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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徵拆劉可心律師

    因為各種原因造成婚姻破裂的離婚的,法律規定了如何分割共同財產,還將財產分為個人財產和共同財產,目的就是方便財產分割,雙方都不能剝奪另一方獲取自己應得財產的權利,財產中重要的部分之一“房產”一直都是關注焦點,作為房產裡的拆遷房是比較特殊的,因為拆遷房屋的多樣化同時房屋的權屬也是多樣化,這就造成很多人對這類拆遷房屋如何分割不是很瞭解。

    產權歸一方所有

    凡事都有他的複雜性離婚也不例外,我們暫不考慮其他因素,我們只把房產財產分為婚前一方所有和夫妻共有,根據中國《婚姻法》規定: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歸為夫妻共同財產,其中有一方婚前所得的財產沒有特殊約定的都屬於婚前個人財產而不是共同財產,另一方無權佔有、使用等,拆遷補償是房屋價值的體現分割時應該屬於房屋產權一方所有。

    房產增值分割

    我們身邊經常遇到這種情況,男方為了結婚購買了房屋,因為各種原因房屋閒置一段時間,等到婚後準備入住將房屋重新裝修等再加上購買時房價較低拆遷時房價較高等,造成拆遷補償價格遠遠高於當時所購買的價格,這也就是我們所說的房子增值問題,我們認為這部分增值是在婚姻存續期間產生的,理應屬於夫妻共同財產,所以根據法律規定應當對半分,不能全部歸為房產所有人。

    還有的自建房屋屬於婚前男方所有,結婚後雙方進行過擴建等,產權證上的面積變更了,產權人名沒有變更,又或者因為其他原因婚後擴建的沒有另一方證明的,規定也指出被拆除住宅房屋的建築面積,自住的房屋按照房屋的所有權證表明的面積,沒有表明面積的應當按照實際測量計算,多出來的擴建部分按照法律解釋屬於夫妻共同財產,擴建的拆遷補償款也就屬於夫妻共有財產。

    經過剛才所說都是將產權兌換成貨幣的形式進行分割的,如果要按照產權形式分割也應當以同樣的思路理解,不管婚前如何,婚後進行擴建、增值的應當給予另一方應有的,還有要關注的是,選擇產權置換方式補償的,產權所有人可得到房屋產權,就有可能造成另一方沒有居住房屋,所以法律也有相關規定,“婚姻存續期間居住的房屋屬於一方所有,另一方以離婚後無房居住為由,要求暫住的,經查實可據情予以支援,但一般不超過兩年。無房一方租房居住經濟上確有困難的,享有房屋產權的一方可給予一次性經濟幫助。”

    最後我們總結

    1、如果被拆遷房是私有住房,拆遷房權是夫妻一方在結婚登記之前取得的,此種拆遷應該認定為一方個人財產,而且不能作為夫妻共同財產分割。

    2、如果被拆遷房是私有住房,拆遷房權是在結婚登記之後取得的,該被拆遷房的差價是以夫妻共同財產出資結清的,這種拆遷安置房應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

    3、被拆遷房是夫妻一方父母的私有住房,婚後該房拆遷,安置房產權登記在夫妻一方名下,被拆遷房與安置房產權調換之間的差價是以夫妻共同財產出資結清的,拆遷安置房應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

    4、夫妻一方婚前承租的公有住房,婚後該房拆遷,安置房產權登記在夫妻一方名下的,應當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應當依法分割。

    5、被拆遷房是夫妻一方父母承租的公有住房,婚後該房拆遷,安置房產權登記在夫妻一方名下,差價是以夫妻共同財產出資結清的,拆遷安置房應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

  • 2 # 楊在明徵地拆遷律師

    婚姻法規定當夫妻離婚時,夫妻財產分割是必須按照相關法律規定進行的,而房產作為重要的財產組成部分,受到大家的重點關注,而房產中比較特殊的一類住房就是拆遷安置房,很多人對拆遷安置房如何分割都不是太瞭解,那麼拆遷安置在內的房屋分割是怎樣的呢?如果被拆遷房是私有住房,其所有權是夫妻一方在結婚登記之前取得的,拆遷安置房的所有權也登記在原被拆遷房屋所有人名下,拆遷安置房應認定為個人財產而不能作為夫妻共同財產分割。

  • 3 # 北京楹庭律師事務所

    您好。如果被拆遷房屋是夫妻共同財產,則拆遷補償款當然應作為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如果婚前為夫妻一方所有的房屋,婚後所得拆遷補償款,及婚後又用於購買房屋的,原則上屬於原房屋所有權人的個人財產。但是拆遷款中包括了對家庭人口的補償,或有部分款項是補給家庭成員配合拆遷而給予的獎勵等,或拆遷安置的房屋中考慮了家庭成員的存在,以家庭為單位給予的補償,由此獲得的該部分補償款應為夫妻共同財產,配偶方應享有一定的份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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