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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XU石來運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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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伊卡璐1888
曾經轟轟烈烈地愛過的人,分開後還能繼續做朋友嗎?
1.不能,曾經深深相愛過.也深深的傷害過.
曾經有多愛,分開時就有多痛.既然當初轟轟烈烈的相愛時,兩人都沒能在一起,現在就不必再糾纏,因為不會有結果,既然沒有結果就不要再彼此傷害一次.曾經的刻骨銘心就放在心底,不用想起,因為那樣的回憶是最殘忍的.不再聯絡,就不用想起.放下,就是對彼此最好的祝福.
2.再見亦是朋友
曾經轟轟烈烈地相愛過,最後卻因為一些不得已的原因平和地分開了,這種情況應該是可以做朋友的.當然彼此深深相愛過,都曾是彼此最珍惜的人,即使不能再以戀人的關係繼續生活下去,為什麼不可以像朋友一樣地相處呢.曾經的愛因時間的流逝而消失,彼此心裡已經沒有了曾經的感覺了,在不傷害現在戀人的情況下,大家坦然的做朋友,應該無可厚非地吧.必然相愛過,也不必勉強做陌生人.如果不能坦然地做朋友,說明你心裡還沒有放下那段情感,那就做陌生人吧,不必勉強自己.
3.學會放棄和忘記
在我們漫長的人生道路上時光一去不復返,就要學會放棄和忘記.曾經的經歷,不管是好的壞的,都只是人生的經歷,不必記懷,平常心看待一切,順其自然,幸福快樂的體會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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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梅蘭竹姑娘
為什麼有些人分手以後還能繼續做朋友,曾經轟轟烈烈的愛在一瞬間化為烏有,其實最好的方式就是保留懷戀,背後思念。
那讓我們一起來分析一下分手後還能做朋友的人是什麼心思。
一、避免死纏爛打
當然,被分手的一方總會心有不甘,但苦苦糾纏只會讓對方更嫌棄你,也難以達到好聚好散的境界。這種不甘的情緒甚至有可能化為報復的手段,試圖用強硬的方式挽留對方;但切記,戀情走到這個地步,已經將曾有的美感消耗殆盡,還不如灑脫的鬆開手,讓記憶裡只有美好。曾有一位女士對男友提出分手,男友二話不說,乾脆地應允;但男友實在非常愛戀這位女士,於是他告訴她說:我們相約十年,如果十年後你仍覺得我值得你託付,我會在這裡等你。果真,十年過去,男子真心誠意的等待著,君子風度加上理性的痴情,贏得了美人心!
2、避免自殘
許多人會自我傷害,輕微的,從茶不思、飯不想、失魂落魄,到嚴重的自殺等等。其實這類的作為會將自己弄得像‘棄夫棄婦’,不但無法引起旁人同情的共鳴,甚至還可能招來鄙視的眼光;人們會想,你真沒志氣,人家都遠去了,只有你還苦苦哀悼。另外,這樣的自殘行為也容易將自己丑化,變得邋遢、身材走樣、蓬首垢面,甚至事業上一敗塗地、課業一退千里等等,都是負面的表現,反而會讓對方覺得:‘還好我走得快’!
3、對你仍有備胎的準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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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創不可貼1985
其實,我一點也不相信分手還能做朋友這種說法。曾經愛的那麼深那麼用力。分手了,還能做朋友???即使說做朋友,每次見面什麼心情。聽過一首歌,《請先說你好》裡面的歌詞很對,再見面怕控制不住想擁抱。如果見到前任找個新的男女朋友不是更難受嗎?最好一輩子永遠不要相見。。。。相見不如懷念。只能說沒有緣分在一起。過了十幾二十幾後,回想這段感情,最多的還是想到了曾經的自己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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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經的戀人,分開後能夠做成朋友的有,但很少也很難!因為分開過後,雙方都會重新找到另一半的人,感情的事都是自私的!在雙方另一半知道,你們是曾經相愛過戀人,也會擔心你們會不會舊情復燃!
現在要當成朋友的交往,必須要得到另一半充分的理解,才有可能當成朋友,但雙方都要清楚認識到,過去已經讓它過去了,在情感上保持距離不能再有,藕斷絲連的糾纏,在事業上可以,當成比較好的朋友互幫互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