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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雷小姐與劈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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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張白話
個人覺得,還真是鞋子更重要。原因如下:
第一:好鞋子舒適度真的不一樣。有過比較的朋友們應該知道,價錢貴些的鞋子,真的在用料,鞋型設計上更好一些。鞋子這個東西是典型的一分錢,一分貨,不管是運用了鞋底的氣墊,或者是鞋身採用了牛皮,終歸算是貴的有道理了。而價錢相對低一些的鞋子,那真的是不太舒服,有些甚至能把腳磨出水泡來。(請不要問小編是怎麼知道的)鞋舒不舒服,真的只有腳知道啊。
第二:鞋子能夠有效的提升整體形象不知道大家有沒有過這種感受,特別是男人啊,其實可以選擇的衣服款式就那麼幾種,不外乎襯衫,褲子,短袖,穿個裙褲已經算是很出挑了。所以在衣服的款式沒有太多選擇的時候,這個時候往往一雙好鞋,瞬間提氣。透過一雙鞋,顯示除了一個人的風格與品位。
第三:衣服不一定是貴的就是更好的,更合適的具體解釋一下,一條一萬塊的仔褲,和一條500塊的仔褲。當然一萬塊錢的仔褲可以是潮牌,可以是限定款,但穿起來也許真的並不一定比500塊的仔褲更好看,更適合自己,所以如果可以找到適合自己的穿衣搭配,100元左右的快銷品牌中,也是可以搭配出很好的樣式的。
第四:衣服可以透過款式來對價格進行彌補姑娘們實在是有太多的衣服款式可以搭配了,無論熱褲T恤,還是襯衫西褲,姑娘們實在是怎麼穿怎麼有理啊,一些合理的,個性的搭配,完全可以彌補衣服單品售價上的差距,也能穿過高階感,設計感,避免廉價感。
我就屬於第一種情況,一身衣服可能連300塊都不到,但腳上的鞋一定不會是廉價品。原因也很簡單:腳舒不舒服只有自己知道。
其實在很早前,對於鞋子我只會選擇便宜且好看的,從來不去考慮材質、舒適度等有的沒的。也正因為這樣,有很多買回來一次都沒穿過就被遺棄了(因為光是站著腳都會痛)。
這些廉價鞋履,都有一個共同點:好看,但不好穿。
我是個穿夾腳拖都會磨破皮的人,穿廉價鞋的那幾年我的腳可以說每天都不忍直視。而且那段時間,我壓根不相信一雙鞋能賣幾千甚至上萬塊。
直到後來看到《慾望都市》裡Mr.Big捧著Manolo Blahnik單膝下跪向Carry求婚的一幕,我驚歎於那雙鞋的美貌開始四處搜尋,才徹底開啟了高階鞋履的購買生涯。
這幾年大大小小的品牌鞋履也買了不少,從幾百塊的Carl Lagerfeld到7000塊的Manolo通通都買過。也慢慢總結出了一條真理:鞋子並不是越貴越好,但便宜的一定沒好貨(這一點以高跟鞋為首)。
穿慣了“非廉價貨”,就無法再穿某寶上一兩百的“爆款”了。不是因為便宜,而是因為上腳後感受到的廉價材質和不舒服的版型。
而至於衣服,除了羽絨服、羊毛大衣這些一分價錢一分保暖度和舒適度的型別我會選擇貴的去購買,其它型別鄙人真心覺得沒必要買太貴的。
就拿基本款LOGO T恤來說,同樣是純棉材質、版型寬鬆的它們(見下圖),價格差了10倍不止。他們賣的,與舒適度一類的毫無關係,不過是品牌價值而已。
而且對於大部分人來說,沒有人會羨慕你胸前傻了吧唧的大LOGO,就像當初大家笑談腰間的“大H”們為“毫無氣質的炫富土肥圓們”一樣。
總結一下:
一件高價的衣服即便用了天價的材質也不見得比一兩百的舒服多少(某些量身定做的除外,如正裝);而一雙高價的鞋,就算不是十分完美,也一定比一兩百的舒服得多。
最後回答下穿廉價鞋大牌衣服人的心理:其實我的實力消費不起這些牌子貨,但是隻要你們都認為我有錢就可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