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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xlalhj

    自原陽縣城南行約四公里,即到葛埠口鄉大張寨村。大張寨的老人們都記得,村中原有一座高大的石牌坊矗立村道,俗稱“貞節牌坊”。牌坊上“彤管揚芬”四個字尤為引人注目,乃民國“大總統袁世凱書”。牌坊立於民國十五(1926)年,是為表彰本村清代歲貢張位正長女所立,後毀於建國之初。

    翻開滴血的《陽武縣誌》,這一事件記載如下:

    張位正長女生於1811年,即清光緒七年,她自小許配盧圪壋村肖琪之子肖先成為妻。可當張女年滿十六週歲之時,不想肖先成真的仙成而去,染病身亡。可憐張位正之女小小年紀未婚亡夫。如果是現在,人死如燈滅,張女另行婚配即是,可在當時卻是大逆不道,有違倫常。張位正乃清末貢生,滿腦子的四書五經,綱常倫理。張位正一心孔孟之道,光宗耀祖,青史留名,就勸女兒遵從三從四德、從一而終,為肖先成守節終身,卻早已置女兒的生死幸福於不顧。

    於是,張肖兩家擇取吉日,為張女和死去的肖先成完婚守孝。

    成婚那日,少不了四鄰八鄉的人們去看熱鬧,更何況是與死人成親。只是那可憐的張女此時早已哭的是死去活來。

    張女穿著大紅大紫被人用轎子抬至肖先成墳頭,早已淚眼婆娑,生不如死。她被兩個婦女架著肩膀到肖先成墳頭哭拜,然後脫去紅裝,換上孝衣,坐上花轎,被人抬到肖家。

    從此,張女便開始了度日如年的生活。她整日以淚洗面,痛不欲生。夜晚,她眼望星空,與滿天星斗對望,默默無語到天明。肖家的家務從此也落到了這個小女子身上,無論是生火做飯,挑水洗衣,織布紡紗,地裡勞作,服侍公婆,她都一應俱到。

    誰知兒子之死,對肖母是個不小的打擊。肖母思兒心切,染上重病,也不久身亡。家中只剩下翁媳二人。為使肖家有後,肖琪於是再婚。一年之後,添上一子。肖琪大喜過望,對少妻幼兒視若珍寶。只可憐張女獨守空房,孤苦無靠,幾次尋死未果。在清宣統三年(1911)陰曆四月八日,張女從集市上買來劇毒鼠藥,飲恨自盡,了卻餘生,年僅三十歲。

    張女死後,縣衙及鄉村遺老們以為這是一個節婦烈婦的典型事例,值得大肆宣揚,以宜教化,遂上報民國北京政府。於是,時任民國大總統的袁世凱親書“彤管揚芬”四字,以資表彰。

    明清時代,人們對貞節觀念十分重視。順治十三年,清世祖曾親自編纂《內則衍義》一書,在《守貞章》中提出“守身為女子第一義”。在《殉節章》中,提出“婦為夫死,古之大經”。此兩語此後成為清朝婦女的遵循信條。《女範捷錄·貞烈篇》亦云:“忠臣不事二國,烈女不更二夫,故一與之醮,終身不移。男可重婚,女無再造。”康熙時的《女學》、《教女遺規》、乾隆時的《女學言行錄》,都極力宣揚寡婦守節和新婦的貞潔。

    幾千年來,貞節觀念殘害了多少婦女的身心。而今儲存的貞節牌坊、貞節堂等封建遺蹟,都似乎是在無聲地傾訴著貞節烈婦的苦澀與痛楚。可嘆,張女的人生血淚悲劇,竟成了這些人招搖顯擺的工具。這真是一幕活話劇,活脫脫地顯露了人的劣根性。他人的悲壯之死,竟成了別人活著的幸福。

    我想,到底什麼是幸福?窮人會說:有錢就是幸福。殘者會說:能走路就是幸福。盲人會說:能看見光明就是幸福!乞丐會說: 有飯吃就是幸福。病人會說:能活著就是幸福。

    可是,張女的幸福在哪裡?也只能用一死來了卻濃愁吧!

    寫到此處,我也不免一聲嘆息。我想,大張寨的那座滴血牌坊,是真的早就應該被推倒的!但願那樣的牌坊,從此之後,永遠也不要再有,永遠、永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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