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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天下論談

    這個還真有,我簡單說一下!

    有一種工作是在飯店推銷酒水的工作,某品牌酒水經銷商派駐到飯店的推銷員,與飯店服務員穿同樣的工服,承擔與飯店服務員一樣的服務工作,她們的工資由酒水經銷商提供底薪+銷售提成構成,飯店不支付這部分人員的工資。這部分人在飯店一方面為飯店充當義務服務員,一方面推銷自己公司的酒水。

    類似的工作還有很多:

    通訊公司派駐的營銷員:這部分人由通訊器材公司派駐到通訊公司的營業點,承擔營業點的工作,但營業點不支付工資,由通訊器材公司負責支付工資,同樣也是推銷各自公司的的產品拿提成和底薪!

    銀行機構的理財產品代理:在銀行金融機構前臺有專櫃工作,推銷本公司的理財產品,銀行金融機構不支付工資!

    我的觀點:類似的工作多數要靠推銷業績提成獲得報酬,底薪很少,有的根本沒有底薪。這種工作不建議長期幹,鍛鍊一下銷售業務能力還是不錯的選擇,也可以透過實踐,瞭解一下行業的規則,對今後的職業發展有幫助!

  • 2 # 大的Vlog

    餐飲運營官 多年餐飲從業者回答您的問題。

    這種情況有時會發生,前段時間有一條新聞吵得沸沸揚揚,火鍋店老闆跑路,員工獨自經營店面,所獲得流水用於支付自己的工資。後期聯絡上老闆,老闆資金鍊斷掉啦,在北京融資。

    飯店欠錢不給的幾個情況。

    1.私營店面欠薪。正常情況下,飯店每天都會有流水,支撐店面的運營,一般不會出現欠薪的情況,導致資金鍊斷裂的原因有:(1)店面生意超級差,無法承擔房租 水電 人工的工資,老闆看不見希望,放棄店面,當然也不會有錢支付工資。(2)老闆不滿足於賺這些小錢,將餐飲板塊賺的錢投到自己不熟悉的其他產業,結果投資失敗,例如全國知名餐飲品牌淨雅大酒店,導致欠薪。

    2.員工與店家出現勞動糾紛。比如員工乾的時間不到七天就要離開,針對薪水的問題,店家不願意承擔薪資費用,導致員工與店家發生勞務糾紛,從法律的角度講店家應支付員工相應的薪水,如果店家不支付,可以報警調解就可以。

    所以在選擇上班的餐廳的時候:1.選擇大型餐廳,最好是連鎖餐廳。

    2.每天生意狀況良好的餐廳。 3.管理嚴格規範的餐廳。

    4.儘量快速簽訂勞動合同。

  • 3 # 軒哥侃美食

    1.以前的人員好招,街上隨便一抓一大把,甚至還有主動上門找工作的,這樣導致老闆在用人的時候有侍無恐,今天你不幹,明天就有別人幹,現在是招工難,想留住優秀的員工更加難,不但不欠薪,有的工種還可以提前預支一年的工資。

    2.以前人的法律意識淡薄,老闆不講理,打工的也不知道向誰去說理,現在國家法律在這方面越來越完善,在法律的威懾下,老闆們也不敢欠薪,

    3.信用機制健全,現在幹什麼都要講信用,而且都是實名制,全國聯網了,名聲不好走到哪都臭,特別是做生意的老闆,信用不好,人家都不跟你合作,不講信用的人將來會寸步難行,不要不然你都無處藏身,出門連飛機火車都坐不了,所以現在的老闆更不敢欠薪

    以上幾點就是現在欠薪越來越少的原因,以後一定會逐漸沒有這種情況,因為我們的法制越來越建全,個人徵信體制越來越完善!

  • 4 # 平常就好

    只有想不到,沒有遇不到。打工不給錢,不僅僅是飯店,還有其他。

    原因是什麼?惡意拖欠不是沒有,大多是無可奈何。

    飯店的經營不是那樣簡單。一個遠房親戚投資500萬,雄心勃勃想大幹一場,不到一年黯然離場。不僅僅是欠薪,房租水電費,更多的是貸款。

    自己心有餘而力不足,工錢可能就顧不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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