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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夢遇京都

    這個問題需要以事論事,如果公交車在沒有急剎車的情況下,旅客安全的防護引導工作做的也比較好,是你自己的原因不小心摔倒了,那就怪不得公交車,責任當然也有你自己負責。

    假如公交司機,急剎車,又沒有進行提前廣播,不是你自己的原因造成的摔倒,那這個事就應該由公交車來負責,具體事宜和公交車協商解決。

    董青島供稿。

  • 2 # 開啟車窗看景色

    坐公交車的時候因司機採取急緊制動,致使乘客從座椅上摔下來或者乘客站立乘車時毫無防備,責任如何劃分,還要看當時的具體情況而定。

    一、市內乘坐公交車,由於路途較近,車速也不快,一般不用司機提醒,自己就應該做好乘車安全防護。比如說把好前邊的座椅靠背、座椅上的扶手等。站立的乘客應抓緊拉手和吊環,以防公交車出現意外情況;

    二、因突發情況發生,司機採取緊急剎車措施,致使乖客摔倒受傷,公交公司是有一定責任的。公交公司按照座位險予以理賠,承擔理賠的是保險公司。但全額賠償的可能性不大,乘客本身也應負擔一部分醫療費用,畢竟摔倒時,沒有注意安全防護,乘客本身也有一定的責任;

    三、因為司機操作不當產生緊急剎車並非意外原因造成乘客受傷的,除保險公司在限額內予以理賠,不足部分應由公交公司或由司機本人補足,也就是說,因司機本身操作失誤致乘客受傷的,公交公司負全責;

    四、路程較遠,乘客上車後,司機(或乘務員)曾提醒乘客系安全帶而乘客未執行的,發生意外緊急剎車造成乘客受傷的,乘客責任要大一些,公交公司按理賠程式在保險公司理賠限額內予以賠償,其餘部分由個人承擔。反之,造成的乘客傷害,應由公交公司全額賠償。

  • 3 # 王祖蔭1

    公交最忌急剎,極易使乘客,尤其是站著的,碰傷摔傷甚至引發其他疾病。若司機臨急處置不當,司機要承擔一定責任。

  • 4 # 留駐真諦

    謝邀:買票乘車和公交車形成了事實的合同關係,公交車有責任把乘客安全及時送達目的地,因駕駛員急剎車說明沒有盡到安全駕駛,沒有合理預判到影響安全行車的危險情況,急剎車造成的損害責任不在乘客,由公交車(車籍單位)買單,因公交車按照規定有交強險,乘客險等保險,該損害發生的理賠由保險公司是支付。

  • 5 # 汽車機械事故鑑定

    這個是勿庸質疑的,既然上了車,而且買票(含月票,老年證),就已形成合同關係。公交車就有責任把乘客送到目的地。那麼,乘客在車上摔倒或者下車時摔倒肯定是公交車負責任的。

    公交車或客車一般都買有乘運人險,這個可以是保險公司賠償。一般單方事故肯定是公交公司責任。如果是車輛與車輛雙方事故,那就按交警劃分責任來賠償了。

    本公司一臺客車在某段修路地方行駛,車速偏快,後輪跳起。一乘客自己解開安全帶後跌下座椅受傷。最後仍然是公司賠償(透過保險)。按理說乘客自己解開安全帶,公司應該不負責任。但交警認為其購票就有合同關係。與解不解安全帶無關,而且是司機速度過快操作失誤造成的。

    乘客只要上車,你就有責任保證其安全。當然,乘客有故意行為另當別論了。

    所以,公交車在行駛時都多次提醒乘客扶好站穩。以免乘客受傷。

  • 6 # 一路誠實

    為了減輕城市的擁堵,很多有車一族,也願放棄自已的座駕,選擇公交車出行,讓城市變得更暢通,讓空氣變得更潔淨。

    當你一上公交車,起步前,語音廣播會提醒,各位乘客:請你拉好扶手,請向老、弱、幼獻上愛心,讓出座位。

    公交在路上行駛遇突發情況,採取急剎,是為了保證乘車人及其他人的安全,難免會使車內人員受傷,但你可放心,公交車及所在公司會將你第一時間送去救醫,並會請上護理照顧你,最後還得給你算上誤工費,營養費,和法律所規定的經濟補償。

    但不能投機取巧,就急剎車訛人,這是典型的違法行為,會受到相應的處罰。

    公交連著你我他,服務於社會,但我們更應該理解公交司機的辛苦,不要因司機應急處理突發事件時,無理找上公交司機的麻煩。

    多一份包容,就多一份和諧,讓社更加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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