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wendao2

    誰餵養誰負責,這點毫無疑問,可以先跟餵養者溝通,如果他願意承擔餵養帶來的責任,請帶回!如果只是餵養而不願承擔責任,那麼可以打限養辦電話,讓他們來處理。注意,任何協商需要有記錄,文字,影片,聲音都可以。

  • 2 # 有寵

    一般如果情節不太嚴重,可以找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如果願意作為的話,他們會通知相關的管理部門(例如城管)來處理。如果居委不管,直接打城管熱線咯。城管會派人到現場看看情況後,再根據現場情況來用適合的工具和手段來處理。

    如果情節嚴重,已經出現流浪狗傷人的情況,是可以報警處理的。民警會立即抵達現場,詢問情況,然後蒐集相關的情報線索,利用一些特殊的工具,去將流浪狗制服。之後就會將流浪狗安置到某些救助站,或者直接實施人道毀滅。

    其實這種情況剛剛出現時就應該多加註意,雖然流浪狗有其可憐之處,但是人類的安全才是擺在首位的。如果流浪狗出現傷人情況,無論有何原因都應該立即將其控制,避免再次發生傷人事故,造成不可挽回的結果。例如路人被流浪狗撕咬受重傷,或因為被啃咬而染上傳染病(特別是狂犬病)的話,這種嚴重的後果誰也不想發生。

    但是流浪狗始終是生命,要考慮好處理手段,不能一來就採取鐵棍打狗的暴力手段,為了方便快捷就一刀切。文明與素質,管理水平的高低,在處理流浪狗問題上可見一斑。希望政府能儘早出臺相關政策,讓保護人類安全、社會正常運作的同時,流浪動物得到妥善安置與對待。

  • 3 # 廖彩琳律師

    情況一,如果已經形成了固定餵養,其實這屬於潛在的收養,那麼被咬傷了,是可以找餵養人負責的。

    畢竟餵養的他其實已經算狗的主人了,應該對狗造成他人的傷害負責。

    情況二,如果並不是固定餵養,就是完全的流浪狗,為了避免危險,應該先找物業解決。

    為什麼呢?因為作為業主你們都是給了物業費的,這次費用裡是毋庸置疑包含了對業主的人身安全負責。

    如今因為小區的流浪狗,已經危害到了業主的生命健康安全,那麼作為物業,當然有義務把流浪狗採取人道主義的方式,呼籲收養,送到相關收養地方,甚至滅殺。

    情況三,如果流浪狗已經成了比較嚴重的安全隱患,物業也不給力,可以聯合當地的居委會甚至城管。

    作為政府相關部門,他們應該負責該片區的人身安全,對流浪狗進行處理。

    情況四,流浪狗已經疑似疾病,並且傷害多人,情況嚴重,這時候可以報警處理

    這時候流浪狗已經屬於非常危險的狀態,普通人處理,很容易被咬傷,甚至這種狀態的狗,不排除有狂犬病。

    因此這種情況下,必須報警,這樣警方可以採取武力措施解決。

    希望不要隨意拋棄狗,也謹慎投餵流浪狗,希望收養能夠被更多人接納

    流浪狗是怎麼誕生的,還是是因為不少人養狗的時候非常不負責,不開心就隨便丟棄。

    狗也是一條生命,如果沒有做好準備,就不要隨便買回家,養一段時間又丟棄。這真的非常不負責任,完全就是拉命債。

    並且也希望大家能夠重視收養,我一直認為真正愛狗的人是不會因為狗的血統做區別對待的。

    如果做不到這一點,一味追求血統純正,其實對狗也非常的殘忍,這些血統不好,長的一般就應該被丟棄嗎?

    在這裡也提醒餵養流浪狗的人注意安全,因為流浪狗因為缺乏照顧,其實身上攜帶很多病菌,而且也容易誤傷餵養人。

    個人建議,自己沒法收養,也可以幫忙聯絡愛心人士看能不能給流浪狗一個安置。

    否則只負責喂,其他又不管,對這些被追咬的人是不是也很不友好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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