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1.舉例子:為了說明事物的情況或事理,有時光從道理上講,人們不太理解,這就需要舉些既通俗易懂又有代表性的例子來加以說明。如《中國石拱橋》把古代的趙州橋和盧溝橋作為具有代表性的例子,對中國建設石拱橋歷史的悠久、成就的傑出作了說明。
2.分類別:要說明事物的特徵或事理,從單方面往往不容易說清楚,可以根據形狀、性質、成因、功能等方面的異同,把事物或事理按一定的標準分成若干類,然後依照類別,逐一加以說明。如《向沙漠進軍》一文將沙漠進攻的方式分成“游擊戰”和“陣地戰”兩類。
3.列資料:數字是從數量上說明事物特徵或事理的最精確、最科學、最有說服力的依據。如《死海不死》一文用大量的數字說明死海之所以浮力大的原因,非常清晰。
4.作比較:為了把事物或事理說得通俗易懂,有時可以從人們已有的感性知識出發,利用人們生活中熟悉的事物或事理作比較,從而喚起讀者的想象,獲得一個深刻的印象。如《蘇州園林》一文中將蘇州園林同其他園林作比較。
5.下定義:為了突出事物或事理的主要內容或主要問題,常常用簡明扼要的語言給事物下定義。這是說明事物特徵或事理、揭示事物或事理的本質的一種方法。如《食物從何處來》一文中就給“食物”“自養”“異養”“光合作用”等概念下了定義。
6.打比方:打比方就是修辭方法中的比喻。在說明文中運用打比方的方法,可以使人們不瞭解的事物或抽象的事理變得具體、生動、形象。如《中國石拱橋》中“石拱橋的橋洞成弧形,就像虹”,讓讀者更形象、更清晰地瞭解了石拱橋的特點。
7.畫圖表:有些事物的關係抽象而複雜,僅用文字說明還不能使讀者明白,這就需要附上示意圖,或按比例精確繪製出如產品設計圖、軍事行動路線圖等。有時,被說明的事物專案較多,也可製成統計表,將有關數字分別填入表中,使人看了一目瞭然。
8.作詮釋:這是對事物進行解釋的一種說明方法。下定義與作詮釋的區別是:定義要求完整,即定義的物件與所下定義的外延要相等,並且要從一個方面完整地揭示概念的全部內涵;而詮釋並不要求完整,只要揭示概念的一部分內涵就可以了,並且解釋的物件與做出的解釋外延也可以不相等。如“詞是能獨立運用的最小語言單位”這個定義,主語與賓語的內涵與外延完全一致,可以顛倒。即說“能獨立運用的最小的語言單位是詞”也行。而“鈾,是銀白色的金屬”,則是詮釋,其內涵與外延都不相等,“鈾”的外延要小於“銀白色的金屬”的外延,因而主語與賓語不能倒過來說,即不能說“銀白色的金屬是鈾”。作詮釋不僅可以用來解釋概念、定理、定律等,也可以用來解釋事物或事理的性質、特點、功用和原因等。作詮釋的語言雖不像下定義那樣要
求嚴格,但也須簡明、準確、通俗易懂。如《死海不死》一文“這大概就是”死海”得名的原因吧。”用的便是作詮釋的說明方法,這裡的“死”指的是魚蝦草木的死,因為死海鹹度很高,生物不能生長,所以叫“死海”,這就部分地揭示了死海的特徵。
9.摹狀貌:就是透過具體的描寫揭示事物的特徵,有助於把被說明的物件說得更具體、生動。如《中國石拱橋》中“這些石刻的獅子,有的母子相抱,有的交頭接耳,有的像傾聽水聲,千態萬狀,惟妙惟肖”。這樣的說明顯得十分生動、活潑。
“不會用套話”這老師不太好給你回答,一是因為不同型別的試題,答題的語言組織是不一樣的,第二我個人認為答題用套話,答不到問題的點子上是沒有任何用處的,所以,我認為回答問題還是要在讀懂了文章的基礎上來進行答題,有針對性的來回答問題,儘量少用套話,否則廢話一堆,答不到點子上,一分也沒有。
