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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高太樹

    好朋友殺人後來找你幫忙,這時候無論你選擇怎樣做都是受煎熬的。

    如果你給他提供潛逃的條件, 你就是違法犯罪;如果你選擇報警,那你就是不義,愧對好朋友對你的信任。甚至會惹來殺身之禍。

    假如是我,我會怎麼面對呢?

    既然是好朋友,那平時我對這個人應該有所瞭解。他是一個遵紀守法、本性善良的人?還是一個目無法紀、有犯罪潛質或者犯罪前科的人?這對於他殺人後來找我幫忙,我該如何處置有很大幫助。

    假設我這個好朋友是一個遵紀守法,本性善良的人,殺人屬於一時衝動的無奈之舉,我會跟他說清利害,勸他去自首,避免在犯罪的道路上越走越遠;

    反之,我會答應他所有的條件,為他逃避法律的制裁提供方便。在他離開後立馬報警,積極地協助警方將他繩之以法。這雖然有不義之嫌,但為了避免更大的損失,只能這麼做。

    我們都不希望自己的好朋友殺人,但真遇上了,只有冷靜的去面對,才能避免自己也捲入其中。

  • 2 # 二朋說電影

    殺人觸犯了中人民共和國刑法,親友不能包庇或幫助潛逃。

    引用:【根據中國《刑法》第三百一十條 明知是犯罪的人而為其提供隱藏問處所、財物,幫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證明包庇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答者管制;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情節嚴重,主要指窩藏、包庇多人內的;多次實施窩藏、包庇行為的;窩藏、包庇罪行極其嚴重刑事犯罪分子的等。】

    勸人向善才是朋友之道,即便是朋友殺人成了事實,也要勸解朋友淡然面對,到公安機關自首坦白,爭取寬大處理的機會。

    如果朋友還不知途迷返,先要穩定他的情緒,並在保證自身安全下通知警方

    這樣做無關朋友道義,而是人生原則問題。是道德底線的堅守,是為給被害人家庭的一個交代,更是維持社會現有秩序的穩定。人人都要懂法守法,拒絕協助犯罪的行為,這樣才能構建安定和諧的社會法制。

    朋友殺人犯法,作為朋友不能夥同犯法,這等同於漠視生命,踐踏法律法規的行為,也是對自己家庭的不負責。如果因為包庇罪獲刑,痛苦的不只自己,還有一直心繫的父母妻兒。

    這是每一個人的社會責任

    朋友不應是帶你走入深淵的人,應該是有正常價值觀,尊重人人平等,嚴守法律法規的人。

    對於身邊正在從事犯罪或是準備犯罪的人,作為一個合法公民,有社會義務和責任去阻止或檢舉,無規矩不成方圓,如果人人漠視法律,安全何從而來呢?

  • 3 # 尤里先生

    一看到問題還是嚇一跳,因為感覺殺人事件離我們的生活挺遠的。

    言歸正傳,如果是我的話,首先我會告訴他不要慌,安慰他,讓他本人先冷靜下來,將事實經過講清楚,瞭解事情經過,從而判斷嚴重性。俗話說:衝動是魔鬼。當一個人被情緒所影響,不冷靜的時候,你跟他說什麼都沒有用。所以必須先安慰他,用語言或是行動讓他先冷靜,緩解他激動、緊張、恐懼、害怕等一系列負面的情緒。

    其次,等他情緒稍微緩解後,根據他講述的事情經過簡單的辨別事情的嚴重性和過失。因為主動蓄謀殺人和失手殺人雖然結果是一樣的,但是中國的法律是有相關的規定的,動機和原因不同,法院也會有不一樣審判結果。

    如果是失手或是防衛過當導致的殺人,那麼我們就可以告訴朋友,如果你主動自首,這種情況法院會根據事情經過從輕判刑的,不會讓你殺人償命(因為在殺人後一般人們第一反應就是殺人償命)。

    如果是有蓄謀故意殺人,我會告訴他讓他去自首,爭取寬大處理,儘可能的獲得不判死刑的判決,雖然坐牢時間不會短,但是根據法律依據如果表現良好是有減刑的機會的。但是如果你一旦逃跑,那隻能過著東躲西常的生活,而且也不可能跑多久,那樣的話一旦被抓只會加重自己的罪行。

