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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四季林鄉

    這種事我也沒有實地經歷過。應該是透過交警來處理,若不通,拿著事故責任認定書,需要向法院提起訴訟,來主張權益。

  • 2 # 吉祥囿

    中國的香港不準隨便大小便,不準隨地吐痰。任何人若有違反,任何一個公民都可以一個電話就有司法人員來處理。現在你就發點錢,麻煩點,請律師!

  • 3 # 佛倫C客兒

    不想賠是正常的。有哪個人會說,我有的是錢,我負責到底(王思聰校長除外)。

    或許跟這個社會有很大的關係,很多人撞了人,第一時間想到的不是說自己承擔責任,而是怎麼想把責任推給對方。

    下面是我站在傷者的角度,來處理這個時期。

    1.既然交通事故認定書已經出來了,那麼他不得不負這個責任,您自己也可以安心治療,您也不會一下子就拿到賠償金,需要等你醫療終結或者快痊癒了,保險公司或者肇事方會和你一起把這個事情處理好,如果不處理的話,會影響他車子年審,所以有些肇事方都會想著儘早把這個事情解決。

    2.如果真的很缺這個醫療費,你可以讓對方去申請交強險,交強險最高限額10000元,如果對方不肯,你可以去交警隊讓交警來協助你辦理,因為肇事方的兩證兩單都被扣在交警隊裡,這個交強險是強制保險,只要對方又責任就可以賠到。

    3.要是還是很缺錢,你可以在72以內申請交道路救援基金,這是一個政府扶持的基金,它會墊付你搶救的費用,你可以在網上查一下道路救援基金的網點,一般每個地區都會有的。和交強險一樣,如果對方不配合,找交警。

    以上說的都是你在治療期間對方不給錢的一些做法。下面講的是你治療結束,想調解或者走訴訟來了結這次事故,但是對方不賠錢的做法:

    1.走調解的話,對方不給賠,你可以去交警隊,不要去找社會上的黃牛或者律師,一般交警隊給你提供專業的諮詢,實在不行就去找專業的律師,一定要找有律師證的且有資質的律師事務所。

    2.走訴訟,就是我們平常所說的打官司。如果調解不成功,打官司是解決問題的唯一合法途徑了,一般在公堂上,他想賴賬都不行。

    3.打官司你一般都是勝訴的,如果對方還是不想掏錢可以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4.強制執行對方還是想賴賬,一般法院會把他加入黑名單,如果對方還是執迷不悟,法院會根據他不接受法院裁判而追究他的刑事責任。也就是我們平時所說的坐牢。

    簡單講就這樣子,如果決定還不是很清楚,可以私聊我,或者去我的主頁看看我寫的文章,裡面內容更加詳細。

  • 4 # 勇闖天涯0532

    題主講的不清晰,試著解答一下。

    一、題主出險時為行人,涉及到的損失基本為醫療費、營養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傷殘補助費(達不到傷殘級別沒有),對方車輛保險齊全(交強、商業都承保),在車方不配合賠償的情況下,需要搶救可先透過交警出證明,要求保險公司墊付一萬元,超出一萬元可先行自己負擔費用進行治療,治療過程中對方保險公司如做人傷調查,此時可積極配合,提供資料,與保險公司進行賠付協商,甚至做前置調解賠付,如不做人傷調查,治療完畢可帶著資料去對方保險公司提起索賠,對方還不配合辦理手續把費用直接賠付題主,對方保險公司可對車方發出限期辦理賠款告知函,超出期限,就可以直接賠付題主了;對方車輛如僅投保交強險,對於超出交強險限額的部分,只能去法院起訴了,法院判完,只要車方不再耍賴,就能得到賠償了;

    二、題主出險時是開車,涉及到的損失應該只是車輛損失了(或者輕微傷花費較小,忽略),題主如承保了車損險,可要求自己的承保公司進行定損、賠付,同時,把向對方索賠的權利轉讓給自己的保險公司(這叫代位追償);如未承保車損險,只能找對方保險公司定損、索賠,對方僅承保交強險的情況下,對超出交強險限額2000元的金額,只能去法院訴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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