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川工綿陽

    問題不嚴謹,事實不清無法判定。若農民工在討薪過程中,採用過激行為,致人死亡的分為兩種:

    過失和故意,將承擔不同的法律責任。

  • 2 # 朽石

    恕我愚鈍,我理解不了你這個問題的真正含義是什麼。單純的從字面理解,凡事有因必有果,農民工討薪沒錯,但前提是對方為什麼欠薪?造成命案,誰是受害者?受害程度有多大?前因後果是什麼?殺人嘗命欠償還錢誰都知道,法律後果也是老生長談的,沒必要深究,該怎麼辦怎麼辦沒什麼好說的。我的意思是農民工欠薪的這個社會問題我們能不能做些提前量的工作,比如,為什麼欠薪?如何討薪?對欠薪者如何約束?討薪者的討薪力度如何把控等等。

  • 3 # 使用者2245486813507

    以後不要再縱容壞人,惡人,欠別人錢的人,應該把正義放在第一位,法律應該支援好人而不是一刀切,處理問題要從根本來解決,而不是治標不治本。

  • 4 # 戶穿

    :脫口秀說的好:良心老闆還有哪玩意一頓飯好幾萬女人成群花夭酒地欠你錢就不給你能怎樣:欠債還線天經地::義:我相信伴隨法律的完善我們的國家早晚有一天會給他們送上斷頭臺的:

  • 5 # 何阿里

    本人以前做建築行業的,打工的日曬雨淋。晚上有時候還要點太陽燈加班,吃不好,睡不好,菜裡面根本看不到油。老闆欠打工的錢,真的不應該

  • 6 # wmr5367

    出現命案的,就看哪一方死了,如果欠錢的一方死了,欠錢人承擔90%責任,要錢的承擔10%責任。如果是要錢的一方死了,欠錢的除了賠償命價和所欠錢外,還得償命。看誰還敢欠錢不還。

  • 7 # 使用者4673467784092

    這個問題可以聰法律,社會,經濟角度考慮。從法律角度,就是兩隻狗打架,沒有對錯。從社會的經濟,道德角度,如果沒有欠薪,哪來的討薪。

  • 8 # 槐城思夢

    主觀上是欠薪者的錯,欠薪是因,而發生命案才是果,如果不欠薪會發生悲劇嗎?

    我們往往在官司糾紛上,法律規定是平等的,但在執行時往往是有利權勢者,權勢者有能量走關係,拖時間。而作為討薪者的弱勢體,根本沒能量去找關係,更是無法忍受時間的拖延。唯有過激後行動: 你不讓好過,我就不讓你好活。這也是千百年來的抗爭!

    所以,發生討薪命案,肯定是欠薪者的錯,至於後面的結果,是行為過錯。道義上講,就是欠薪者錯!

    對於欠薪問題,不應該是社會問題,應該是執法部門的強力介入才不會發生或者少發悲劇。比如,只要證據確鑿,可以拿出嚴打的氣勢,一旦受理,先抓人再查封,而且因為執行產生的費用由欠薪者承擔。

    如此快查快辦嚴懲,欠薪者自然會受到震懾,發生討薪命案的事情自然會越來越少!

  • 9 # 高律師來了

    談這個問題前,我們先說說為什麼會發生討薪現象。對於農民工而言,辛苦工作,臨近年關卻拿不到自己的血汗錢,這是多麼痛苦的事情。有關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的行政法規已經開始施行了,那為什麼仍然存在欠薪情況呢?如何在實際行動中保障農民工權益,需要我們去思考。

  • 10 # 很講道理有點偏激

    這個問題有些沉重,但既然討薪欠薪雙方出了人命關天的大事錯事,有必要以後僱傭雙方在薪酬問題的起點開始都要做好儘可能仔細正規的契約責任明確,使薪酬結算時明明白白,不會出現稀泥推諉。勞動主管部門可為僱傭雙方提供可參考的僱傭合同及資詢,並將用人單位或用人個體作為需提供契約的主體責任方,勞動主管部門也可聯合相關部門出臺相應的為尊紀守法僱傭雙方作主的較為剛性的配套措施或規則,並在操作中向弱勢的討薪者傾斜,基本保障合規合法討薪者的所得,逐漸治癒年底討薪難頑疾,讓和諧社會更加幸福和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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