    最後,幫他分析完利弊後,再次告訴他,要去投案自首。同時在語言上安慰、鼓勵他,自己犯的錯自己要勇於承擔,我會時常去看你,家裡我也會幫你照顧(安慰他的同時讓他沒有太多的後顧之憂,給他鼓勵和支援,讓他認識到自己的錯誤,知錯能改,善莫大焉)。

  • 4 # charles查爾

    如果我對這個朋友(認識多年或者是發小)的性格和底細比較瞭解,確實不是個奸惡之輩(一般來說本性不好的人,我是不可能跟這種人成為朋友的),跟他好好談談,瞭解一下他殺人的動機和具體情由,然後優先勸他自首,只要不是罪大惡極的情況,自首後保住性命的機率還是比較大的。畢竟遵守法律是做人的基本尊則,和社會安定的底線,而且認罪接受應有的懲罰是做人起碼的骨氣……如果他能聽進去,接受自首的建議,說明這個朋友有改過自新的覺悟,氣節和理性都沒丟。然後直接帶他去最近的派出所自首(犯罪的人情緒可能不穩定,可能思前想後隨時改變主意,所以一定第一時間帶他去自首)。然後我會動用自己一切的人脈和力量通過正規途徑幫他打這個官司,這樣的人值得你幫他,他殺人之後能來找你,說明他對你是信任而且想依靠的,所以也要對得起“朋友”這兩個字。無論如何,在他服刑期間也要照顧好他的家人,有空多去看看他。萬一真的死刑……就盡朋友的義務幫他料理後世吧……

  • 5 # 開心地球哈哈

    首先非常感謝在這裡能為你解答這個問題,讓我帶領你們一起走進這個問題,現在讓我們一起探討一下。

    嚇人,太嚇人了,想象一下,我會嚇得直哆嗦吧,不過真有這樣的事情發生,我會直接勸我的朋友去自首。

    不論是什麼樣的原因,能夠讓他去把別人殺了,就已經犯錯了,更何況是一條生命呢,必須去自首,與其躲躲藏藏一輩子,不如痛痛快快的,正大光明的來迎接這個事實,是自己的失誤或者是故意,又或者是自己的正當防衛,不論是出於什麼樣的原因去讓法官,警察來處理決定,如果自己覺著案件有何不妥和不公,也可以自己去上訴,讓法官和警察來繼續處理稽核,再做出判決,要相信黨,相信人民檢察院,法院所做出的調查和判決。

    以前在山東的於歡案件就是很好的說明,於歡的母親因為無法償還高利貸,被11名催債人侮辱廝打,於歡看到母親被侮辱和廝打拿起手中的工具向他們打去,最終將他們打散,致三傷,一人休克死亡。在一審判決中,於歡因故意殺人判無期徒刑。

    於歡覺著法院不公向法院起訴,並訴說了當時的情形和狀況,讓法院的人做出相應的調查,和找到想關的證據,最後法院更改判的結果,是於歡屬於正當防衛,判有期徒刑5年。是不是很驚訝,試著想想如果於歡逃了呢,不僅是有理說不清楚,更是罪加一等,有理反而變得無理了。

    既然事情已經發生,就不要去做出錯誤的選擇了,用自己理智來控制大腦,不要感情用事,好朋友本身自己出事,心慌意亂的,這時候想起你了,你要給你的好朋友做出正確的選擇,也許在當時他是恨你的,但是當事情過後之後,他會感謝你的,也會感謝自己當時在那個情況下所做出的選擇。畢竟現在是法制社會。逃是逃不掉的。

    以上的分享關於這個問題的解答都是個人的意見與建議,我希望我分享的這個問題的解答能夠幫助大家。

  • 6 # 法鈴鐺

    如果我的好朋友殺了人,於情於法,我都會勸他去自首。

    殺人是一種犯罪行為,有句話叫做天網恢恢疏而不漏,躲得了一時躲不了一世。許多殺人犯,東躲西藏,但是多少年後還是被追緝到案。而且,多年的逃亡過的日子,肯定是心驚膽戰。所以從情理上來講,我不想朋友揹負著一個罪名逃亡,會勸他去自首。

