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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圖喲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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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兒童觀察員佳霖
三歲寶寶應該可以用語音表達一些自己的理解和認知了,孩子的視角和觀點與成人是不同的,先問一下孩子為什麼把垃圾扔到別人身上?如果說不清什麼原因再找這個年齡段孩子的心理需求,並且他還不會換位思考。所以和孩子不斷的去講道理是無用的。
3歲左右的孩子大多會呈現手和空間的敏感期,有的孩子會呈現扔東西,打人,鑽空隙,從高處往下跳等行為,這些都是他內在整合的部分。
和孩子講好三項規則,1.不傷害自己;2.不傷害別人;3.不破壞環境。平等遵守,家長和孩子都要做到。出現這個行為馬上制止,抱住孩子,告訴孩子“寶貝請你看著我的眼睛,你用垃圾扔別人,這個行為傷害了別人也破瓜了環境,媽媽不同意!”孩子可能會大哭,或者大喊大叫,打家長會有很多的情緒和行為出現,此時如果家長也帶有情緒對待孩子那就是沒有遵守那三項規則,然後就會導致孩子不斷的出現這個行為。正確做法是,如果在公眾場合,迅速把孩子抱離,家長和孩子單獨在一起處理孩子的情緒,同時家長要能夠保證自己的情緒穩定。如果能夠說出孩子的情緒,給情緒命名就最好,如果不會說,那就告訴孩子“媽媽看見你很難受了,想哭就哭一會媽媽陪著。”然後就可以不說話,然後看著孩子釋放情緒。這期間大家依然遵守三項規則,家長一定要堅持住,不要害怕和焦慮孩子大哭。必要的時候可以使用“限制自由”這個方法,就是把他抱在懷裡,手腳都夾住,任憑他掙扎叫喊,告訴他如果再這樣做就會被“限制自由”。這個方法在使用之前一定要注意幾個問題:1.一定是一對一處理,就是一個家長對應一個孩子。2.事先和其他家庭成員做好商定,在限制自由的時候會保證孩子的安全,無論孩子叫喊或者有其他行為,問題沒有處理完請不要打擾。3.陪伴孩子的家長情緒能夠穩定。
我個人感覺兩次糾正基本就有效果,一次糾正,孩子會再來一次試探,兩次結果一致孩子基本不會再試了,因為此時他對這個事件的結果已經非常清晰了。
未來在兒童家庭規則建立家長需要下功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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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朋友在做自己認為不好的事情前,其實是會觀察家長的態度,如果在第一次做壞事的時候家長就義正嚴辭的批評了小朋友,給孩子心理上有一定的震懾力,讓他體會到這件事情實為不妥,他下次也就不會這樣做了。
題主說的,小朋友已經出現了多次這種現象,只能說明在開始的時候家長沒有給孩子說清標明這件事情自己不能接受,沒有嚴厲的教育孩子,讓小朋友覺得這件自己看起來糟糕的事情好像也沒有那麼糟,因為爸爸媽媽並沒有像自己想象中那樣批評自己。然後,他覺得自己可以做這件事。
再出現了第一次這種情況後,往後小朋友在做類似事情時,家長的批評對於他來說便有一種不痛不癢的感覺。反正爸媽的行為和第一次時一樣,也不會拿我怎麼樣,而且,看著大家的表情,還感覺很有趣,所以就會出現一而再再而三的類似事件產生。
我覺得如果家長想徹底改掉小朋友的這個習慣,必須明確的表明自己的態度,而且這個態度不可動搖,讓他意識到這次的行為只能是最後一次,關鍵時候就需要動用一點武力來解決此事,讓他知道如果再做這個事情會面對的後果,小朋友有所忌憚,也就有所收斂了。
另外,家長最能理解自己的孩子,當然,我們也應該知道他們最不能忍受的事情是什麼。所以,家長可以用孩子最不能忍受的事情去對待他,讓他知道別人同樣不能忍受別人把垃圾扔在自己身上。
家長總是以為小朋友小,還不懂事,其實我覺得小朋友是最會察言觀色的一個群體,要不然為何他們會懂得誰對自己好,誰對自己壞,自己哪些行為會讓家長開心亦或煩躁。所以,是非正確感,家長一定要給小朋友樹立,如果小朋友有了不好行為時,家長一定要將這個行為扼殺在他們的興趣搖籃裡,不能讓他們覺得自己有第二次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