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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曉生趣談

    當然你的內心絕對會很激動,可是現實擺在你的面前,你終究會由激動轉歸平靜慢慢就會淡化了。那樣的你不就是青春過後留下的真實的自己嗎?

  • 2 # 那抓嘻嘻

    內心毫無波瀾。如果特別迷戀,就應該找機會不斷的打聽他的訊息,你說十幾年沒有音訊突然又出現說明你早已不關注他了。

  • 3 # 宋薄翅

    不管你是否承認,年少時愛過或迷戀過的人都會在你的一生留下不可磨滅的印記。

    1、曾經迷戀總有原因

    這個原因可能是顏值,可能是人品,也有可能是你狼狽時的一個援手,尷尬時的一次解圍。很少有人會因為另一個人的陰暗面而愛上一個人,何況是年少時的少女。他吸引你的,一定是你覺得最溫暖的那個閃光點。

    2、消失多年總有故事

    你們既然多年未有聯絡,要麼是彼時關係並不親密,你是一廂情願的單戀暗戀,且連表白的勇氣也未攢足;要麼是彼時誤會深重,有一方無法釋懷;要麼是彼此環境改變,突發且倉促,未留下訊息……

    如果你的迷戀足夠深,十幾年的時間裡你蠻可以想盡一切辦法聯絡到他,或者令他聯絡到你,時代發展如此迅速,你們總有交集的點,總可讓故事發展下去。

    既然消失多年,那麼最有可能的答案是你對他的感情可能並沒有自以為那麼深。

    3、突然得知訊息,激動之後你有兩個選擇

    第一個選擇是假設你現在有穩定的感情和家庭,那麼建議你仍舊默默關心就好,不要試圖製造不可控的危機。若他依舊如記憶里美好,你將猶豫不決,輾轉反側,那對你的現在並不公平,也全盤否定了你現在的生活;若他已變成滿臉橫肉,大腹便便的油膩男,你釋懷之餘回憶也將不如當初美好。所以乾脆維持原狀,心裡留個紀念最好。

    第二個選擇假設你倆都是單身貴族一枚,聽到訊息後不妨重新聯絡起來,保不齊可以你好我好大家好,續出個圓滿的結局,了卻少時心事。

    最後用一句歌詞作結尾,希望你喜歡。

    “如果再見不能紅著眼,是否還能紅著臉,就像那年匆促刻下永遠一起那樣美麗的謠言。如果過去還值得眷戀,別太快冰釋前嫌,誰甘心就這樣,彼此無掛也無牽。我們要互相虧欠,要不然憑何懷緬,我們要藕斷絲連。”

  • 4 # 下次別離

    沒什麼反應,最多驚訝一下,十幾年了。你肯定也變了,他肯定也變了。並且當初的迷戀現在肯定味道也變了。而且你這個問題,不知道他知不知道你迷戀他。十幾年能改變很多事情。這中間你的經歷會告訴你的

  • 5 # 李桂虎lgh

    先看迷戀程度,陷得深的話內心肯定會有波瀾 不過已經過了那麼久,估計也該忘了

    還是鼓勵你大膽認愛

  • 6 # 白茶薦書

    早已經無牽無礙,錯過了十幾年的光陰,誰還會停留原地。

    首先,我們都已經不是當初的我們。

    無論當初如何迷戀,如何深愛,如何耿耿於懷,這十幾年的時光不是白過的,兩個人之間已隔著遙遠的距離。我們彼此都不是當初的自己了,誰能沒有成長?

    可能我的腳步更快一些,他已經無法跟隨我的腳步了,也可能他早已萬水千山走遍,不是過去那個青蔥少年。兩個人之間隔著歲月流年,恐怕自己都認不出自己來,怎還能奢望過去的情感還一成不變?

    可能有十幾年後,還會走在一起的例子吧,除非兩個人的成長始終同步,彼此都成為了更好的自己,才會在對方眼裡,仍有吸引力。

    其次,十幾年間,我們的感情早已經來來往往,變了模樣。

    我可能早有了新的愛人,開始新的感情,我的感情觀也早已面目全非。他更可能歷盡千帆,情史豐富。或許我們都已經為人妻,為人夫,即使相見,又如何?拋開一切,迴歸曾經嗎?對得起誰啊?畢竟,我們要承擔責任。

    再次,有時候,給自己留份回憶來緬懷,證明我們也曾青春過,就好了。別把最後一點念想也磨滅了。

    人生苦短,又何苦執迷不悟。該來的來,該去的去,才是人生常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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