    從法律上來講,殺人也分過失或者故意,即使是故意殺人也並不一定會被判死刑立即執行。很多故意殺人罪的被告人是被判處死緩或者是無期徒刑,這個要根據犯罪情節,但不管怎樣,自首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對最後的量刑很有利。作為律師,我可以為啥朋友進行辯護,爭取減輕刑罰。並且,在監獄服刑的時候,表現得好,一般都會減刑,死緩兩年之內沒有故意犯罪就會減為無期徒刑,再然後減為有期徒刑,也就是說,故意殺人不是坐一輩子牢。

    總之,我會勸他自首,並且幫助他安排家裡的事。

  • 7 # 劉軍旗飄

    這輩子誰要遇見這樣的事,那也真是太震撼了,太刺激了,我希望我永遠不要遇到這樣的事,也希望和祝福我的好朋友們都能夠平安健康。

    但是作為一個題目,如何維護好朋友的生命安全,我還是想說兩句,

    我覺得,第一步就是要給朋友打電話安撫他的情緒,讓他能夠儘快地冷靜下來,平靜下來,如果被他(她)傷害的人就在旁邊的話,要抓緊展開施救,撥打120。

    同時要勸朋友,第一時間呢,趕緊撥打110,向警方如實的彙報發生的事情,同時自首,第一表明我沒有殺人的故意,第二呢自首以後,在量刑方面也會取得緩刑。

    第三,就是要和朋友不斷的聊天說話,希望他(她)安靜下來,不要做出進一步的過激反應,防止他自殘、自殺等類似的動作,更不要逃跑,那樣只會加重他(她)的刑罰。

    第四,就是如果有可能,我會第一時間趕過去,陪著他,和他(她)待在一起,直到警察的到來。

    總之,在遇到這種情況的時候,真正的為好朋友著想,那就要盡一切可能讓他(她)活下去,儘量為他爭取緩刑,儘量幫他減輕對於別人的傷害程度。當然了,在這個過程當中,也要做好自我保護,要留下錄音證據,視訊證據,圖片證據,防止無謂的把自己捲入到這樣一場刑事案件之中。

    以上這些想法和意見,僅供大家參考,如果有法律人士能夠提供更多專業性的意見,我願洗耳恭聽,也請不吝賜教。

  • 8 # 愛學習的張三

    我是張三,很榮幸能為您解答。

    我是有過一次親身的經歷,那是發生在98年的一件事情,我從武術學校剛畢業,就獨自來到廣東的東莞,成為了一個打工仔,最開始是找了一份保安的工作,剛工作大約在有一個星期左右的時候吧,小店的老闆娘就說有我的電話,我急忙的跑過去接,因為只有家裡才知道我的聯絡電話,我拿起電話一聽聲音,才知道是我的一個初中同學,原來這個同學正在我家裡,接著他就說了畢業以後沒事做,又沒有繼續讀書了,所以能不能到廣東來找工作,做為我的處境非常的為難,可我卻不知道怎麼了,卻沒有拒絕他,也許是年輕,也許是為了義氣吧,就把我的地址給了他,當我在車站接到他的時候,正在往流花車站走的路上,被幾個陌生人攔住,我的同學當場被摁在地上,我正準備上去阻攔的時候,看到他們亮出的證件,原來是警察。經過後續的瞭解,原來他在去我家的當天,因為衝突把別人打成重傷,才想到來我這裡避難,差一點讓我成了包庇犯。

    所以在大家遇到這種情況,一定要冷靜處理,不能為了義氣而不懂拒絕,首先要勸他自首,爭取寬大處理,如果朋友拒絕自首,請果斷報警,因為他正在害你。

  • 9 # 小嘆的奇妙之旅

    宣告:本回答僅屬於本人的故事創作,請勿聯絡實際,遇到實際情況請按照相關法律法規行動。

    創作靈感來自東野圭吾《嫌疑人X的獻身》

    (一)

