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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聲音製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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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彭貴彬
其實可以這樣說吧!抄襲的,它可以這首歌不火,他可以下一首歌,反正這麼好的作品在這裡是不是?《拒絕盜版翻唱》
這首歌不火,我就換下一首,反正她他不就不需要時間,又不需要什麼?你如果說你是音樂人的話,你一首歌,你需要多少精力,多少時間來做?是不是?如果你是翻唱的話,我這首歌不火,我,過兩天我又可以唱另外一首歌了,甚至一天一首歌都沒問題,這樣學
其實很多歌啊,不是說原唱不火,只是,人家翻唱就是我這個邏輯,這首歌不火,下一秒我又下一首歌,完全不費力,就好像你在銀行放的錢,你辛辛苦苦做的掙得錢,我就直接去銀行提,這個題,是不用負任何,代價的題
有這裡你能不能感覺的到?為什麼原唱的歌不火?而翻唱就火了,就是這個道理,他們道歉了我們,原創的,心血,而他卻不用付出什麼,就直接可以得到我們付出的成果,原創歌曲這麼多,是不是?有些歌不是說不夠優秀什麼的,其實他很優秀,原創也很優秀,有時候可能他就是宣傳啊,什麼都沒做到位,音樂這個東西啊,他不是說你是好,你是好音樂,他就就會每個人都知道不是這樣說的,你要靠公司宣傳了,然後宣傳的力度啊,然後你的知名度啊,要不然你再好的閆闖都是沒有收穫的,寫歌的人這麼多,能火的有幾個,是不是?現在這個平臺,網路平臺多一點,可能還以後慢慢慢慢,閆闖就會比較好一點吧!畢竟網路現在發達了,宣傳也不用那麼高的成本了,謝謝謝謝,如果對我們,音樂人,有支援的,或者怎麼樣的?我很感激你們,謝謝,請你們支援原創,拒絕盜版,拒絕,翻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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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習慣愛思維
這個問題對於每個人而言,看法都會不一樣的,舉例說明一下,李貞賢的獨一無二,火遍全球各地,鄭秀文把這首歌改編成自己的風格和詞,也是正好在哪個時期,這首歌非常適合傳唱,鄭秀文當然也有不少自己的作品,只是在一些地方比較火,其餘地區未必一下就有很多人接受,透過網際網路再加上大家耳熟能詳的獨一無二,大眾接受鄭秀文的歌曲就會越來越好,當然不是每個人都可以抄襲或模仿別人的作品,成功的背後付出代價是成正比的,大家以前都玩過勁舞團或者勁樂團的遊戲,上面的歌曲有些也未曾聽過,但是邊玩遊戲邊跳舞,是不是節奏感和代入感特別深刻,所以目前的網路營銷或者傳媒運營都是一種模式,也會讓更多人慢慢的去了解和認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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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觀0眾0老0爺
很多人講來講去一大堆都沒說到點子上,實際上就一個原因,倖存者偏差。只有火了的抄襲或者翻唱才有機會讓被很多人知道,有人去關注他了解他是抄襲。其他不火的抄襲,連它的存在都沒幾個人知道,就更別提別的了
回覆列表
音樂作品是否構成抄襲,流傳的“八小節雷同即抄襲”早已被證實,實際上又需要考慮很多因素。
法律對於音樂作品的抄襲的界定其實非常困難,標準亦很難建立。很多人覺得,創作音樂是一件獨立自主的事情,然而事實上音樂本身不存在絕對的“獨立性”, 只有相對的“差異化”。
因為音樂內部每一個音符,只有七個,1234567,都是前人使用過的,無非就是打亂次序,改變節奏。差異化的體現是在音符們不同的排列組合。
抄襲也分不同型別的。
1、前奏,間奏,尾奏完全照搬的歌曲,這種形式的抄襲是最低階,最惡劣的。
2、部分歌曲旋律相似
這個範疇的歌曲還是蠻多的,比較著名的當屬大張偉。他有很多歌曲都被指抄襲,其中《嘻唰唰》與日本女子組合PUFFY的歌曲《K2G-キミにGo!-》副歌部分旋律一模一樣。
3、套路相似
其實這已經完全不屬於抄襲的範疇了。
有種借鑑的意味。就是和絃的進行。比如:1645、4536251、176543251、1364251等等。
4、抄襲自外國。即:漢化。
把國外歌曲的旋律佩奇節奏唱腔有用過來。繼續把歌詞變成中文的。比如蔡健雅《半途》就是抄襲泰勒斯威夫特的歌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