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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提到皇帝殺掉顧命重臣,一般人都會想到是因為這個大臣權傾朝野,威脅皇權。這確實是絕大部分類似事件的原因,但並不是完全。顧命大臣被新帝殺掉,主要有以下三方面原因。
1、因執政理念分歧,造成的統治階級內部矛盾
顧命大臣往往都是能臣,他們在當政時都為先皇治理天下出謀劃策,功在千秋。但是身在朝堂,要像幹出一番成績,避免不了對一些既得利益群體的傷害,由此結下樑子。這方面最有名的例子就是商鞅。商鞅大刀闊斧的改革使秦國在一代君王的時間內從諸侯國中脫穎而出,成為諸侯霸主,於國運來說,他是大功臣,但是在朝廷內部,商鞅的改革措施幾乎得罪了整個士大夫階級,其中給他埋下最大禍根的,就是他對太子太傅施以劓刑,得罪了下一任的天子,自然會被報復。
2、權勢熏天,有不臣之心
有一些顧命大臣重權在手,先皇在的時候還能靠自己的威望勉強鎮住,一旦改朝換代,就不把兒皇帝放在眼裡,目無主上,把持朝野,對政局的穩定形成重大威脅,逼得皇帝不得不殺他。比如鰲拜,在康熙剛即位時,鰲拜已經是朝中首輔,且手握重兵,連孝莊皇后都要忌憚三分,只要鰲拜高興,他隨時可以廢立皇帝,且行事乖張,張揚跋扈。康熙帝只能施計將他擒殺於宮中。
3、根系太深,把持朝中人事
這種顧命大臣雖然沒有對江山的迫在眉睫的威脅,但由於朝中大部分官員都是他的門生,形成了一股強大的朋黨勢力,皇帝在頒佈實施政令的時候發現周圍無人可用,處處掣肘,實際上架空部分皇權。這也是為什麼嘉慶一上臺就要除掉和珅的原因。
古代封建帝王死前一般會留給後世子孫一些遺言,被稱為“遺命”“遺制”。這些遺詔的內容、字數各不相同,也因人因時而異。有的對自己一生功業的回顧,對後世的希望和繼承人的安排、對喪死的處置,也有的是對自己生前某些言行懺悔並要求繼任者代為改正的。
據記載,中國歷史上現存最早的帝王遺言是周代的《尚書·顧命》,內容是說周成王臨死前擔心兒子姬釗不能勝任,就要求大臣召公奭、畢公高率諸侯在他死後輔佐他的兒子周康王。因此,後世多把接受遺詔輔佐幼主的大臣為“顧命大臣”。
因為幼主大多不能自主理政,所以皇帝的“顧命”一般會委託給多位大臣,一為互相輔助,二為互相牽制。
古往今來有很多有代表性的例子,例如西漢權臣霍光,在武帝立劉弗陵為儲君後,命霍光等四人輔佐幼主漢昭帝。清代康熙幼年登基,就有索尼、鰲拜、蘇克哈薩、遏必隆四大臣受顧命奉幼帝玄燁承大統。
後來還有咸豐皇帝在彌留之際,委託他所倚重的肅順等八人為顧命大臣,輔佐年僅五歲的載淳為帝。
高危職業難善終
主幼臣強,顧命大臣看起來大權在手,風光無限,實際上是個高危職業。因此,自古以來,顧命大臣大都很難善終,當然個別也有例外。畢竟在中國古代的君權至上,但是當小皇帝年幼無法自主統治時,就需要這樣的顧命大臣來幫助小皇帝完成過渡,等幼主成年時,自然就完成了政治任務。但問題就來了,顧命大臣的人選都是皇帝所信任倚重之人,要麼是皇親,要麼是重臣,肯定握有大量政治資源。
這個時候主少國疑,自然需要這麼個核心人物或者團隊來把握大局。這些顧命大臣有的盡心輔佐,有的飛揚跋扈者,甚至直接廢掉小皇帝。因此,從某種程度上來說,小皇帝執政過程中第一個敵人其實就是顧命大臣。所以在歷代新皇成長的道路上,其與顧命大臣間的權力鬥爭從未中斷過,前面我們所舉例子中,霍光雖然受命輔佐漢昭帝,但在昭帝死後就迎立昌邑王劉賀,後來又擅自廢立,改立漢宣帝劉詢,權傾朝野,功高震主,最終為霍家覆滅埋下了禍根。康熙帝玄燁即位後也未嘗不是如此,四大臣輔政,鰲拜專權,與其他幾位大臣矛盾重重。康熙六年六月,索尼病逝後,七月,蘇克哈薩又被鰲拜所殺,後來內外用其私黨。到康熙八年,玄燁親政之後,智擒鰲拜下獄,四大臣輔政結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