    “弗雷德,我殺人了。”當琳達慌忙來跟我說她殺了人的時候,我驚呆了。

    我讀中學的時候暗戀過琳達,只是被她拒絕了。我只知道後來,她在做上門的按摩女郎,當然,是正經工作。

    她說這次他去死者家裡服務時,猥瑣的死者試圖強暴她,結果她在閃躲時,死者頭部撞在了桌角,就失去了呼吸。

    “弗雷德,你是我見過的最聰明的人,你一定要幫我……我實在不想讓人知道這件事,就算我被判過失殺人,我的工作也不保了,也不會有人僱傭我,我母親還有病要治療,家裡的孩子……”

    是的,如她所願,我決定幫她。

    “首先我們要去處理掉屍體,就把他埋在後山的林子裡吧。”我安撫著琳達,起身去為這件事善後。我把屍體用車帶過來,和琳達一起埋在了後山第二棵毛櫸樹下。接下來,就該是應對警察了。我告訴琳達,一定堅稱服務完離開時那個男人還是好好的,一定有人目擊到她來我這裡了,我會和她一起瞞過警察。

    (二)

    果不其然,警察很快找到了我們,還出動了警局最有名的傑克警長。傑克把我和琳達安排在不同的牢房,開始詢問。

    “是你幫她的吧?她自己不可能做的這麼完美。”傑克鷹一樣的眼睛緊盯著我,“洛卡爾物質交換定律居然沒能幫我們發現一絲痕跡,你做的很完美啊。”

    洛卡爾物質交換定律:犯罪行為人只要實施犯罪行為,必然會在犯罪現場直接或間接地作用於被侵害客體及其周圍環境,會自覺或不自覺地遺留下痕跡。

    我笑笑不說話,但心裡還是乞求他不會在琳達那裡問出什麼。

    但我失敗了,傑克告訴我,琳達招了,警員正驅車趕往後山第二棵毛櫸樹下去尋找屍體。“沒想到你這麼聰明的人,居然也會忘記囚徒困境這種情況。”傑克笑著,“我只是騙她你招了而已。”

    囚徒困境:被隔離開的犯人在警官許諾招供會減刑時,因為擔心共犯會先背叛自己而選擇率先招供以獲取減刑。

    我沉默了,確實,我並不是琳達會拿生命去信任的人。

    許久過去了,傑克終於接到了警員的電話,他聽完馬上變得氣急敗壞,衝過來惡狠狠地看著我:“我早該想到的,你!”

    (三)

    我們被釋放了,因為找不到屍體,自然無法對我們進行起訴。

    琳達覺得難以置信,她始終不明白我是怎麼騙過警察的。不明白就不明白吧,我想,這件事只有我能保守好祕密。

    我永遠也不會讓琳達知道,我早就有所準備。解決她因囚徒困境而招供地唯一辦法就是不讓她知道屍體究竟在哪,也不枉我趁夜把屍體挖出來,埋在第四棵毛櫸樹下。但是我確實無法解決洛卡爾物質交換地問題,不管我怎麼處理現場,現場一定會在我去搬屍體時留下我的痕跡,從而證實我是琳達的幫凶。

    如果我必須遵守這個定律的遊戲規則,那麼我遊戲獲勝的辦法只有一個,那就是作弊。

    我只能找一個一定會出入死者家裡的人去搬運屍體,比如傑克警長。

    所以我永遠不會讓琳達知道,我運送屍體開的其實是傑克的車;我永遠不會讓琳達知道,傑克是我小時候推理俱樂部裡,最好的朋友。

  • 10 # 她還在等你嗎

    有人會說報警,這是對的。有人說,學習王石的做法,給點錢讓他去自首。此舉太過冒險,有資助犯罪之嫌,不足取。畢竟,我們都是普通人,不是王石。那麼,事已至此,該當如何呢?

    既然是好朋友,人以群分,物以類聚,誰讓我們有這樣“大本事”的朋友呢?

    好朋友殺了人,向我們求救,是對我們的信任,“人而無信,不知其可”,好朋友的信任是對我們人格的高度肯定。

    朋友“以命相托”,我們必“全力以赴”。

    是真朋友,就真心以待。我們要換位思考,將心比心,假使你自己犯了重罪,你會怎麼辦?

