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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一日食飽數街路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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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西安律師李博星
看他自己的狀態了,畢竟男人能奮鬥的年齡也就那麼幾年,積累夠了,一轉型就會有突破,沒積累夠,也就是換了個工作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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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視職場
針對題主的這個問題,我想說你的老公都快成為了現代社會“包身工”了,不能僅僅為你老公想到換工作,更要想到為自己維權,爭取正當的合法權益!否則,你的老公不幸又找到的是這種公司,難道就永遠這樣換下去?
一、勇敢的拿起《勞動合同法》,維護自己的合法正當權益。國家花費鉅額人力、物力、財力制訂出《勞動合同法》,就是為了主持勞動力市場的公平、公正,維護勞資雙方的正當合法權益,規範整個社會勞資關係,促進勞動力市場的健康和諧發展!
而現在你老公完全被用人單位非法奴役了,侵犯了他的休息權,而你卻只是想換換工作,卻根本沒有想過要老公去維護自己的正當合法權益!
也正是因為我們很多的打工者,都抱著同樣的態度,才最終放任了用人單位肆無忌憚的行為。
《勞動合同法》明確規定了勞動者的休息時間,最低是單休日;每天工作時間8小時,每天加班不超過3小時,並要支付加班費!
而你的老公是整月無休,每晚加班到很晚,用人單位的這些行為是明顯違反了《勞動合同法》的有關規定!
你老公完全可以讓公司,為本該休息的時間而上班,支付自己雙倍報酬!這完全是合理合法的正當訴求!
可以和公司先溝通協調處理,無果之時,可以申請勞動仲裁和向法院訴訟!不能太多顧慮,否則最後受傷的總是勞動者!而且,現在國家法律法規執行力度加強了,處理也非常公正嚴明,只要勞動者向相關部門申請或者是反映,上級有關部門將很快解決處理。
二、職場工作,必須給其員工成長的時間與機會,所以,建議你的老公換工作吧!現在職場中有一種非常真實的流行說法:廢掉一名優秀的員工,就是讓他整天忙到沒有學習的時間。
的確是這樣種感覺,如果讓一個人整天都忙於工作,降了工作,幾乎沒有別的時間,最終這種人只是成為了流水線上的機器人而已!
我們都知道,流水線上的機器人每過幾年或十年,是將進行升級換代處理。而整天忙碌到沒有時間學習成長的員工,又能靠什麼來為自己升級換代呢?
無疑,最後的結局就是優秀的員工,憑著已有的知識與技能經驗,重複工作多年之後,淪落到被裁員的地步,這不能不引起我們職場人的深思與警醒!
所以,我們有些職場人辛辛苦苦工作了二三十年,到後來落得裁員解聘的境地,高喊自己沒功勞也有苦勞啊!要隨時隨地伴隨公司共同成長,你才永遠不能被替代裁員。可是職場並不是一個講究人情的地方,講究的是你能為別人創造出怎樣的價值,講究的是個人實力!
因此,建議你的老公換工作,找一份能夠給自己時間成長的工作,這樣你的老公才永遠不會失業,被裁員!況且有作息規律的工作,也更有利於自我身心的健康與發展,可以減少一些過度勞累所帶來的病痛折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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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天之藍
也要適當休息才行,勞逸結合,人不是機器,機器不停運轉會出故障,人不停工作也會生病的,在外面工作不怕苦不怕累,就怕生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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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情況是真實存在的。現在社會上的某些小工廠,不少都是這種上班模式。能看出老公的工作,有多苦多累,能理解最好。特別是在私營企業工作,老闆是讓你來幹活,不是來娛樂度假的,最大限度的使用工人沒商量。月薪不高,收入與付出差太多,或家庭經濟允許的話,應當考慮換工作。長期勞動不休息,把人拖垮了,得不償失;我侄女在“某電信營業廳”上班,門口銅牌寫的下班時間:18點。實際都要幹到晚20點過才收工,還是老資格手快。忙到只能吃夜宵當晚飯,是經常的事。因為店長要求:不能讓使用者明天再跑一趟,所有在場使用者的業務,必須當天全部消化完成。說的每日上班8小時,實際都在10小時以上。上班族的辛苦,沒有親身經歷,是難以體會其中滋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