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工鋼筋的基本規範是鋼筋加工過程必須遵循的標準,具體規定如下:
1、鋼筋加工宜在專業化加工廠進行。
2、鋼筋的表面應清潔、無損傷,油漬、漆汙和鐵鏽應在加工前清除乾淨。帶有顆粒狀或片狀老鏽的鋼筋不得使用。鋼筋除鏽後如有嚴重的表面缺陷,應重新檢驗該批鋼筋的力學效能及其他相關效能指標。
3、鋼筋加工宜在常溫狀態下進行,加工過程中不應加熱鋼筋。鋼筋彎折應一次完成,不得反覆彎折。
4、鋼筋宜採用無延伸功能的機械裝置進行調直,也可採用冷拉方法調直。當採用冷拉方法調直時,HPB235、HPB300 光圓鋼筋的冷拉率不宜大於4%;HRB335、HRB400、HRB500、HRBF335、HRBF400、HRBF500 及RRB400 帶肋鋼筋的冷拉率不宜大於1%。鋼筋調直過程中不應損傷帶肋鋼筋的橫肋。調直後的鋼筋應平直,不應有區域性彎折。5、受力鋼筋的彎折應符合下列規定:(1)光圓鋼筋末端應作180°彎鉤,彎鉤的彎後平直部分長度不應小於鋼筋直徑的3 倍。作受壓鋼筋使用時,光圓鋼筋末端可不作彎鉤;(2)光圓鋼筋的彎弧內直徑不應小於鋼筋直徑的2.5 倍;(3)335MPa 級、400MPa 級帶肋鋼筋的彎弧內直徑不應小於鋼筋直徑的5 倍;(4)直徑為28mm 以下的500MPa 級帶肋鋼筋的彎弧內直徑不應小於鋼筋直徑的6 倍,直徑為28mm 及以上的500MPa 級帶肋鋼筋的彎弧內直徑不應小於鋼筋直徑的7 倍;(5)框架結構的頂層端節點,對樑上部縱向鋼筋、柱外側縱向鋼筋在節點角部彎折處,當鋼筋直徑為28mm 以下時,彎弧內直徑不宜小於鋼筋直徑的12 倍,鋼筋直徑為28mm 及以上時,彎弧內直徑不宜小於鋼筋直徑的16 倍;(6)箍筋彎折處的彎弧內直徑尚不應小於縱向受力鋼筋直徑。6、除焊接封閉箍筋外,箍筋、拉筋的末端應按設計要求作彎鉤。當設計無具體要求時,應符合下列規定:(1)箍筋、拉筋彎鉤的彎弧內直徑應符合本規範第5 條的規定;(2)對一般結構構件,箍筋彎鉤的彎折角度不應小於90°,彎折後平直部分長度不應小於箍筋直徑的5 倍;對有抗震設防及設計有專門要求的結構構件,箍筋彎鉤的彎折角度不應小於135°,彎折後平直部分長度不應小於箍筋直徑的10 倍和75mm 的較大值;(3)圓柱箍筋的搭接長度不應小於鋼筋的錨固長度,兩末端均應作135°彎鉤,彎折後平直部分長度對一般結構構件不應小於箍筋直徑的5 倍,對有抗震設防要求的結構構件不應小於箍筋直徑的10 倍;(4)拉筋兩端彎鉤的彎折角度均不應小於135°,彎折後平直部分長度不應小於拉筋直徑的10 倍。7、焊接封閉箍筋宜採用閃光對焊,也可採用氣壓焊或單面搭接焊,並宜採用專用裝置進行焊接。焊接封閉箍筋下料長度和端頭加工應按不同焊接工藝確定。多邊形焊接封閉箍筋的焊點設定應符合下列規定:(1)每個箍筋的焊點數量應為1 個,焊點宜位於多邊形箍筋中的某邊中部,且距箍筋彎折處的位置不宜小於100mm;(2)矩形柱箍筋焊點宜設在柱短邊,等邊多邊形柱箍筋焊點可設在任一邊;不等邊多邊形柱箍筋應加工成焊點位於不同邊上的兩種型別;(3)梁箍筋焊點應設定在頂邊或底邊。擴充套件資料:鋼筋加工的主要工序是非常重要的,工序的制定是為了更好的處理施工細節,才能保障最後的質量。1、鋼筋調直盤圓鋼筋的調直,一般採用捲揚機或絞磨拉直,也可用鋼筋調直機調直,調直後的鋼筋,按配料單被剪斷成需要的長度。對部分20mm粗徑鋼筋,多在工作臺上用人工扳正,矯直。其餘均用鋼筋調直機調直。採用捲揚機拉直鋼筋時,其調直冷拉率:I級鋼筋為4~6%,Ⅱ級鋼