    我們不能受影視作品的忽悠,以為浪跡天涯是一件無比浪漫的事,說不定還能抱得美人歸呢?這是一種愚蠢而又“天真無邪”的想法。

    在現代化的社會管理體系下,衣食住行都在大資料系統中,試想一下,我們現在每天的生活,有幾個人完全離開了網路。

    網路又是實名制,落地找人,這是公安機關的看家本領,我們還是不要挑戰公安機關的專長,以免自取其辱。

    假使犯罪,選擇亡命天涯,就是選擇了一條不歸路,也許你踏遍千山萬水,吃進千辛萬苦,嚐盡酸甜苦辣,承受妻離子散,但最終還是會自願的或者被動的“自投羅網”,這個結論,在大資料時代,不接受無聊的抬槓。

    朋友求救,我們要以誠相待。非朋友,可能會避之唯恐不及,我們可以選擇面見詳談。

    面見,是對這段友情的尊重,詳談,是為了找到對好朋友最有利的選擇。但面見,千萬不要簡單的給錢或者提供落腳之地,因為這涉嫌“窩藏罪”,這是“泥菩薩”的做法,實不足取。

    好朋友沒吃飯,我們就一起飽餐一頓,“萬丈紅塵一杯酒,千秋大業一壺茶”,飯後我們以茶會友,好好談一下好朋友為什麼殺人?然後“對症下藥”!

    一、正當防衛殺人

    人有好壞,事有對錯!偉大領袖說過: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犯我,我必犯人。還有現在流行的一句話:犯我中華者,雖遠必誅!朋友殺的這個人,是否該殺?

    法治社會,我們法斷是非。

    國法規定有正當防衛權,假使朋友是對正在行凶、殺人、搶劫、強姦、綁架以及其他嚴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採取防衛行為,造成不法侵害人傷亡的,不屬於防衛過當,不負刑事責任。

    這是法律規定的合法的無過當防衛權,或者叫作特殊防衛權,是合法行為,甚至是見義勇為的行為。

    果真如此,當皆大歡喜,事無憂矣。

    二、防衛過當殺人

    無緣無故的殺人,當屬少見。

    如上所說,朋友假使有防衛的意識,為了使國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財產和其他權利免受正在進行的不法侵害,而採取了制止不法侵害的行為,只是因為明顯超過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損害,這一種情況叫作“防衛過當”。

    譬如說,別人僅僅只是用拳頭對你進行毆打,你卻用磚頭將別人砸死,就是防衛過當。

    防衛過當的,法律規定:應當負刑事責任,但是應當減輕或者免除處罰。

    三、激情殺人

    激情殺人與蓄意殺人相對,一個是激情所致,一個是蓄謀已久,兩者的主觀惡性自然不同,即使罪名可能相同,但處刑絕對有別。

    故意殺人罪,自古以來就是重罪。兩千多年以前,漢高祖劉邦入咸陽,就與三秦父老“約法三章”,“殺人者死,傷人及盜抵罪”。

    故意殺人的,一般情況下可能判處死刑,但也不是一概而論。

    中國對待死刑的態度是:保留死刑,嚴格控制和慎重適用死刑。確保死刑只適用於極少數罪行極其嚴重的犯罪分子。

    重要的事情,流行做法,是說三遍,那麼,自首!自首!自首!

    對於自首的故意殺人的被告人,除非犯罪情節特別惡劣,犯罪後果特別嚴重,一般情況下不考慮判處死刑立即執行。既然可以保命,為何不為?“留得青山在,不怕沒柴燒”!

