輸油氣站場1.一般規定 輸油氣站的進口處,應設定明顯的安全警示牌及進站須知。對進人輸油氣站的外來人員應進行安全注意事項及逃生路線等應急知識的教育培訓。石油天然氣站場總平面佈置.應根據其生產工藝特點、火災危險性等級功能要求,結合地形、風向等條件。經技術經濟比較確定。石油天然氣站場內的鍋爐房、 35kv及以上的變(配)電所、加熱爐、水套爐等有明火或散發火花的地點,宜佈置在站場或油氣生產區邊緣。石油天然氣站場總平面佈置應符合下列規定: (1)可能散發可燃氣體的場所和設施,宜佈置在人員集中場所及明火或散發火花地點的全年最小頻率風向的上風側。 (2)甲、乙類液體儲罐,宜佈置在站場地勢較低處,當受條件限制或有特殊工藝要求時,可佈置在地勢較高處,但應採取有效的防止液體流散的措施。 (3)當站場採用階梯式豎向設計時,階梯間應有防止洩漏可燃液體漫流的措施。 (4)天然氣凝液,甲、乙類油品儲罐組,不宜緊靠排洪溝佈置。 2輸油站(1)輸油站的選址。應滿足管道工程線路走向的需要,滿足工藝設計的要求;應符合國家現行的安全防火、環境保護、工業衛生等法律法規的規定;應滿足居民點、工礦企業、鐵路、公路等的相關要求。 應貫徹節約用地的基本國策,合理利用土地,不佔或少佔良田、耕地,努力擴大土地利用率,貫徹保護環境和水士保持等相關法律法規。 站場址應選定在地勢平緩、開闊、避開人工填土、地震斷裂帶,具有良好的地形、地貌、工程和水文地質條件並且交通連線便捷、供電、供水、排水及職工生活社會依託均較方便的地方。 站場選址應避開低窪易積水和江河的乾涸滯洪區以及有內澇威脅的地段;在山區,應避開山洪及泥石流對站場造成威脅的地段,應避開窩風地段;在山地、丘陵地區採用開山填溝營造人工場地時,應避開山洪流經的溝谷,防止回填土石方塌方、流失,確保站場地基的穩定;應避開洪水、湖水或浪湧威脅的地帶。 (2)輸油站場的消防。石油天然氣站場消防設施的設定,應根據其規模、油品性質,儲存方式、儲存溫度及所在區域消防站佈局及外部協作條件等綜合因索確定。油罐區應有完備的消防系統或消防裝置;罐區場地夜間應進行照明,照明應符合安全技術標準和消防標準。應按要求配備可燃氣體檢測儀和消防器材;站場消防設施應定期進行試執行和維護。 (3)輸油站的防雷、防靜電。站場內建築物、構築物的防雷分類及防雷措施,應接GB 50057的有關規定執行;裝置內露天佈置的塔、容器等,當頂板厚度等於或大於4 mm時,可不設避雷針保護,但應設防雷接地。裝置應按規定進行接地,接地電阻應符合要求並定期檢測;工藝管網、裝置、自動控制儀表系統應按標準安裝防雷、防靜電接地設施,並定期進行檢查和檢測。 (4)輸油站場工藝裝置安全要求。工藝管道與裝置投用前應進行強度試壓和嚴密性試驗,管線裝置、閥件應嚴密無洩漏;裝置執行不應超溫、超壓、超速、超負荷執行,主要裝置應有安全保護裝置;輸油泵機組應有安全自動保護裝置,並明確操作控制引數;定期對原油加熱爐爐體、爐管進行檢測,間接加熱爐還應定期檢測熱媒效能,加熱爐應有相應措施,減少對環境造成汙染的裝置與措施;儲油罐的安裝、位置和間距應該符合設計標準;對調節閥、減壓閥、安全閥、高(低)壓洩壓閥等主要閥門應按相應執行和維護規程進行操作和維護,並按規定定期校驗;管道的自動化執行應滿足工藝控制和管道裝置的保護要求;應定時記錄裝置的運轉狀況,定期分析輸油泵機組、加熱裝置、儲油罐等主要裝置的執行狀態,並進行評價;臂網和鋼質裝置應採取防腐保護措施;根據執行壓力對管道和裝置配置安全洩放裝置,並定期進行校驗;定期測試壓力調節器、限壓安全切斷閥、線路減壓閥和安全洩放閥設定引數;定期對自動化儀表進行檢測和校驗。
