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探之名

    死過人的房屋當然可以賣給別人,買後重新翻修一下,對於死者家屬來說在原房子裡住,有塊傷疤容易揭!對於陌生人來說,沒有什麼不可以住的。如果購房合同已經簽訂了,是不可以撤回的。小編建議您好好地把房子翻修翻修,裝成自己想要的樣子,悅人悅己!祝賀您有新房子了!

  • 2 # 小猴子加大猴子

    可以撤銷,第一個協商撤銷;第二法院上訴,但理由要充分:個人角度不建議,既然您買這套房子,證明您喜歡,何不重新裝修下,對您也不會有困擾!

  • 3 # 海匯房產周凱

    此案有兩種情況,樓主沒說明,第一,賣方在籤合同前已經告知買方此房有人去世的事實,乙方知情並且全部知曉。第二,賣方欺瞞乙方在籤合同之前沒有告訴乙方故意隱瞞,在籤合同之後乙方透過其他途徑獲取的資訊。

    文中第一種必定無法退,因為買賣雙方在籤合同前均知情,乙方退房有可能面臨違約責任。第二種情況可以上報房管局和當地法院進行立案調查,情況屬實之後按照賣方違約處理。

  • 4 # 一哥說房

    這裡看上去是兩個問題,實際上需要從兩個角度出發,回答的其實是四個問題。

    首先是從賣方角度出發,死過人的房屋也即使我們說的凶宅,在出售凶宅之時,需要考慮對方敢不敢住的問題,這是決定房子能不能賣出去的重要原因。凶宅既然允許買賣,且買賣凶宅的現象並不少見,這就說明凶宅確實有市場,而賣家需要做的,是如何提高凶宅出售的可能性,為減輕買家的心理負擔,賣家可以考慮對凶宅進行重新裝修,減輕凶宅的烙印。

    其次,房屋買賣合同可以撤銷嗎?一般情況下,房屋買賣合同只要生效之後,就是不可以撤銷的,除非賣家出現違約或者欺騙行為。比如說賣家遲遲不肯交房,這就屬於違約行為,當然這一行為對於凶宅賣家來說,發生的可能性並不大。至於欺騙行為,對於賣家而言,一般是房屋質量存在問題,或者賣家可以隱瞞凶宅的事實。因此賣家在出售凶宅之時,最好提前生命房子屬於凶宅,最好將凶宅的事實寫進購房合同。

    其次是買家的角度出發,凶宅到底能不能住呢?其實只是心理作用,凶宅傳出的各種靈異事件,其實多數都是無稽之談,住進凶宅並不會存在什麼危險,沒有什麼敢住不敢住的,如果過不了心理這關,乾脆放棄購買兇宅。不過,也有不少買主購買兇宅,其實本質在於二次轉賣,並不是為了自住。當然,凶宅也並不是沒有隱患,與靈異無關,凶宅藏屍或者屍體在凶宅留下烙印的史上也確實存在,多見於《走近科學》節目,確實給居住者帶來不小的心理陰影,不過這種現象相當少見。

    其次是買賣合同能否撤回的問題,購房者在決定買房之時,最好就該對這棟房子的過去多方打聽,瞭解凶宅發生過的死人事件具體原因究竟是什麼?瞭解真相後才能判斷自己究竟能否承受。至於賣家的欺騙問題,雖然賣家口頭並不宣告是凶宅,但可能會在合同上明確凶宅事實,因此購房者絕不可忽略買賣合同的細節,免得自己買房後才知道是凶宅打算以賣家欺騙的理由要求撤銷合同時,發現只是自己沒看清合同,賣家並不存在欺騙的證據,有苦也說不出。

  • 5 # 買家說賣家說

    看什麼價格了,一分價錢一分貨,如果價格高不告訴你死過人那就是欺騙可以法院起訴退的,如果價格很低你要問一下,但是不管怎麼說也要和你說一下

  • 6 # 宜居昆明

    我是楊恆希望回答能夠幫助您

    一、明確怎麼死亡的。

    (1)非正常死亡

    包括但不限於自殺、他殺、從該屋內墜出死亡、意外死亡。

    (2)正常死亡

    老人壽終正寢,因病去世。

    二、如非正常死亡一般可要求的主張

    (1)解除合同

    (2)按期退還已交房款

    (3)房屋價格上漲的差價損失及主張債權的律師費

    三、正常死亡基本獲得支援可能性不大

    四、福人居福地,心安自然順

    祝您順順利利解決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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