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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十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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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東友律師團
女方自己付首付購買的房產不加男方的名字其實對於男方來說也沒有什麼不能夠接受的,雖然自己沒有加名字,但是由於自己參與了共同償還貸款,所以房產還是有一部分屬於男方的,只不過不像房產加名一樣,因為房產加名在夫妻關係的特殊情況下一般視為對另一方的贈與,夫妻雙方一人一半。
其實不僅是共同還貸有男方的部分,就算是女方以個人工資進行還貸也應該有男方的房產,很多人都認為,我婚前貸款買的房子,婚後也是一直用自己的工資還貸就應該屬於我的個人財產和丈夫無關。但事實上,雖然婚前首付買房子,婚後也一直用自己的工資還貸款看似使用的都是自己的財產,可實際上婚後的工資就屬於夫妻共同財產,而用這一部分財產還貸的部分應該屬於是夫妻共同還貸部分,就更不用說是一起還貸的情況了,房產肯定是有男方的一部分。
在實務操作當中,一般房產會判給付首付且登記姓名的一方,但是需要支付另一方婚後共同還貸部分的房產價值及其增值部分對應的金額。
也就是說房子歸女方,但是女方婚後共同償還貸款的房產及其增值部分女方需要以現金形式補償給男方。
現在的人啊! 怪不得會離婚! 還沒結婚就計算著怎麼離婚, 那過去人是怎麼結的婚?人在活著,卻想著死後怎麼過日子?房子的問題不用說,男人必須買,什麼還貸款都是男人的事,因為是我上你家去,不是你到我家來,除非倒插門,房子自然就是女人買,是一樣的道理,就照你們的話說,如果真的以後離婚了,大人不要,孩子留下,至於房子就更不用說了,人都沒了,還要房了有何用!還有感情的事要是能算清楚!那就是買賣,既然是買賣,孩子從何而來?孩子要怎麼算?從頭劈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