輸油氣站場1.一般規定 輸油氣站的進口處,應設定明顯的安全警示牌及進站須知。對進人輸油氣站的外來人員應進行安全注意事項及逃生路線等應急知識的教育培訓。石油天然氣站場總平面佈置.應根據其生產工藝特點、火災危險性等級功能要求,結合地形、風向等條件。經技術經濟比較確定。石油天然氣站場內的鍋爐房、 35kv及以上的變(配)電所、加熱爐、水套爐等有明火或散發火花的地點,宜佈置在站場或油氣生產區邊緣。石油天然氣站場總平面佈置應符合下列規定: (1)可能散發可燃氣體的場所和設施,宜佈置在人員集中場所及明火或散發火花地點的全年最小頻率風向的上風側。 (2)甲、乙類液體儲罐,宜佈置在站場地勢較低處,當受條件限制或有特殊工藝要求時,可佈置在地勢較高處,但應採取有效的防止液體流散的措施。 (3)當站場採用階梯式豎向設計時,階梯間應有防止洩漏可燃液體漫流的措施。 (4)天然氣凝液,甲、乙類油品儲罐組,不宜緊靠排洪溝佈置。 2輸油站(1)輸油站的選址。應滿足管道工程線路走向的需要,滿足工藝設計的要求;應符合國家現行的安全防火、環境保護、工業衛生等法律法規的規定;應滿足居民點、工礦企業、鐵路、公路等的相關要求。 應貫徹節約用地的基本國策,合理利用土地,不佔或少佔良田、耕地,努力擴大土地利用率,貫徹保護環境和水士保持等相關法律法規。 站場址應選定在地勢平緩、開闊、避開人工填土、地震斷裂帶,具有良好的地形、地貌、工程和水文地質條件並且交通連線便捷、供電、供水、排水及職工生活社會依託均較方便的地方。 站場選址應避開低窪易積水和江河的乾涸滯洪區以及有內澇威脅的地段;在山區,應避開山洪及泥石流對站場造成威脅的地段,應避開窩風地段;在山地、丘陵地區採用開山填溝營造人工場地時,應避開山洪流經的溝谷,防止回填土石方塌方、流失,確保站場地基的穩定;應避開洪水、湖水或浪湧威脅的地帶。 (2)輸油站場的消防。石油天然氣站場消防設施的設定,應根據其規模、油品性質,儲存方式、儲存溫度及所在區域消防站佈局及外部協作條件等綜合因索確定。油罐區應有完備的消防系統或消防裝置;罐區場地夜間應進行照明,照明應符合安全技術標準和消防標準。應按要求配備可燃氣體檢測儀和消防器材;站場消防設施應定期進行試執行和維護。 (3)輸油站的防雷、防靜電。站場內建築物、構築物的防雷分類及防雷措施,應接GB 50057的有關規定執行;裝置內露天佈置的塔、容器等,當頂板厚度等於或大於4 mm時,可不設避雷針保護,但應設防雷接地。裝置應按規定進行接地,接地電阻應符合要求並定期檢測;工藝管網、裝置、自動控制儀表系統應按標準安裝防雷、防靜電接地設施,並定期進行檢查和檢測。 (4)輸油站場工藝裝置安全要求。工藝管道與裝置投用前應進行強度試壓和嚴密性試驗,管線裝置、閥件應嚴密無洩漏;裝置執行不應超溫、超壓、超速、超負荷執行,主要裝置應有安全保護裝置;輸油泵機組應有安全自動保護裝置,並明確操作控制引數;定期對原油加熱爐爐體、爐管進行檢測,間接加熱爐還應定期檢測熱媒效能,加熱爐應有相應措施,減少對環境造成汙染的裝置與措施;儲油罐的安裝、位置和間距應該符合設計標準;對調節閥、減壓閥、安全閥、高(低)壓洩壓閥等主要閥門應按相應執行和維護規程進行操作和維護,並按規定定期校驗;管道的自動化執行應滿足工藝控制和管道裝置的保護要求;應定時記錄裝置的運轉狀況,定期分析輸油泵機組、加熱裝置、儲油罐等主要裝置的執行狀態,並進行評價;臂網和鋼質裝置應採取防腐保護措施;根據執行壓力對管道和裝置配置安全洩放裝置,並定期進行校驗;定期測試壓力調節器、限壓安全切斷閥、線路減壓閥和安全洩放閥設定引數;定期對自動化儀表進行檢測和校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