    審判實踐:故意殺人罪是否判處死刑,不僅看是否造成被害人死亡結果,更要綜合考慮案件全部情況,不是簡單的“以命償命”。

    譬如因婚姻家庭、鄰里糾紛等民間矛盾激化引發的故意殺人犯罪,判處死刑一定要十分慎重。

    對於被害人一方有明顯過錯或者對矛盾激化負有直接責任的,一般不應判處死刑立即執行。

  • 11 # 別個陌生人說話

    當然是最好的辦法是給錢幫其去自首的。王石,對,就是萬科老總這個王石。其朋友,被警方通緝跑路時,去投奔他,要求幫助。王石的做法是,給了些錢,然後勸其自首,並且說明錢是給他用來去自首路上用的!後來,該朋友果然被捕,並且果然交待出了他。但是,王石沒錯啊!人家的確是沒幫助逃跑,人家是給錢幫其去自首的,還勸了,無罪啊!

    這就是聰明人,懂法律的人!智商和情商高的人!既給朋友錢,給了幫助,避免了該朋友和其他共同的朋友以後的指責;也避免了法律風險!牛!

    什麼樣的人,殺了人,會找我求助呢?換言之,我的朋友們,不是遊戲死宅,就是理工直男。一個個天天泡在空調房裡面打電腦看漫畫,手無縛雞之力,哪有殺人的資格?

    後來我想明白了,還是有這種可能的。下面讓我請出我認識十多年的好朋友阿B。大家可以腦補這麼一個畫面。阿B殺了人,提著褲子,開啟微信。他顫抖著雙手從聯絡人裡找到了我。因為害怕,阿B連字都打不利索。他說:“我……我又殺人了”“你別擔心,證據我已經包在紙巾裡了”,“最近有點營養跟不上,你能不能借我點錢我去買點蛋白粉?”

  • 12 # 都是褶子的笑臉

    當然是最好的辦法是給錢幫其去自首的。王石,對,就是萬科老總這個王石。其朋友,被警方通緝跑路時,去投奔他,要求幫助。王石的做法是,給了些錢,然後勸其自首,並且說明錢是給他用來去自首路上用的!後來,該朋友果然被捕,並且果然交待出了他。但是,王石沒錯啊!人家的確是沒幫助逃跑,人家是給錢幫其去自首的,還勸了,無罪啊!

    這就是聰明人,懂法律的人!智商和情商高的人!既給朋友錢,給了幫助,避免了該朋友和其他共同的朋友以後的指責;也避免了法律風險 牛。

  • 13 # 匠心文玩那些事

    當然是最好的辦法是給錢幫其去自首的。王石,對,就是萬科老總這個王石。其朋友,被警方通緝跑路時,去投奔他,要求幫助。王石的做法是,給了些錢,然後勸其自首,並且說明錢是給他用來去自首路上用的!後來,該朋友果然被捕,並且果然交待出了他。但是,王石沒錯啊!人家的確是沒幫助逃跑,人家是給錢幫其去自首的,還勸了,無罪啊!

    這就是聰明人,懂法律的人!智商和情商高的人!既給朋友錢,給了幫助,避免了該朋友和其他共同的朋友以後的指責;也避免了法律風險!牛!

    什麼樣的人,殺了人,會找我求助呢?換言之,我的朋友們,不是遊戲死宅,就是理工直男。一個個天天泡在空調房裡面打電腦看漫畫,手無縛雞之力,哪有殺人的資格?

    後來我想明白了,還是有這種可能的。下面讓我請出我認識十多年的好朋友阿B。大家可以腦補這麼一個畫面。阿B殺了人,提著褲子,開啟微信。他顫抖著雙手從聯絡人裡找到了我。因為害怕,阿B連字都打不利索。他說:“我……我又殺人了”“你別擔心,證據我已經包在紙巾裡了”,“最近有點營養跟不上,你能不能借我點錢我去買點蛋白粉?”

    這種時候你問我能怎麼辦?我和阿B從小學就是同班同學,後來進入同一所初中,同一所高中。雖然大學不在一個國家了,但還是保持著友好聯絡。這麼鐵的朋友,殺了人,問我怎麼辦?

    這還用問嗎,當然是把他的硬碟拷過來啦。明天阿B要和我一起回母校探望老師,路上我會把這個答案找給他看。如果他不跟我翻臉的話,我就請他吃個學校後門的小餛飩好了。年紀輕輕的,營養跟不上了。怪可惜的。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初三孩子一直在外面上的有輔導班,成績還是提不上去,怎麼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