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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陳式羅架太極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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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拆影磚家
首先,愛車在別人手裡,心裡總是隱隱擔憂,既擔心車子有擔心人,出點什麼事兒總是麻煩,更是好心換來“壞報”。
其次,會造成自己的不便,遇上突發狀況需要車,車子又被別人借走了,會感覺方便了別人麻煩了自己。
最後,換車後的問題,涉及到車子本身是否有問題,借車人是否自覺給加上油,是否主動承擔違章罰款,要不後面也不太好意思開口,往往是自己吃了啞巴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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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奇妙媽家常菜
擦了颳了還好說,最害怕交通事故。直接追究的是車主責任,一般直接的車最好不外借,朋友有事用車可以婉言謝絕或者開車送他都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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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杭培經張濤
中國是個“人情社會”,每個人都比較注重維護和周邊人的“關係”,覺得“面子”很重要。相信在一般情況下,朋友向你借車,你都不會拒絕。那麼接下來我要談的是我認為在把車子借給別人之後,最有苦說不出的事情。
車子發生了交通事故,作為車主還要擔責賠償,躺著都中槍。
第四十九條 因租賃、借用等情形機動車所有人與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時,發生交通事故後屬於該機動車一方責任的,由保險公司在機動車強制保險責任限額範圍內予以賠償。不足部分,由機動車使用人承擔賠償責任;機動車所有人對損害的發生有過錯的,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請注意條款中有一個非常重要的關鍵詞就是“有過錯”,只有在“有過錯”的情況下,車主才要擔責賠償。否則,就不用承擔責任。
舉個例子:
車主碰到了“豬隊友”:
1、駕照過期。
2、駕照分數12分被扣完,駕照被吊銷了。
3、駕照(C2)只能開自動擋的車,不能開手動擋的車(C1)。
4、喝了酒開車等禁止上路開車的情形。
在借車前,車主有審查借用人的義務,要保證借用人沒有以上違規的情形,才是符合“無過錯”的定義,否則,就是“有過錯”。
那麼怎麼才能合情合理地不把車借給別人呢,這裡給出幾點建議:
1、 儘量別買配備超過5個座位的車。因為一般配備超過5個座位的車,乘坐儲物空間比較大,那麼特別是在週末節假日適合出遊的日子,別人向你借車的機率就會大大增加。
2、 說個“善意的謊言”。比如可以和對方說:“車子有問題,要去修或者在修。”
3、 把決定權推給“第三方”。比如“老公老婆不讓借”、“保險公司規定不是車主本人開車,保險不給賠”等。
作者簡介:一個左撇子,遊走在塵世間。
#情感寫作小能手##培經俱樂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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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過經歷,借車他人的煩惱有二,一是他人不熟悉車況會操作不當,易損車。二是違章處罰不好意思要借車人承擔,尤其是罰款處罰。當然,現在有車人多了,一般不會借車,但,最好自己車不借他人,誠然子女妻子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