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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小草老師說婚姻

    這個問題不好說。

    一,你們當時分手的原因是什麼?如果使你犯了重大錯誤,觸犯了她的底線,而她又是個好強的女孩,估計她不會那麼輕易再接受你的。你沒有描述你們的分手的具體原因和你們在一起時的相處模式,所以不好判斷你在他心裡還有多重的分量!

    二,你說的這個很久,是三個月還是半年,甚至更久。如果你們談戀愛的時候感情很好,分手了,對於你們兩個人來說,都需要時間來修復分手帶來的傷害,最好短時間內不要去接觸她,彼此冷靜審視一下為何分手才是最重要的。否則,即便複合了,還是容易出問題的。

    三,一般來說,性格好強且獨立的女孩,不願意接受分手的前任,除非你有二次吸引她的實力。以我過來人的經驗,年輕人提升自己是最重要的,感情不是生活的重心,自己優秀自信了,好的感情也就隨之而來了!

  • 2 # 大福豆豆

    這個其實也不好說,但我相信大多數人還是不願意的,重新認識是什麼概念,假裝失憶還是怎樣?這就像誰把你打了一頓,過了一段時間說我不記得了,你會對這個人牴觸嗎?

    答案很顯然啊,既然你們當初分手了,那必然是有不可調和的矛盾才導致走到分手這一步的,她知道你的所有缺點,你再怎麼重新認識也只是個別行為習慣上的改變,畢竟分開過,在一起也會想起以前的事,吵架的時候更是會拿過去的事說事,所以,並不看好。

    但是這裡也有例外,比如說,你說的很長一段時間是指3年5年的,你們當初分手也是因為不可抗的外界因素干擾,比如說畢業分手,比如說你們誰出國留學,經過幾年兜兜轉轉,最後還是覺得彼此才是最合適的,經過那麼長時間彼此也變得更成熟穩重了,那麼,你們重新認識發現彼此身上以前沒看到過得優點,用你的實際行動讓她重新認識你,那麼重新在一起的可能性也是非常大的。

    感情的事,有時候也不能勉強,你能想著她說明你還放不下,但如果在這期間人姑娘找到合適的人了,勸你也不要去找了,沒意思真的。如果你認定了大可一試,追求幸福是權力,不要太執著過激就好。但不會有人保證你不會受傷。最後還是希望你找到自己的幸福。

  • 3 # 魚醬影視

    我來說說我的經歷吧。

    我的初戀物件是大一認識的 。我們在一起不到半年,就因為種種原因分手。我們是13年的8月份分手,9月份大二開學,不到一星期吧。我就聽說他已經找了個學妹。當時自己真的很氣憤很氣憤,因為我倆分手才短短兩個月不到就重新開始。這對我來說讓我無法接受。

    時間就是如此強大,就在我原本念念不忘裡竟然還真的就將他忘了。

    隨著畢業找工作都要忘了這個人的時候,突然有一天他發了好友請求過來。那時候的自己對他真的可以說已經完全沒感覺,就像一個普通的朋友。透過之後,他跟我說的第一句話就是,你最近好嘛?

    後來他說他和學妹分手後,校招的時候特意選了去江蘇的公司,因為那時候我去了南京。他一直以為我還在那。沒想到找到我後我說已經來了深圳,他表示失望。並說當年我們的情侶手鍊,他特意拿去修了。他說他忘不了,總是會回想起以前的種種。

    那時候我跟他說了一句話,我說,當時你人都不珍惜,珍惜那手鍊有什麼意義呢?

    後來的我們沒有複合,現在他依舊在我的聯絡人裡。但我們不會再聯絡。有些人錯過了,真的就是錯過。

    你的提問與我和我初戀的情況一模一樣,即使我們之間並沒有什麼原則性的問題。可是,一切都回不去了。如果真那麼愛,當初就不會選擇分手。一旦分手,就意味著你們之間的所有甜蜜都已經成為過去。

    你過段時間去聯絡她,她不會牴觸,會跟我一樣完全當做一個熟悉的陌生人一般,再也沒有激動、沒有興奮、沒有悲傷。因為你在她心裡已經不佔任何地位。

    今年的花謝了,明年還會再開,可是再開的,卻永遠不是今年的那朵。

    這就告訴我們為什麼要珍惜眼前人,不要輕易說分手。你放開的,也許是你這輩子都無法再抓住的,最重要的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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