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責
3.1 電廠的壓力管道必須有專人管理,並履行下列職責:
3.1.1 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壓力管道的標準、法規、制度。
3.1.2 建立、健全壓力管道的技術檔案。
3.1.3 參與電廠新建、改建、擴建的壓力管道工程專案,督促檢查施工質量,並組織竣工驗收及試運工作。
3.1.4 制定壓力管道的檢修、改造等工作計劃並負責實施。
3.1.5 參與壓力管道工藝引數變更的審批工作。
3.1.6 參與壓力管道事故分析。
3.1.7 參與有關壓力管道的統計上報。
3.2 電廠壓力管道安全管理人員應履行下列職責:
3.2.1 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壓力管道的標準、法規、制度。
3.2.2 建立、健全電廠壓力管道安全管理制度。
3.2.3 聯絡集團公司對在用的壓力管道進行檢驗和註冊工作。
3.2.4 參與壓力管道的安裝驗收及試運工作。
3.2.5 制定壓力管道的檢驗、報廢等工作計劃並負責實施。
3.2.6 組織有關操作人員的安全技術教育和培訓工作。
3.2.7 參與壓力管道事故分析。
3.2.8 負責有關壓力管道的統計上報。
職責
3.1 電廠的壓力管道必須有專人管理,並履行下列職責:
3.1.1 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壓力管道的標準、法規、制度。
3.1.2 建立、健全壓力管道的技術檔案。
3.1.3 參與電廠新建、改建、擴建的壓力管道工程專案,督促檢查施工質量,並組織竣工驗收及試運工作。
3.1.4 制定壓力管道的檢修、改造等工作計劃並負責實施。
3.1.5 參與壓力管道工藝引數變更的審批工作。
3.1.6 參與壓力管道事故分析。
3.1.7 參與有關壓力管道的統計上報。
3.2 電廠壓力管道安全管理人員應履行下列職責:
3.2.1 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壓力管道的標準、法規、制度。
3.2.2 建立、健全電廠壓力管道安全管理制度。
3.2.3 聯絡集團公司對在用的壓力管道進行檢驗和註冊工作。
3.2.4 參與壓力管道的安裝驗收及試運工作。
3.2.5 制定壓力管道的檢驗、報廢等工作計劃並負責實施。
3.2.6 組織有關操作人員的安全技術教育和培訓工作。
3.2.7 參與壓力管道事故分析。
3.2.8 負責有關壓力管道的統計上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