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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薩小刀

    有一些人肯定會說題主末句的“三平尾”出律,卻說不出為什麼“三平尾”就是出律。或者都叫不准它的前句,“平平仄仄仄”是不是出律。

    這裡我可以明確的告訴題主,如果按格律詩(近體詩)的格式要求來看,尾聯的“平平仄仄仄,仄仄平平平。”前句和後句都是出律的。如果是古體詩,則不出,因為古體詩沒有格律只有體例。

    這裡可能還有很多人會產生疑問,杜牧《江南春》的尾聯為“南朝四百八十寺,多少樓臺煙雨中”。按平水韻校對,其前句“平平仄仄仄仄仄”,後五字都是仄怎麼不出律?這個問題解釋起來稍稍有點複雜。

    首先,例子中的“多少樓臺煙雨中”的第五字已經做出了拗救,所謂的“一平救眾拗萬能拗救”句是也。其次,白句(非押韻的仄腳句)的格律限制沒有韻句(押韻的平腳句)那麼多,但並不代表想怎麼拗就怎麼拗。再次,上句拗,下句可救,但也不代表想怎麼救便怎麼救。

    上面這段話有些人可能理解起來有些困難,尤其是初學者。其實也挺簡單的,只要記得拗句的前提是“拗處必可救,可救才能拗。”就行了。

    再說拗救。原則上來說,無論自救還是對救或者混合救,這些拗救技巧其實都是一種對沖和消減,以拗對拗來進行相互抵消罷了。但救成“扁擔句”或“三平尾”是不行的。因為五言格律中沒有“平仄仄仄平”和“仄平平平仄”,“平平仄仄仄”和“仄仄平平平”這幾種句式,此其一。其二,格律中的韻句是有嚴格限制的,重點在後三字,總結起來只有兩種:仄平平和X仄平。無論哪一種格式,翻過來調過去,押韻句的後三字都是這種,最多兩個“平”不能出現三個“平”,當然押仄韻的韻句除外。所以按照韻句的規則限制來說,後三字如果出現三個“平”肯定是出律了,這也是“三平尾”的由來。

    “為什麼頭兩字不是重點”?答:頭兩字有“對”和“粘”的規則在進行限制。

    回過頭來咱們再看杜牧的那一聯“南朝四百八十寺,多少樓臺煙雨中”。其末句用的是“萬能拗救”式“XX平平平仄平”,是“XX平平仄仄平”句式的拗變救式,但是這裡請大家注意它的前句正體是“XX仄仄平平仄”。不單是這首《江南春》,如果大家有時間有精力去搜集拗救句的例子便會發現一種很奇怪的規律——凡是白句拗起來比較任性的,大多是“仄仄平平仄”句式,而“平平平仄仄”的句式若有拗變,也都是一些小拗(首字拗),不救都行。

    題主的“平平仄仄仄”屬於“平平平仄仄”句式的拗變,這一點是十分能肯定的。根據是題主首聯的下句是“平平仄仄平”,所以粘下來只有“平平平仄仄”這一種句式。

    前面說了,只有“仄仄平平仄”可以任性的去拗,顯然“平平平仄仄”是不可以的,首字的小拗除外。因為它的下句“仄仄仄平平”,必須要保證符合“後三字”規定才行,所以它只能有首字小拗這一種拗變體,否則就都是出律。

    看到這裡,大家也順便理解了“萬能拗救句”的“平平平仄平”句式,其實它也不是萬能的,它只能用來前句是“仄仄平平仄”的拗救或者本句“平平仄仄平”的自救,不然的話,全詩不是失對就是折腰。

    律詩中五律是基礎,五律弄不明白七律也會一塌糊塗,七律的規則標準是建立在五律規則上的。簡言之,看七律合不合律,只看每句的後五字即可。

    對於初學者們我的建議是,“四聲八病”這些有的或者沒有的限制,以及各種救法的技巧大家可以先不去考慮,重要的是先把格律的基本原則搞清楚。首先是五律,五律通了七律自然也就通了。在這個基礎上再去探討一些深入一點的東西,不要貪多,要先學會站立,然後再去學著奔跑。

  • 2 # 天都峰文學

    從你的格式來看,這是五言絕句的形式。最後一句,三字皆平,犯孤平。需要拗救。所以應為出律了。

    孤平,即句末三字均為平聲,律絕寫作大忌。在平仄相對中,每句第二個字很關鍵,同一聯中需平仄相反。絕句中,第二句第二字的平仄,與第三句第二字的平仄要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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