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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月照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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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zhangjun-8
謝謝邀請 ! 近段時間來,某個別乘客在乘坐公交車時、由於“錯”(不排除主觀故意)過了站點而謾罵和責怪司機、毆打駕駛員的事件頻頻爆光,實在令人震驚、憤慨 ! 按理說:公交車亦屬於公共交通工具,受益人群大,既不是某單個人的座駕,更不是某撥人的專屬線路,普通乘客根本無權據為私有。。。但是,就因為圖自己方便、忽視群體利益,個別乘員卻置公眾秩序與規定不顧,總想羅列些無理的藉口獨享其便 ! 更有極端偏執狂和暴戾魔頭,竟然還毆(暴)打司機、搶奪方向盤,作出一系列人在鬼途的作死舉動。。。這不,就出現重慶萬州公交車上15名司乘人員“集體”墜死江底之慘狀 ! 在此事前後,還陸陸續續上演過一 一壯男乘客狂毆弱勢女司機、母老虎襲打"申辯”有理的男司機、女犟驢猛擊因為不“領情”而拒絕給自個帶貨的司機。。。而且,這類人群還是而立之後的少壯派級人物,真叫人唏噓不已。。。
好在我絕大多數華人並不是麻木之軀,在維護正義、打擊胡攪蠻纏中毅然站出來,堅決與不法分子作鬥爭。影片中的一幕,足以證明了華人的猛回頭一 一向侵害公共利益的害群之馬拳腳相加 !
基於題主的描述、還原上幾片段(含未遂)血淋淋的教訓,我堅持認為:當駕駛員和乘客的生命安全正在受到威脅(侵害)時,人人應支援和參與到見義勇為的行動中,不作看客和牆頭草。對實施侵害的對方秉承先斬後奏的原則,予以果斷還擊(包括肉體傷害),第一時間杜絕事態的嚴重升級 !!
對見義勇為者應予以獎勵和保護,對車匪路霸痛下強手,對一切正在駕駛公共交通工具的司機加以保護,樹立社會浩然正義之風,還廣大老百姓安全出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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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David69697711
教訓完之後等著法院傳票嗎?關鍵法律要給定個條款,凡危害公交車司機行車安全的行為皆定性為危害公共安全罪,施暴者的任何死傷訴求法院一概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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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歲月6201
這個是見義勇為,不是以暴制暴。在這種情況下,全車人的生命受到嚴重威脅,後果無法預料,但最嚴重就是車毀人亡的結局,所以當以最嚴重的後果來作出判斷,出手保護司機的行為彰顯了社會正氣,應大為提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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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Henry226153
對於搶方向盤的人來說,他已經從普通乘客的身份轉變成謀殺乘客的殺人犯,這時候見義勇為的人應該有無限正當防衛權力,可以先打倒罪犯,然後報警,叫警察來處理
北京時間2018年11月3日,在淮北市21路公交車上,發生了一起乘客疑因沒有及時下車,與男司機發生口角、還腳踢司機事件,所幸沒有造成人員傷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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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談情理。公交駕駛員,承載的是一車人的生命和財產安全。現在發生的駕乘衝突,有的是個別乘客純粹無理取鬧,駕駛員佔理,也有的是駕駛員操作不規範或態度不好激化了矛盾,乘客佔理。但任何理由都不能成為在行駛中隨意攻擊駕駛員的藉口或理由。遇到攻擊駕駛員甚至搶奪拉拽方向盤行為,任何乘客都可以挺身而出制止,甚至採取武力行為。不是筆者鼓勵動武,而是能做出這種偏激行為的人,其素質可想而知,講理是講不通的,或者你在講理的時候他的危險動作已經導致事故發生了。只有快速採取措施甚至武力阻止或者震懾才能及時解除危險,維護自身及公共安全。
再談法理。從法律角度,攻擊駕駛員或者搶奪拉拽方向盤,危機全車人的安全,涉嫌觸犯“危害公共安全罪”,乘客上前制止甚至採取合理的武力措施制止犯罪,屬於“見義勇為”行為,應該鼓勵。但是要注意限度,當已經有效制止其不法行為後,武力措施也應當制止。這個類似於“正當防衛”和“防衛過當”的關係。
但是目前來說,能主動站出制止的乘客很少。究其原因,一則不想管,許多市民有事不關己高高掛起的冷漠心態,不是發生在自己身上不想管。二則不敢管,有許多當事人是中老年人,一旦自己出頭,若在衝突中發生點意外怕被訛上,也怕相關部門過後追究自己的武力行為,因為很多人自己難以清楚自己的行為是否過當。這些現象,綜合反映了現代人對社會普遍道德水平的擔憂,對相關管理和執法機構的不信任,這也是當前中國道德建設和法制建設需要改善的問題。
總之,與我而言,制止犯罪人人有責,見義勇為應當支援和鼓勵,正能量應當傳播和弘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