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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陽光律師說法

    分四部分第一部分,原被告的基本情況,不解釋第二部分,訴訟請求

    這是民事起訴狀的關健部分,因為民事訴訟實行不告不理的基本原則,你少寫賠償款和賠償專案,法院是不會糾正的,多寫的話法院是不會支援的,並且將會多掏訴訟費。例如曾經有人在起訴借款人時將利息計算到了起訴時,那麼起訴日到法院判決確定的執行日之間的利息法院是不會管的,還有的人在起訴交通肇事人賠償時,將死亡賠償金少計算一年,造成少賠償幾萬。

    第三部分,事實與理由

    首先,這一部分最主要的是要真實,不要弄虛作假,因為一句謊言需要你用十句謊言去維護,而且如果法官查明你作虛假陳述,則會對你處以罰款或拘留,得不償失,情節嚴重的,構成虛假訴訟罪或詐騙罪。

    另外,這一部分一般將主要事實寫清楚即可,不易太過詳細,太簡單不易寫清事實,太詳細會造成被告人收到起訴狀後有針對性的準備,造成自己被動。例如列明證人,如對方透過種種手段阻止證人做證。

    理由部分寫明依據的相關法律法規即可。

    第四部分,附件,證據清單

    新的民事訴訟法不容許搞"證據襲擊”,雙方當事人必須在舉證期限內舉證,否則法院不予認可或者對當事人處罰後認可,所以,起訴時可將所有證據準備充分,列出清單,作為起訴狀附件提交法院。

  • 2 # 河南段軍曉律師

    說說我的。

    第一部,開啟word

    第三部,修改成本案的事實,理由,訴請,原被告資訊,法院,日期。

    第四部,再修改1.2.3……遍直到滿意。

  • 3 # 律師張晨陽

    網上有很多民事起訴訟狀的模板,也有人告訴你應當如何寫起訴狀。但是,我不建議普通百姓自己起草民事起訴狀。因為即使對律師來說,如果沒有一定的經驗積累,也未必能夠起草好起訴狀。理由如下:

    一、一份合格的起訴狀,必須是基於對原告與被告之間的法律關係的正確認識,如果對法律關係的認識不正確,會帶來一系列問題:

    1、原告、被告應當是誰?

    2、訴訟請求是什麼?

    3、應當向哪個法院起訴?

    4、哪些東西可以作為自己的證據?

    第1、3項搞錯了,法院不會受理;或者被告主張原告“不適格”,或被告“不適格”。何為“不適格”,在此就不解釋了,大家可以百度。

    第2、4項搞錯了,訴訟請求不能得到支援。

    舉個我代理案件的例子。原告是銀行,起訴一借款人向其歸還貸款1000萬,並要求我的當事人對歸還貸款承擔連帶責任,這是銀行的律師的意見,但我的當事人並不擔保人。案件打了近一年,經過兩審,法院均駁回了原告對我的當事人的起訴。法院的理由就是我方主張的:我方不是適格被告。

    銀行為什麼起訴我的當事人,因為他們知道,借款人還不起錢,我的當事人有能力還。

    二、按照法律規定,當事人在訴狀中的陳述屬於舉證中的“自認”。普通當事人哪裡知道應當如何陳述事實,講不好,本來自己有理的變無理了。

    三、民事訴訟不允許“證據突襲”,但是也不等於立案時就把所有證據就擺給被告,原告可以在開庭時提交,也可以在證據交換時提交。決定這個問題,需要訴訟經驗。

    當然,還有很多與起訴狀有關的問題,在此不多說了。

    可以一點不誇張地說,即使是法學院畢業、經司法考試合格、實習一年終於拿到律師執業證的一年級律師也沒有幾個可以寫好民事起訴狀的。

    既然要起訴,請律師寫份訴狀還是非常必要的。這個錢不要省。

    這裡提醒大家:

    即使請律師寫份訴狀,也要和律所籤合同,也要請律師把你講的案情做一個筆錄,你認真看過後請律師簽名。將來一旦發現律師寫的起訴狀有重大錯誤,你可以找律所“算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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