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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3日19時21分,蘭海高速蘭州南收費站發生交通事故。截至11月4日5時,已導致15人死亡,44人受傷。 11月3日晚一輛拉運塔吊的遼寧籍半掛車沿蘭海高速公路由南向北行駛,經17公里長下坡路段,行駛至距蘭州南收費站50米處,與排隊等候繳費通行的車輛發生碰撞,造成重大道路交通事故。截至11月4日5時,事故已造成15人死亡、44人受傷,其中重傷10人。31車受損。肇事司機受輕傷,事發後其隨即被公安機關控制,目前正在接受調查。據其本人交待,事故發生時因連續下坡、剎車失靈導致車輛失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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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EIMICHS天堂鳥

    由於蘭臨高速新七道梁隧道北口往蘭州方向17公里為連續下坡、多彎道路段,重型貨車極易因剎車失靈而引發重特大交通事故,該路段一直是管控重中之重,是公安部和省級重點治理危險路段,甚至公安部專家組也多次對七道梁長下坡路段隱患治理調研指導。此外,每逢節假日、特殊天氣等該路段也始終出現在提示資訊中……

    此外,G75蘭海高速該路段的安全防護也很完善了:新七道梁隧道內(16KM至21KM),限速60KM/h,入口和隧道內設定多塊電子顯示屏,全天候顯示“大車靠右,出洞檢查”字樣,提示大貨車出隧道後靠右駛入服務車道,接受執勤民警的檢查和路況提示(七道梁隧道口設有檢查站);新七道梁隧道至蘭州南收費站(21KM至4KM)共計17公里,隧道出來就開始連續下坡,落差達550米,末段就是蘭州南收費口。此路段區間測速(小車限速100km),有五處避險車道(均設有太陽能照明燈和電視監控,直接連線監控中心)。此外,全路段共有各類提示警示牌38塊(甚至有“三擋安全,四擋危險,五檔喪命”提醒),紅藍爆閃燈提示牌12塊,模擬警察2個;在收費站2公里內每隔5米就設定一個減速帶,蘭州南收費站還專門設有兩個ETC通道和10餘米寬的應急通道。可以看到此路段對安全隱患的防護,已經武裝到了牙齒。

    這次事故的初步調查也出來了:肇事司機負有不可推卸的主要責任,駕駛遼AK4481大貨車在潛伏著巨大安全隱患的路段上,因個人操作失誤導致剎車失靈,一路狂奔中的李某驚慌失措,但卻未及時採取正確避讓補救措失。既沒有在發現車況出問題後選擇報警尋求幫助,也沒選擇路邊避險車道緊急避險,到收費站後也沒選擇基本無車的Etc車道和10多米寬的應急車道,而是選擇了前面排隊等候交費的小車,這無疑給這些無處可躲的人們帶來“滅頂之災”,可憐的15個人一下子被“意外橫貨”剝奪了寶貴的生命……簡直是草菅人命,事故教訓是慘痛深刻。

    我認為目前相關管理部門出臺的不允許大貨車透過此路段,而改由前一出口下高速改走國道,繞行透過此路段的預防措施是對的。因為前面已談到相關路段早已是重點防護路段,還是不斷出現惡性事故,最主要的還是由於個別駕駛員的安全意識不夠駕駛操作失誤導致的,再加上長下坡特殊路段確實也難為過載大貨車。

    為預防相關類似事故出現,我還認為要做好以下預防:

    1.強化大貨車管理。大貨車車況年檢要加強,儘量杜絕違法改裝和嚴重超載現象。

    2.強化大貨車司機的管理培訓。每年要定期對上路的大貨車駕駛員進行專項培訓考核,檢查身體心理狀況。這起特大事故中,可發現李某的安全意識極其淡薄。面對第一次行走的高速,面對如此多的提示和提醒,路況不熟的情況下竟然還無視路上的各種標識標牌提醒。此外,在誤操作導致車輛剎車失靈後,還未及時採取必要的補救措施,可見其本人平時缺乏相關的專業培訓。

    3.在本就有潛在危險的路段,快速有效的放行是蘭州南等類似收費站以後優先要考慮的。

    最後,我想說的就是,由於網上很多人根本沒有去過實地,也不瞭解蘭州特殊的地理情況,就盲目指責是不對的。這個收費站的位置確實有點難設定,但如何最佳化設定使其更合理,必須要進一步論證考慮。但在這我要說的是,假如該收費站設在坡底的市區,或者按很多人說法取消都是不可取的。因為過收費站後還是一段長下坡,這就意味著大貨車一旦失控就將直接衝進市區,估計會造成更大的損失。

    特別附上老司機的駕駛技巧(個人沒有開貨車的經驗,不知道對不對,也拿出來僅供參考)

    長下坡,經驗豐富駕駛員的操作:掛低擋(嚴禁高於低四檔區) ——開啟排氣剎(排氣剎高於低四檔位會大大降低減速效能) ——開啟剎車水閥 給輪轂降溫。要緩下坡;嚴禁點剎控制速度,防止氣因踩剎車跟不上;防止輪轂因連續踩剎車過熱造成剎車失靈;感覺發動機轉速過高時,一腳剎車悶到發動機不熄火為止;反覆操作直至到平坦路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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