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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麥超愛傳球

    首先我們認真分析一下詹姆斯的三次決定,第一次是加盟熱火聯手韋德和波什,第二次是迴歸騎士攜手歐文樂福,第三次則是西遊洛杉磯,招募濃眉哥。

    也就是說,詹姆斯一直都是球隊的核心,而球隊其他的球星都是給詹姆斯當幫手的。就連韋德都甘心以二當家的身份輔佐詹姆斯。

  • 2 # 光焰體育

    回答這種問題大機率是會捱罵的,常被詹密定義為詹黑,也會被人定義為詹密的我來說說看法。

    三次決定

    2010年,詹姆斯加盟熱火,和韋德、波什組成巔峰三巨頭。詹姆斯還透過電視直播了自己加盟熱火的決定,並將直播獲得的收入用於慈善。

    2014年,詹姆斯重回騎士,這裡有狀元歐文等著他,並且騎士手裡還握著一個維金斯。隨後,騎士用維金斯從森林狼換來了樂福。

    2018年,詹姆斯加盟湖人,這時的詹姆斯33歲,進入了職業生涯末期。媒體猜測他是為了兒子的未來和自己退役後的生意做打算。

    沒有對和錯

    詹姆斯的三次決定,顛覆了我們對於超級巨星一人一城的印象。在我們的印象裡,超巨應該是像喬丹、魔術師約翰遜、伯德、鄧肯、諾維茨基、科比等等這樣,將忠誠放在第一位。但我們接受超巨生涯末期抱團,比如巴克利、奧拉朱旺、馬龍等。

    但是,這個世界並不是非黑即白的,就好比並不是不是詹密就一定是詹黑一樣的道理。詹姆斯的行為在成年人來看,沒什麼不妥,他只是做出了對自己最有利的決定。一名球員的職業生涯巔峰期也就那麼些年,與其無謂的等待,不如主動出擊,尋找對自己獲得成功最有利的方式。

    我們稱讚岳飛的同時,也有人說他愚忠,為此還葬送了全家性命。詹姆斯的決定,你可以說他喚醒了球員意識,也可以說他帶起了抱團之風。你可以說他做出了對自己最有利的選擇,也可以說他破壞了聯盟生態。

    對於詹姆斯的選擇,你只需要在心裡問一下自己:如果是我面對這種情況,我會怎麼選擇呢?

    在我個人的職業生涯中,我會做出最有利自己的選擇,但是前提是不違背道德的情況下。

  • 3 # 哐哐有態度

    組隊(不太認可抱團這個詞,所以用組隊)沒有錯。

    規則允許的就都不是錯的,完全合理。

    只是決定一確實有點不厚道,不違規,但是不厚道。

    在球隊一直致力於為其打造球隊,並且盡力滿足要求,力求留下他的時候。他直接越過球隊,透過直播的方式決定了離開球隊。

    這點上不太厚道,畢竟買賣不成仁義在,可以和球隊說麼,哪怕逼宮也好,這樣真的不厚道。

    今年濃眉就是直接說,和球隊交流,畢竟球員是直接面對球隊的。

    可決定一直接把球隊晾一邊了。

    所以,決定一不厚道,但是絕對沒有一點錯。

    NBA是商業聯盟,只要符合規定,合理商業運作,不涉及賭球等,不違法違規,就沒有錯的。

    詹姆斯和其團隊肯定也是經過探討出的最有利的結果,沒有錯,只是不一定是最對的那個最優解。畢竟NBA不是判斷題,除了對就是錯。

  • 4 # 籃球最大屏

    抱團沒有錯,但是你抱團還吹超科比,奧尼爾,喬丹,鄧肯,拉里伯德等人就過分了!

    而且報了這麼多年只拿了三冠,經常被人橫掃,還在吹統治力,統治你個媽賣批啊!

  • 5 # 磐石等蒲葦

    既想抱團,又想做歷史第一人,這就過分了。

    每個人都有選擇的權利,為了總冠軍,詹姆斯最終選擇將天賦帶到邁阿密,和韋德波什組成三巨頭,奪得兩個冠軍,在韋德和波什狀態下降後,又回到騎士,和歐文樂福組成三巨頭,最終奪冠。

    詹姆斯的天賦肉眼可見,地球人都知道。他想要做歷史第一人,想要總冠軍,但是靠抱團獲得的總冠軍無論是分量還是影響力都稍顯不足。

    科比,鄧肯,喬丹,沒有一個會選擇抱團,而詹姆斯我打不過你就加入你的做法被很多巨星所不齒。

    抱團與否是個人選擇,但選擇抱團的那一刻,詹姆斯就註定成不了歷史第一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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