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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2日,四川宜賓一家寶馬4S店內,一位離職不久的員工疑似報復,用水槍噴射經理,結果遭到追打。離職男說,自己行為確實不恰當,但對方也是防衛過當,該男子表示自己被經理打了之後,起碼有三個人對他進行了毆打,對方若不道歉,自己就要走法律途徑解決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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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列表
  • 1 # 熊成說

    這個男的情商太低了:

    1、別人不知道你水槍裡面裝的什麼!

    2、你這樣做,就是當中侮辱別人!

    再看看事情的始末:

    3月12日,在四川宜賓的一家寶馬4S店裡,一位辭職不久的男子極有可能是因為報復,用水槍噴射經理,結果遭到毆打。

    問他為什麼要辭職時,他說經理總是找一些沒來由的理由排擠他,受不了所以辭職,之後自己心裡實在憋屈,就想著用水槍噴一下。

    被打之後,這名男子受了部分外傷,診斷單上寫著全身多處軟組織挫傷,輕度腦震盪之類的,從單子上還可以看出來,該男子是1996年出生的,今年22歲左右。

    該男子還表示,如果不道歉的話,一定會採取法律途徑解決問題。

    不知道怎麼的,看完這則訊息,我瞬間想到了那位70多歲,噴灑強腐蝕性液體的老漢的新聞。

    這個22歲年輕人,在工作場合,用水槍噴別人,讓別人怎麼想,你這裡面到底是什麼?是毒藥、尿液、腐蝕性溶液?不得而知。

    我在深圳上班的時候,看到過一次工作中的大沖突:

    生產部經理怒懟採購部經理,大概就是物料總是到不齊,拖延時間,導致生產部白天坐著發呆,晚上拼命加班,生產部經理績效都被扣完了,對著採購部經理一頓臭罵。

    採購部經理也不是善茬,當著一眾同事的面,就叫生產部經理閉嘴,兩人越吵越大聲,生產部人家500多號人,骨幹就有20多號,採購部加起來還不到10個人,一句閉嘴下來,採購部經理越罵越帶勁,什麼你們這群傻子,根本不懂採購的難,有本事你來,話沒說完,被生產部經理帶頭一頓胖揍,當然也就是屁股上打兩下,沒真的打!

    後來這事不了了之,職場上留一線,日後好想見!

  • 2 # 打虎拍蠅

    看了新聞,這位離職男真是可憐又可恨,明知道自己行為不妥,還去幹那樣的事,這不應了那句老話:自作孽,不可活!

    人在職場,會遇到形形色色的領導,有的人對你有意見,會當面提出來,批評一頓就完事,有的人他會記恨在心,尋找機會讓你“穿小鞋”,讓你有苦難言。

    此案中的受傷男子,表示總經理經常無故排擠自己,因為不堪忍受,這才憤而離職。不過此乃一面之辭,至於真相到底如何,誰也不知道!不過,世上沒有無緣無故的愛,也沒有無緣無故的恨,對於總經理為什麼會對自己這樣,受傷男子不可能一點不清楚,只是沒有說出來罷了。

    既然覺得這裡不適合自己,那就“用腳投票”,大丈夫能屈能伸,此處不留爺,自有留爺處。只要你真的行,是金子在哪裡都會發光的。

    而且,即使心懷不滿,離職前與總經理大吵一架也並無不可。只是現在都已經離職了,拿個水槍回去報復總經理,這算什麼呢,難道這就是傳說中的“有膽有識”?經此一事,估計當地的4S店對該男子都要敬而遠之了。因為一個遇事容易走極端的人,到哪裡都不會受到歡迎!

    在此案中,影片顯示的只有男子被打的一幕,至於男子拿水槍做了哪些事情,我們不得而知。不過,在該男子已經逃跑的情況下,即使其曾經對總經理有過不法侵害,但這種侵害已經消失,不存在正當防衛實施的條件了。

    在這種情況下,對該男子進行毆打,造成該男子全身多處軟組織挫傷,已經涉嫌故意傷害,違反了《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三條之規定。考慮到此男子有錯在先,估計對總經理一方人員的處理以罰款為主,不過需要賠付男子因住院治療而產生的醫藥費。

  • 3 # 泉水石流

    這位朋友還是年輕,如果這位朋友沒有什麼事就不要追究責任了,老闆看不慣你是他的問題,但是為什麼看不慣也是有原因的,所以說此處不留爺自有留爺處,各走各的就完了,現在是你還不服,還要報復,這就是你的不對了。所以說你還年輕,遇事多考慮不要輕率,把事情處理好是重中之重,以後遇事三思而後行吧,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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