。即使兩個兒子花七萬給她買了養老保險,也不願意在家裡。因為跟兒媳婦不和。再婚了也挺好,自己有錢,不靠別人。經常也回家。

    母親再婚不好也沒關係,你們在收著就好了,讓她走一趟人,看看日子舒服不,幸福就更好。

    老年人再婚,領結婚證要慎重,好就一起過,不好就一拍兩散。

  • 3 # 天地因我而一色

    我認為子女應該支援單身尤其是喪偶的父親或母親找個老伴。

    一般再婚家庭情況都是很複雜的,但再難也可以商量出好的方案。我建議由一個能主事的子女倡議和組織兩位老人和全部子女都坐下來共同商談這件事。

    如果辦理結婚證,那麼可以申請婚前財產證明。婚後的生活由兩個老人的共同收入開銷,誰多一點誰少一點都不是大事,子女不能分分計較,多想一點老人的晚年幸福。

    還有一種辦法,就是建議兩個老人搭伴生活。

    婚前財產權屬不變。到底兩位老人應該在哪頭居住生活,我覺得不必計較,只是暫住而已。

    最大的問題應該是萬一老人生病後的醫療照顧問題。我覺得如果老人中的某一方生病了,兩老人不能自己扛的時候,應該由其親生子女承擔治療和照顧的責任。另一方老人和子女可以從情感的角度出發,適當予以幫助和照顧。

    總結起來就是一句話,既要為老人的幸福考慮,又不要把兩個家庭的生活秩序攪亂。如果哪一方老人對申請婚前財產公證的事想不通,不是矯情就是別有居心,那就沒意思了。

  • 4 # 探索為人處世之智慧

    你是說孩子應該怎麼辦?天下父母心是什麼?可憐!可憐天下父母心!去世多年,為何不找?碰不到合適的嗎?最主要還是因為孩子,現在想找了孩子應該支援!有什麼問題都幫媽媽解決!有什麼彆扭咱們自己克服下,那點委屈什麼的相對於媽媽這麼多年的堅持不值一提是不是?

  • 5 # 古韻隨風

    每個人的生活方式與思維方式大有不同,如果兒女同意,這當然是好事,如果不同意,還是不要勉強的好,畢竟傳統觀念差距很。

  • 6 # 使用者1603277987468

    謝邀!父親去事多年,母親想給孩子找個繼父,這無論從哪個角度說都沒錯。於孩有了父愛,但這個繼父得稱職,於母有了愛情,但這個丈夫在善良的基礎上還要寬厚,於家幸福完整。對於面對複雜的問題,無非就是財產和養老問題,每個人都做好自己這就不是問題。對於這位母親和繼父可以把現有的財產,用法律手段做好歸屬,免除後患。

  • 7 # 常光善用其心

    如果父母不管哪一方想找一個依靠,我個人是不會反對的,人都要理解。沒有人的陪伴可能是人生有一點位置的缺乏吧。找到心裡需要的人也很重要。不是肉體的碰撞。而且心靈的守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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