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星光80606
-
2 # 念婷君
分手了還是朋友嗎?我個人觀點是:在內心深處一直是,但在生活裡還是不要互相打擾了。
即使分手,內心深處她依然是永遠的朋友都說初戀是最難忘記的,其實不是難忘記,是根本忘不了。
曾經深愛的人如何能忘的掉。
我的初戀兄弟姐妹三個人,那時三人都上大學,對於她的父母來說負擔很重。在她未畢業時我們已經分手了,當她畢業還需要五千塊錢時打電話給我說家裡困難,哥哥弟弟都在上學,沒有這五千元沒法拿畢業證。
聽她這麼說,第二天我就去銀行給她轉了五千,即使分了,不管如何還是希望她能好,不願看到她委屈難過的樣子。
雖然雙方內心都有對方,但後來各忙各的,最終有緣無分沒能在一起。
即使是現在,如果說她有困難需要我幫忙,我想我可能還是無法拒絕。因為在我心裡,我希望她幸福!
我不想評判它的對與錯,但是對我來說這種事情是絕不可能發生在我身上的。
我們有各自的家庭,都需要為這個家負責。我愛我現有的家庭,愛自己的妻子。我不會打擾她的家庭也不會讓她打擾到我的家庭,我們需要的是互不打擾,過好各自的生活。
-
3 # ohhh
你既然願意用自己為數不多的休息時間,來陪一個人,或者說陪過一個人,你們又在一起仰望過星空,彼此想過守護彼此的世界,也讓自己做的更好。就在這樣的情感中,就像前任們那樣分開後,又有什麼資格不做朋友呢?
“大眾的審美變了
時代也已經不同了”
這個社會的審美就想一個急轉彎,突然走到了瓊瑤戲的反面,二三十年前的要死要活哭哭鬧鬧,在今天都慢慢變成了:我認為你愛得不對,不正確。
瓊瑤戲的重要組成部分就是男人朝三暮四,女人水性楊花,導致各種悲劇。然而現代人的愛情乾脆利落,有時為了預防被情感傷害的自己,乾脆在心裡築起一道鋼鐵長城,所有看似錯誤的選擇,都不想去嘗試。
其實戀愛沒那麼多的轟轟烈烈,他們要的並不多。有時候只是一個微笑或者一個擁抱,一起看電視,一起哭一起笑,一起在下雨天散步,然後故意拿一把小傘雙方靠緊一點。
實際上愛情本來就是個愚蠢的玩意,在剛剛接觸時,會碰到各種世俗的意見,輿論的壓力,一個男人認為自己理所應當找一個女人,一個年輕人認為自己當然要找個同齡人,這是都是正確的意見。
我們開啟過無數次任意門,那些曾經懂你的人陪你看過種種不同的風景,我們為了那些自己在乎的人,與生活“抗爭”的樣子才是最帥的,這也就是,為什麼你會還念上一段感情。
想想自己最帥的樣子,能和“見證者”做朋友也是不錯的。所以我會選擇和前任做朋友。
-
4 # 平凡人老張
既然分親手了。還做什麼朋友,不管出於那種原因分手,都沒有做朋友的必要,雖然曾經相愛過,但那都是過去的,就留在美好的記億裡,如果和前任做朋友,是多麼的尷尬,又是多麼的傷感,很難我走出這段感情的陰霾,會影響你以後的生活的。
已經前任分手了,就沒必要再聯絡了,把他從你的心裡徹底的消失,如果你還和前任藕斷絲連,那現任又是如何感受,難免家庭出現矛盾,如果你為了現在家庭著想,就徹底和前任斷絕關係,就把前任當陌生人。
和前任已經分手了,一定是生活觀和價值觀不可調合,才決定分手,分手了就不要再有什麼留戀的,就把前任忘的一乾二淨,把他所有的聯絡方式全部刪除掉,就當這個人在你心中從來沒出現過,你和現任好好生活,重新開始你的新生活,這也是對你現在丈夫和家庭負責。
-
5 # 芹子的生活
我一直以為我們沒有瓜葛了,沒想到在201 9年的1月15號 他加了我,說他想我了,說還要和我在一起,那一刻我真的又開心又難過,那種感覺真的不知道可以用啥語言來說,這樣我們又在一起了,都說複合就是重蹈覆轍,我不信,我覺得我們就是那個不會分手那一對,我們在一起了十個月,一切都很好,但是我們又分手了,又回到當初的感覺,理由也是一樣,我也是一樣的放不下,覺得自己可悲,我們分手了兩個月了,我還是放不下他,和他糾糾纏纏這一年,差一點要了命,很累很累,但是很開心,因為是他,做什麼都是開心的,我們雖然是和平分手,但是我和他做朋友卻是因為我還愛他,很多人應該會罵我傻逼,可是我依舊還是很愛很愛他。不知道什麼未來可期,不知道以後會怎麼樣,突然覺得我們之間真的會再無瓜葛
-
6 # 情感咖啡小屋
不會。
分手了就不會再有聯絡,曾經愛過的人不可能再做朋友,當彼此是陌生人,互不打擾,這是最好的結局。
再者互不聯絡,對現任來說,才能給他(她)安全感,畢竟誰也不希望自己的物件整天跟前任聊天,會讓現任很受傷。
個人認為想跟前任做朋友的人,多數是因為忘不了對方,想知道對方過得好不好。
其實大可不必,你忘不了又怎樣,再把對方追回來嗎?或許人家不希罕你呢?