加工鋼筋的基本規範是鋼筋加工過程必須遵循的標準,具體規定如下:
1、鋼筋加工宜在專業化加工廠進行。
2、鋼筋的表面應清潔、無損傷,油漬、漆汙和鐵鏽應在加工前清除乾淨。帶有顆粒狀或片狀老鏽的鋼筋不得使用。鋼筋除鏽後如有嚴重的表面缺陷,應重新檢驗該批鋼筋的力學效能及其他相關效能指標。
3、鋼筋加工宜在常溫狀態下進行,加工過程中不應加熱鋼筋。鋼筋彎折應一次完成,不得反覆彎折。
4、鋼筋宜採用無延伸功能的機械裝置進行調直,也可採用冷拉方法調直。當採用冷拉方法調直時,HPB235、HPB300 光圓鋼筋的冷拉率不宜大於4%;HRB335、HRB400、HRB500、HRBF335、HRBF400、HRBF500 及RRB400 帶肋鋼筋的冷拉率不宜大於1%。鋼筋調直過程中不應損傷帶肋鋼筋的橫肋。調直後的鋼筋應平直,不應有區域性彎折。5、受力鋼筋的彎折應符合下列規定:(1)光圓鋼筋末端應作180°彎鉤,彎鉤的彎後平直部分長度不應小於鋼筋直徑的3 倍。作受壓鋼筋使用時,光圓鋼筋末端可不作彎鉤;(2)光圓鋼筋的彎弧內直徑不應小於鋼筋直徑的2.5 倍;(3)335MPa 級、400MPa 級帶肋鋼筋的彎弧內直徑不應小於鋼筋直徑的5 倍;(4)直徑為28mm 以下的500MPa 級帶肋鋼筋的彎弧內直徑不應小於鋼筋直徑的6 倍,直徑為28mm 及以上的500MPa 級帶肋鋼筋的彎弧內直徑不應小於鋼筋直徑的7 倍;(5)框架結構的頂層端節點,對樑上部縱向鋼筋、柱外側縱向鋼筋在節點角部彎折處,當鋼筋直徑為28mm 以下時,彎弧內直徑不宜小於鋼筋直徑的12 倍,鋼筋直徑為28mm 及以上時,彎弧內直徑不宜小於鋼筋直徑的16 倍;(6)箍筋彎折處的彎弧內直徑尚不應小於縱向受力鋼筋直徑。6、除焊接封閉箍筋外,箍筋、拉筋的末端應按設計要求作彎鉤。當設計無具體要求時,應符合下列規定:(1)箍筋、拉筋彎鉤的彎弧內直徑應符合本規範第5 條的規定;(2)對一般結構構件,箍筋彎鉤的彎折角度不應小於90°,彎折後平直部分長度不應小於箍筋直徑的5 倍;對有抗震設防及設計有專門要求的結構構件,箍筋彎鉤的彎折角度不應小於135°,彎折後平直部分長度不應小於箍筋直徑的10 倍和75mm 的較大值;(3)圓柱箍筋的搭接長度不應小於鋼筋的錨固長度,兩末端均應作135°彎鉤,彎折後平直部分長度對一般結構構件不應小於箍筋直徑的5 倍,對有抗震設防要求的結構構件不應小於箍筋直徑的10 倍;(4)拉筋兩端彎鉤的彎折角度均不應小於135°,彎折後平直部分長度不應小於拉筋直徑的10 倍。7、焊接封閉箍筋宜採用閃光對焊,也可採用氣壓焊或單面搭接焊,並宜採用專用裝置進行焊接。焊接封閉箍筋下料長度和端頭加工應按不同焊接工藝確定。多邊形焊接封閉箍筋的焊點設定應符合下列規定:(1)每個箍筋的焊點數量應為1 個,焊點宜位於多邊形箍筋中的某邊中部,且距箍筋彎折處的位置不宜小於100mm;(2)矩形柱箍筋焊點宜設在柱短邊,等邊多邊形柱箍筋焊點可設在任一邊;不等邊多邊形柱箍筋應加工成焊點位於不同邊上的兩種型別;(3)梁箍筋焊點應設定在頂邊或底邊。擴充套件資料:鋼筋加工的主要工序是非常重要的,工序的制定是為了更好的處理施工細節,才能保障最後的質量。1、鋼筋調直盤圓鋼筋的調直,一般採用捲揚機或絞磨拉直,也可用鋼筋調直機調直,調直後的鋼筋,按配料單被剪斷成需要的長度。對部分20mm粗徑鋼筋,多在工作臺上用人工扳正,矯直。其餘均用鋼筋調直機調直。採用捲揚機拉直鋼筋時,其調直冷拉率:I級鋼筋為4~6%,Ⅱ級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