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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趁年輕去努力奮鬥

    父子關係,在法律上是無法斷絕的。十八歲之前,父對子有撫養義務。父老了,兒子對其有贍養義務。你們之間即使是約定了斷絕關係,但是在法律上你們之間依然是父子關係,各項權利義務依舊。

  • 2 # 愛做夢的木牙兔紙

    斷不斷絕,我認為不管是否有法律責任,這件事情都是由兩個當事人決定的。

    父母與子女的關係,全看雙方的態度。

    父母,不願意管自己的子女,甚至有的拋棄子女,即便不合法,當事人因為各種原因,做了那樣的決定,事情就是這樣的發展。

    同樣,子女也是,可能父母生病,變得了無音訊。

    所以,斷絕關係只是一種手段,真正斷絕的是彼此之間,不再關愛,不再願意負責任。有些沒有斷絕關係,但也不代表真的完全盡到應盡的責任。

  • 3 # 東東情感故事

    斷絕關係只是一種割肉療法。

    想要擁有親情的同時又不被親情所傷。說到底還是要自身足夠強大並且敢於反抗。明玉和樊勝美一樣,都被原生帶來的痛苦所困,但樊勝美只是一名在大城市苦苦掙扎的普通員工,面對家裡肆無忌憚的壓迫,她沒有絲毫還手之力,只是成天想著找個有錢人嫁了,以此來緩和她自己的壓力。但明玉不一樣,明玉自己在事業上收貨了成功,起碼不用犯愁,很多時候就能解決很多問題,再者說,父母也不敢再明著欺負明玉,她的父親只願意壓迫老大,甚至不願意讓老大回美國,就是因為老大好欺負。

    所以現實中,我們只有先把自己強大起來 才能有效的抗爭。斷絕關係並不是大家內心想看到的,失去親情的滋味沒有那麼好過。倒是一家人和和氣氣抱成一團才是幸福美滿的。

  • 4 # 小鳴愛生活

    這是百度到相關的一段話

    親生父母子女關係是基於父母與子女之間天然的血緣關係形成的。繼父母子女關係和養父母子女關係都是透過實施一定的行為而形成的一種法律擬製身份關係,因而可以透過一定的法律程式予以解除。但親生父母子女關係並非透過法律擬製產生,因此不能通過當事人雙方協議或法院判決解除。親子之間簽訂的解除親子關係的協議是沒有任何法律效力的,即使簽訂了類似協議,該盡的撫養義務或贍養義務還是要盡的。

    現實中不負責任的父母很多,重男輕女的父母很多,不孝子女也很多,如果輕易就能夠透過法律斷絕關係,那豈不是可能出現很多可憐人?不能徹底斷絕關係是有道理的,但是法律也不是不通人情。之前看今日說法裡,有個父親在兒子很小的時候就拋妻棄子,二十多年後因為聽說老宅要拆遷就回來要錢,在鄰居的證詞下,兒子告父親遺棄罪,最後結果是父親放棄錢,兒子撤訴。

    血緣關係真的真的沒辦法,碰到了就是倒黴,但如果父母真的不好,《都挺好》小說的結局還是可以借鑑的。

  • 5 # 栽松邀風

    刷屏了我們朋友圈的熱播電視劇《都挺好》可是受到廣大網友的關注,特別是對蘇明玉的成長及未來的關注。蘇明玉生在重男輕女的家庭,經常受到母親極其不公平的待遇。母親甚至將她的房子租出去只為籌錢給大哥留學。蘇明玉不能忍受母親的做法,在她十八歲那年就和家裡斷了經濟往來,想和家庭劃清界限。她自己在外打拼,終於靠自己的努力取得了事業的成功。

    雖然蘇明玉事業有成了,但是內心還是感覺到來自家庭愛的缺失,時常半夜痛哭。可見蘇明玉還是渴求家庭的關愛。

    當蘇明玉再次面對蘇家人的時候,事業的成功給了她的自信與底氣。她也成功地讓蘇家人對她刮目相看。她也是因為對家庭愛的渴求,一次又一次地為這個她曾經想永遠劃清界限的家解決困難。最終她也獲得了家庭的關愛。彌補了內心的缺失。

    所以說一個人與家庭斷絕關係的這種做法是不明智的,斷絕關係只能緩解你一時的情緒,但是會讓你的內心永遠有一種缺失感。因為我們每個人內心深處都渴求來自家庭的愛。蘇明玉的成長過程告訴我們只有讓自己強大,才是解決與家庭問題的方法。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你的心裡是不是依舊住著那個“他、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