答:1.舉例子:為了說明事物的情況或事理,有時光從道理上講,人們不太理解,這就需要舉些既通俗易懂又有代表性的例子來加以說明。如《中國石拱橋》把古代的趙州橋和盧溝橋作為具有代表性的例子,對中國建設石拱橋歷史的悠久、成就的傑出作了說明。
2.分類別:要說明事物的特徵或事理,從單方面往往不容易說清楚,可以根據形狀、性質、成因、功能等方面的異同,把事物或事理按一定的標準分成若干類,然後依照類別,逐一加以說明。如《向沙漠進軍》一文將沙漠進攻的方式分成“游擊戰”和“陣地戰”兩類。
3.列資料:數字是從數量上說明事物特徵或事理的最精確、最科學、最有說服力的依據。如《死海不死》一文用大量的數字說明死海之所以浮力大的原因,非常清晰。
4.作比較:為了把事物或事理說得通俗易懂,有時可以從人們已有的感性知識出發,利用人們生活中熟悉的事物或事理作比較,從而喚起讀者的想象,獲得一個深刻的印象。如《蘇州園林》一文中將蘇州園林同其他園林作比較。
5.下定義:為了突出事物或事理的主要內容或主要問題,常常用簡明扼要的語言給事物下定義。這是說明事物特徵或事理、揭示事物或事理的本質的一種方法。如《食物從何處來》一文中就給“食物”“自養”“異養”“光合作用”等概念下了定義。
6.打比方:打比方就是修辭方法中的比喻。在說明文中運用打比方的方法,可以使人們不瞭解的事物或抽象的事理變得具體、生動、形象。如《中國石拱橋》中“石拱橋的橋洞成弧形,就像虹”,讓讀者更形象、更清晰地瞭解了石拱橋的特點。
7.畫圖表:有些事物的關係抽象而複雜,僅用文字說明還不能使讀者明白,這就需要附上示意圖,或按比例精確繪製出如產品設計圖、軍事行動路線圖等。有時,被說明的事物專案較多,也可製成統計表,將有關數字分別填入表中,使人看了一目瞭然。
8.作詮釋:這是對事物進行解釋的一種說明方法。下定義與作詮釋的區別是:定義要求完整,即定義的物件與所下定義的外延要相等,並且要從一個方面完整地揭示概念的全部內涵;而詮釋並不要求完整,只要揭示概念的一部分內涵就可以了,並且解釋的物件與做出的解釋外延也可以不相等。如“詞是能獨立運用的最小語言單位”這個定義,主語與賓語的內涵與外延完全一致,可以顛倒。即說“能獨立運用的最小的語言單位是詞”也行。而“鈾,是銀白色的金屬”,則是詮釋,其內涵與外延都不相等,“鈾”的外延要小於“銀白色的金屬”的外延,因而主語與賓語不能倒過來說,即不能說“銀白色的金屬是鈾”。作詮釋不僅可以用來解釋概念、定理、定律等,也可以用來解釋事物或事理的性質、特點、功用和原因等。作詮釋的語言雖不像下定義那樣要
求嚴格,但也須簡明、準確、通俗易懂。如《死海不死》一文“這大概就是”死海”得名的原因吧。”用的便是作詮釋的說明方法,這裡的“死”指的是魚蝦草木的死,因為死海鹹度很高,生物不能生長,所以叫“死海”,這就部分地揭示了死海的特徵。
9.摹狀貌:就是透過具體的描寫揭示事物的特徵,有助於把被說明的物件說得更具體、生動。如《中國石拱橋》中“這些石刻的獅子,有的母子相抱,有的交頭接耳,有的像傾聽水聲,千態萬狀,惟妙惟肖”。這樣的說明顯得十分生動、活潑。
“不會用套話”這老師不太好給你回答,一是因為不同型別的試題,答題的語言組織是不一樣的,第二我個人認為答題用套話,答不到問題的點子上是沒有任何用處的,所以,我認為回答問題還是要在讀懂了文章的基礎上來進行答題,有針對性的來回答問題,儘量少用套話,否則廢話一堆,答不到點子上,一分也沒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