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喵祖

    驢友不代表萬能。好多地方穿越,不能光靠經驗和膽量,還需完備的後勤。自己一時興起的穿越,很可能會變成最後一次旅行。政府不允許你私自穿越肯定是發生過類似事件才禁止的。所以,不作不死,還真是句實話。

  • 2 # 守望平安之人

    驢友主要還是要步步為營,補給到一半就得往回走,裝置快用完就得往回走,而且還要建立營地,跟個無頭蒼蠅一樣往裡竄,當然得死。

  • 3 # 2019至永久

      “7位驢友違規穿越臥龍,1人死亡。”對於近些年始終有驢友無視規定擅闖禁區這件事情,我的看法只有一個:種什麼因得什麼果,面對生命安全千萬不要僥倖。

      有一年逛後海,明明有牌子寫著:“禁止垂釣,嚴禁游泳!”依然有不少人穿著褲頭,眾目睽睽之下,撲通撲通跳下水。突然有人喊起來:“救人啊,有人溺水了,快救救他啊!”一夥人朝一個方面游去,不一會兒托出一個小夥兒,四肢僵著,臉色蒼白,遊人中有醫生,趕緊做人工呼吸,15分鐘救護車就來了。我的心慌慌的,不敢上前,等人都散了,有個姑娘說:“救活了,救活了,我姐救的,她是醫生,我們旅遊碰到……”我的心跳才平緩。在等待的時候,一位北京大爺侃起來:“這海每年不得淹死幾個,我弟弟,海軍少校,回來一頭紮下去,再沒救出來。水性好?哎!別僥倖。喝點酒下水,更懸。”還有個新聞,爬野長城的,被電擊死。進去的時候,就有人告誡他們,沒開發呢,有安全隱患,不準私自攀爬,當耳旁風,出事了。

      有人說,這些都只是個案,也有探險的、獵奇的,不都好好的回來,發朋友圈炫耀。資訊時代,最不可信就是朋友圈了,你知道照片背後的故事嗎?或者根本就沒去,造假也說不定。生命與人只有一次,他可以很堅強,但也非常脆弱,沒了回不來,給親人帶來的痛苦陪伴有生的所有日子。

      現實生活中,無視規定的人多了去了,闖紅燈,搶車道,翻馬路的圍欄,不出事則已,出事就是要命的大事,給社會帶來壞影響,給家庭帶來滅頂之災。規矩不是瞎定的,咱們都珍惜生命,遠離僥倖,按規定辦事,形成一個良好的社會秩序,讓你我的生命都得到保障!

  • 4 # 話我們淺淺的說

    政府禁止穿越或踏入某一地區,說明這一地區具有一定的危險性或者是秘密性。部分驢友對政府禁令置若罔聞,造成嚴重後果,應由其自身承擔完全責任,給其他第三人造成損失的,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1,任何人無視政府法令,違反政府禁令,本來就是一種違法行為。

    2,驢友在穿越禁區途中遇到困難時,需要政府或其他救援機構花費大量的時間、精力、人力、財力去搜救。這也是浪費納稅人的錢。

    3,我們肯定那些人的冒險精神,但不鼓勵任何違法行為。我們更加敬佩那些具有冒險精神同時遵守國家法令,又不給別人添麻煩的人。

    4,搜救費用應該由死者家屬承擔。

  • 5 # 文刀劉

    對這種悲劇表示痛惜。探險、探秘是人與生俱來的本能,不過,不管怎麼探安全始終還是要放在第一。

    首先,擅闖禁區不可取。之所以被列為禁區,不僅是對自然資源的保護,也是對生命的敬畏。因為闖進去死亡是大機率,所以才禁。但無視禁區之禁,執意擅闖,自然有點死有餘辜的感覺。

    誠然,有探險精神可佳,但是絕不能擅闖。有探險精神,還要探險的理性。而不能有勇無謀。

  • 6 # 隨風飛翔1906

    違規穿越保護區,肯定是違反了條例規定。探險精神可嘉,但是,凡事都要考慮後果。既然是禁區,4政府規定就有他的道理,肯定存在較大風險。比如此次的事發地大雪塘,海拔5300米,通常禁止入內,而且有公告牌鐵絲網圍欄。山上地形陡峭,沒人沒路,很容易掉下懸崖。山上溫度低,溫差大。穿越肯定是冒著很大風險。

    因此在目前以勸阻,政策宣傳條件下,建議增加違法成本,加大對當事人的處罰力度,如果造成嚴重後果,要嚴格落實處罰,對故意穿越的違法成本,比如救援費用,當事人承擔一定的責任負擔。

    探險應該在允許的範圍內,充分考慮自身條件,做好一切應對措施準備的情況下量力而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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