所以分手了就當彼此是陌生人,對方過得好不好都與你無關,別再糾纏不休。
-
7 # 奈妞
不會。
屋子要經常清理東西,不然家裡會被塞的凌亂不堪。感情也需要及時清理,在一起時彼此坦坦蕩蕩,分開了就割裂的乾乾淨淨,不然對自己和下一任都難免造成困擾和麻煩
-
8 # 秋日陌陌茶
說過還可以做朋友,其實是真的放下了,已經可以坦然面對過去了的人。在現實中我們是君子之交淡如水
-
9 # 老徨說事
首先,她/他是否還想跟你做朋友?
當你產生這個想法時,有沒有產生後悔複合的念頭?
可能是早已嘗試過複合被拒絕了。
你早已習慣了兩人的生活,只是害怕分裂出去的感情無處存放。
或者是對現任的不滿。
停止一切對對方的思念,既然已經決定分手,做兩個老死不相往來的人不好嗎?
-
10 # 魚窩頭仔
曾經我們說好分手後依然要做朋友,做無話不談的朋友。
但分手後,我發現我做不到。
因為曾經愛得太深,不忍看到你在被人懷裡。
或者說,人都是貪心的,就算不是自己的東西,也不能容忍別人奪走它。
雖然已經分手一段時間,但再次見面時,依然會想起曾經愛過,恨過,雖然已經淡忘了,但那是一道疤。
所以別說做朋友了,再次見面時,能夠相視一笑已經是最大的尊重了。
回覆列表
回答:只要前任不反對,可以做朋友!
前言: 我們通常講的前任,就是因各種原因而分手的戀人或夫妻。雖然分手了,但畢竟曾經彼此熟悉,也有一定的感情在內,並不是懷有深仇大恨之人。所以,如果雙方都不反對的話,可以成為朋友。
為什麼說在雙方同意的情況下可以和前任做朋友這裡有個前提,是在雙方都不反對的情況下,才可以成為朋友關係,如果對方反感或不同意,那麼,這種朋友關係就不成立了。
為什麼可以和前任做朋友呢?因為前任無論在哪方面,對自己都比較瞭解和熟悉,也還有一定的感情基礎存在,比起與和陌生人交朋友要好的多。
與前任成為朋友的理由想要和前任成為朋友,也必須要符合一定的條件,如果條件不適合,那麼也沒必要再去打攪前任的新生活了。下面列出能夠成為朋友的幾點理由;
1·前任是你曾經付出過真感情的人;
2·前任對於你來講屬於比較瞭解熟悉的人;
3·前任的離去多少都會對你的感情還有所依戀和懷念;
4·前任的生活圈子裡,也有可能與你熟悉和關係要好的人,因為你們畢竟曾經共同生活在這個圈子裡;
5·在工作學習和事業上還有可能存在著某些利益,甚至於還能得到對方的幫助與支援;
6·前任如果是曾經夫妻關係的,那麼,還有兒女的情親離不開。
以上六點,都可以是成為朋友的理由。
因此,前任可以重新建立自己新的婚姻家庭生活,只不過念在曾經對你付出過感情的份上,願意與你保持一個普通朋友們身份罷了。
在這種情況下,你們之間的感情只能發生在普通日常的交流交往上,與普通朋友一樣,僅限於各自的喜樂愛好而已,不得強求。否則,不但影響到自己,而且也會影響到對方將來的生活。
所以,與前任做朋友,我們要做到適可而止,不可越雷池半步。
總之,與前任做朋友的這種事,應慎重為之,妥善處理好各種關係,不能損害和傷害到現任的感情與利益,否則,將受到道德的譴責和法律的追究。
建議;當然,如果舊情復燃,重燃愛火,並得到雙方的認可,重新恢復以前的關係走向幸福的情況,筆者不反對!
感言;願天底下真情實意的感情都綿綿悠長,不再有勞燕分飛各奔東西的憂傷出現。
希望以上回答能解開您心中疑惑!祝生活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