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洪七公531
-
2 # 志在千里568
其實大可不必。
但凡拿別人身份證或者是讓用別人的身份證幹違法犯罪之事的都屬故意所為。
因為無論幹啥事,出示證件和實際本人明顯不符的?就不允許辦理使用。
我好多年前就丟過兩個身份證。也沒有掛失。應該是遇見好人了。始終都沒問題。
我手裡也有好幾個別人身份證但是我是不敢用別人的。
-
3 # 愛遠行的太陽
這個就說不好了,萬一壞人有什麼非常手段的話,說不定去給你辦一些什麼業務啊,銀行卡這些都不一定。
前幾天我就很納悶一個問題,有個人說她的身份證被他的前夫拿去給她開了銀行卡,而且不是她本人去的,你說現在辦一個身份證什麼的,人家銀行人員都要再三的核實。那大家分析一下那個人的銀行卡被辦下來是為何?
-
4 # 幸時光福
身份證上面都有相片的,除非撿到的人跟身份證的人很像,否則怎麼用身份證去做案呢?拿別人的身份證必須要用自己的身份證,他趕犯案嗎?
-
5 # LJC逍遙客
那就是看撿到的人是什麼樣的人了,有的撿到後拿來做詐騙,有的用來做各種壞事,但也有的撿到後想辦法尋失主,,有的還自己出錢按身份證的住址郵寄回來。
身份證丟失了,第一時間要到當地派出所報失,保管好派出所受理回執,以此回執作為憑證,若你丟失了的身份證是被利用了,這就是證明了。
關見是壞人撿去做了壞事法律不懲罰他們而是丟身份證的人,讓他們有苦無處訴,有理無處說,為什麼自己的身份證自己去辦代款或信用卡比登天還難?為什麼明知是用別人身份證辦理這些還一次性通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