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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踏雪無痕浪跡天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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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七追風
電視劇裡常常會出現這麼一句話:推出午門,斬首示眾!
(魏特曼被斬首)
“斬首”通常是和“示眾”聯絡在一起的,因為早期的死刑是為了震懾圍觀者。也就是說,透過處決罪犯,讓圍觀群眾不敢犯罪。但是圍觀者的反應,往往出乎統治者的預料。
歐根訥·魏特曼,1908年出生於德國的法蘭克福,青少年時期就開始犯罪,並且在德國坐了5年牢。出獄之後的魏特曼不思悔改,依然以盜竊搶劫為生。短短几個月的時間,他在法國搶劫殺人,受害者達到了6人。
最終,魏特曼被捕,並被判處死刑。
像這樣罪大惡極的人,當局依然希望用斷頭臺的處決方式,震懾民眾。於是,1939年6月17日,在凡爾賽鎮聖皮埃爾監獄外,魏特曼被公開處刑。實際上,當時的公開處刑已經非常少了,歐洲司法改革在不斷推進的過程中,已經漸漸的拋棄死刑,更別說公開處刑了。
但是,對待魏特曼這樣的罪犯,似乎還有必要進行公開處刑。(行刑前的魏特曼)
圍觀的人其實並不多(和18世紀之前相比),而且行刑速度非常快。魏特曼斬首之後,立刻就被裝進了旁邊準備好的棺材裡……在不遠處的一處公寓視窗,有人偷偷錄下了二十多秒的行刑過程。
因為旁觀者的表現過於誇張,“噁心、不守規矩、擁擠、叫囂”,完全把死刑當成一場“娛樂表演”,讓法華人覺得很不可思議,也讓歐洲其他國家看盡了笑話。法華人自然覺得非常丟人,強烈要求停止公開行刑,於是法國政府禁止了公開行刑,改在監獄中執行。
斷頭臺這種誇張的行刑方式,本就是為了“表演”性質的行刑而準備的,圍觀群眾的“瘋狂”表現,也就不足為奇了。
最後再普及一點知識,歐洲歷史上的公開處刑,斬首是較為“高檔”和“仁慈”的一種方式。(19世紀法國公開行刑,圍觀者更多)
在斷頭臺出現在之前,劍刑(也就是用大劍斬首)只是部分死刑犯才能享受的,在當時被認為是最簡單、最正派、最受人尊敬的死刑方式——原因也很簡單,執行劍刑的劊子手通常技藝精湛,可以一劍砍下罪犯的頭顱,減少了痛苦。
大部分被斬首的人還會享受基督徒儀式的安葬,算是很體面的死法了。為什麼斬首地位這麼高,除了能減少罪犯的痛苦之外,這種刑罰被認為是起源於軍隊,一般老百姓“配不上”。
實際上,18世紀之前的歐洲各地,絞刑才是主流。這種死刑方式不需要太多技巧(執行劍刑需要專門請來有經驗的劊子手),把犯人吊在絞刑架上就行。所以,大多數的盜竊犯和搶劫犯,都被活活吊死了,而且死後不能被放下來,要繼續吊著示眾……
所以,為數不多的斬首,不管是劍刑還是斷頭臺,都是很重要的事情。在中世紀及文藝復興時期,很多城市的斬首行刑都會選擇節假日,通知全城人去圍觀。
所以,這種表演性質的行刑,一般不會起到震懾效果,而是成了圍觀者的“娛樂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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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記者與攝影機的曝光面前,“文明”的法華人露出於魯迅筆下愚昧且麻木不仁的“砍頭看客”一樣的嘴臉。法國報紙形容圍觀的群眾“噁心、不守規矩、擠擁、叫囂”1939年最後一次“梟首示眾”,法華人才醒悟過來,原來“浪漫之國”的盛名下,其實也滿是陰暗醜惡的敗絮
由於“歇斯底里”的群眾甚至導致了行刑的延誤,而女人們竟然掙著用手帕去沾魏特曼流出的鮮血,當然不是作為“藥引子”,而是以法蘭西獨有的“羅曼蒂克”精神作為“紀念品”贈送親友愛人!
世介面前的“大丟臉”令法國政府尷尬的發現,公開斬首非但無助於教育,更反而激發人類潛藏的原始獸性,只是一場喚起嗜血野蠻的醜聞。於是就此廢除所有公開處決,改為於巴黎一所監獄中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