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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指下生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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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懟姐是我
可能也就拘留幾天吧,或者你們雙方協商好了私下賠償處理,沒有造成公共設施破壞的話,應該問題不大!
就算造成公共設施破壞的話,那應該賠償一下就可以了。嚴重一點的,估計也要拘留幾天或者幾個月以示處罰。
所以,不要輕易打架鬥毆,君子動口不動手,如果遇到說不清楚的傻子就趁早遠離,道不同不相為謀,自己開心就好,管別人那麼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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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特殊防衛
拘留、罰款就是處理的不同方式。
另外經濟上,根據案件中自己所佔責任大小,按比例相互賠償雙方產生的各種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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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健康平安148899547
如果法醫鑑定為輕傷,且案件定性為故意傷害,那麼構成刑事案件了,雙方和解然後取保,然後法院判緩刑或者其他輕刑罰(實刑不太可能了)如果雙方不能達成和解。。。那就刑拘或者取保,等著法院判吧!如果定性為互毆造成傷害,弄不好雙方一起蹲監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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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啟永2
一聽要拘留,雙方馬上道歉和好,達成協議各治各傷或互賠損失,因雙方態度良好,警察批評教育一下,各罰兩百,和諧如雙方關係失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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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旗手仙人掌
如果單純就是鬧矛盾打架,雙方能和解,那可以撤案,公安機關不再移訴,檢查院不起訴。和解不成,那就按刑事案件走了,最後會被起訴判刑。責任大小在判決說上體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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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老方同志
雙方構成輕傷,理論上說已經構成刑事案件,之於會被怎麼處理?因描述不具體,不知道是什麼性質的問題,無法定性,也無法給你一個確定的回答。
將他人打成輕傷的案件的性質並不僅有故意傷害罪,還有刑訊逼供罪、暴力取證罪、虐待被監管人罪、(家庭)虐待罪、妨害公務罪、聚眾鬥毆罪、尋釁滋事罪等都可能出現將他人打成輕傷的後果。
常見的雙方都能構成輕傷害的,估計故意傷害、聚眾鬥毆罪可能性大。
造成輕傷害的,有的案件可以和解,有的不可以和解。
哪些案件可以和解呢?中國《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七十七條規定:(一)因民間糾紛引起,涉嫌刑法分則第四章、第五章規定的犯罪案件,可能判處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罰的;(二)除瀆職犯罪以外的可能判處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罰的過失犯罪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五年以內曾經故意犯罪的,不適用刑事和解程式。由上面規定可以看出,刑法第四、五章規定的都是侵犯公民人身權利、民主權利和財產權利的犯罪。也就是說只要犯了侵犯公民人身權利、民主權利和財產權力的犯罪並可能判處三以下有期徒刑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五年以內沒有故意犯罪的,才適用和解。
綜上,上面所列的故意傷害罪、刑訊逼供罪、暴力取證罪、虐待被監管人罪、虐待罪等屬於刑法第四、五章規定的罪名,造成輕傷後果可能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都可以和解。
如果是我猜測的那樣定性故意傷害案,是符合和解的條件的。雙方和解了,檢察院可以決定不予以起訴,直接結案,也可能判處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拘役、管制,緩刑等,具體的還要看情節。一般的會判處緩刑。
哪些案件不能和解呢?上述所列罪名中只有妨害公務罪、聚眾鬥毆罪和尋釁滋事罪是不能和解的,因為妨害公務罪、聚眾鬥毆罪和尋釁滋事罪是擾亂公共秩序的犯罪,而不是刑法第四、五章規定的侵犯公民人身、民主和財產權利的犯罪。
不能和解的案件,多數可以取得對方諒解,從而得到依法從輕處罰。
如果是我猜測的那樣定性聚眾鬥毆案,且造成了雙方輕傷,即便雙方互相諒解,不判處實刑(即有期徒刑)的可能不大,具體的還要看案件的具體情節,比如是否攜帶凶器?參加鬥毆人數多少?對社會造成的心理危害有多大等。
個人觀點,僅供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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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看本案性質是什麼。雙方打架均受輕傷同被刑拘,如果罪名是故意傷害罪,存在著雙方和解 檢察院不起訴的可能,但如果是聚眾鬥毆罪,那就麻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