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椎間盤突出"最早是在屍體解剖中發現的,X線和造影劑發明以後才在活體中得以間接的觀察,CT和MRI技術才讓它較為直觀地呈現在人們眼前。所以它不可能有"祖傳"的論述和療法。
"椎間盤突出"形成的原因至今尚未明確,所有相關的論述只是猜測。
對"椎間盤突出"的後果一一臨床表現的認識更是存在很大誤區,有待進一步商榷,可以從二個方面考慮:對脊柱穩定性的影響和對周圍結構(尤其是脊髓和脊神經根)的直接擠壓。
"椎間盤突出"影響脊柱穩定性,增加相關肌筋膜的負荷,有可能成為疼痛的原因。
但迄今發現的事實是"椎間盤突出"的大小與"脊柱失穩"或"神經受壓"等臨床症狀的程度並不成正比。
特別要指的是,已經眾所周知的"椎間盤突出壓迫神經引起疼痛"的觀點,存在很大的謬誤一一神經受損不應該"痛"!
神經的功能是傳導資訊。神經受損後傳導功能下降甚至喪失,只能表現為感覺減弱或消失。能夠明確地感知與神經支配區域相應的痛點、線、面,恰恰說明該神經的功能正常。
疼痛感是軟組織中的無菌性炎症病灶與區域性張力增高的共同作用經神經傳遞給大腦而產生的,所以神經阻滯麻醉可以消除痛感。
目前的"椎間盤突出症"診斷標準,其實是把多種臨床表現和發病機制毫無關聯的疾病混為一談,統統歸咎於"椎間盤"的影像學改變。於是一方面"專家"遍地,一看片子就下診斷,"必須手術,否則癱瘓";另一方面"神醫"頻出,藥物、手法、器械等等根本不可能改變骨骼的方法都能治好"專家認定"必須手術的"椎間盤突出症"。
如果不輕易用"椎間盤突出"這個名詞,思路可以更清晰一一人體包括骨、神經、血管、肌肉、筋膜,組合成多種器官結構,"椎間盤"只是指組成脊柱的一個零件。各種組織和結構發生異常都可以引起不適,各有特徵,不可籠統地用"椎間盤"的病變作為診斷的依據。
其實,酸脹緊牽是肌筋膜張力異常的表現,伴隨炎症時表現為疼痛;在高張區的遠端出現迴圈障礙(多為靜脈迴流的不完全受阻)表現為麻。只有神經受損時才會發生感覺運動異常,神經受損也只能表現出感覺運動減弱。
消除無菌性炎症和鬆緩肌筋膜張力才是治痛的根本。所謂的"保守療法"無非如此,不可能改變"椎間盤突出"的狀態,優劣區別只在於是否做到"準確"和"全面"。如果有效,說明治療的其實是軟組織病損,根本不是"椎間盤突出"。如果無效,也不等於就是"椎間盤突出"而需要手術,必須從診斷是否正確、方法是否到位等方面進一步稽核,尋找原因,"保守治療三個月無效就手術"的說法是錯誤的!
確認有神經症狀,且與影像學異常相對應時才有手術的理由,而且必須抓緊時機,切不可盲目寄望於"椎間盤突出"有"保守療法"而貽誤治療時機。"保守治療三個月無效再手術"的說法更是錯誤的!(重點重複)
"椎間盤突出"的手術效果,取決於正確的診斷、及時的時機和正確的術式。
在目前接受手術的患者中,一部分是確實屬於椎間盤突出神經受壓的,如及時手術解除壓迫避免神經的進一步損害,預後良好;若寄希望於所謂的"保守療法",發病二週以後手術,神經恢復時間明顯延長,三個月以上再手術的情況更差,甚至不能恢復。
另一部分以疼痛為主要症狀,不存在神經受損表現,多為軟組織病損,針對椎間盤突出的手術其實是無效的,但手術中的麻醉、手術後的絕對臥床休息都可以達到放鬆肌筋膜、減緩無菌性炎症的作用,使疼痛減緩;術中術後激素對緩解疼痛的作用不可忽略。但由於這些作用的不完全性,症狀在一定條件下會重現,即所謂"復發"。
事實上椎間盤摘除後不可能再生,又怎麼可能復發呢?
所以,面對手術後殘餘或復現的症狀,仍然應該從骨、神經、血管、肌筋膜等方面詳考症狀和體徵的歸屬,明確診斷再作相應的處理。
"椎間盤突出"最早是在屍體解剖中發現的,X線和造影劑發明以後才在活體中得以間接的觀察,CT和MRI技術才讓它較為直觀地呈現在人們眼前。所以它不可能有"祖傳"的論述和療法。
"椎間盤突出"形成的原因至今尚未明確,所有相關的論述只是猜測。
對"椎間盤突出"的後果一一臨床表現的認識更是存在很大誤區,有待進一步商榷,可以從二個方面考慮:對脊柱穩定性的影響和對周圍結構(尤其是脊髓和脊神經根)的直接擠壓。
"椎間盤突出"影響脊柱穩定性,增加相關肌筋膜的負荷,有可能成為疼痛的原因。
但迄今發現的事實是"椎間盤突出"的大小與"脊柱失穩"或"神經受壓"等臨床症狀的程度並不成正比。
特別要指的是,已經眾所周知的"椎間盤突出壓迫神經引起疼痛"的觀點,存在很大的謬誤一一神經受損不應該"痛"!
神經的功能是傳導資訊。神經受損後傳導功能下降甚至喪失,只能表現為感覺減弱或消失。能夠明確地感知與神經支配區域相應的痛點、線、面,恰恰說明該神經的功能正常。
疼痛感是軟組織中的無菌性炎症病灶與區域性張力增高的共同作用經神經傳遞給大腦而產生的,所以神經阻滯麻醉可以消除痛感。
目前的"椎間盤突出症"診斷標準,其實是把多種臨床表現和發病機制毫無關聯的疾病混為一談,統統歸咎於"椎間盤"的影像學改變。於是一方面"專家"遍地,一看片子就下診斷,"必須手術,否則癱瘓";另一方面"神醫"頻出,藥物、手法、器械等等根本不可能改變骨骼的方法都能治好"專家認定"必須手術的"椎間盤突出症"。
如果不輕易用"椎間盤突出"這個名詞,思路可以更清晰一一人體包括骨、神經、血管、肌肉、筋膜,組合成多種器官結構,"椎間盤"只是指組成脊柱的一個零件。各種組織和結構發生異常都可以引起不適,各有特徵,不可籠統地用"椎間盤"的病變作為診斷的依據。
其實,酸脹緊牽是肌筋膜張力異常的表現,伴隨炎症時表現為疼痛;在高張區的遠端出現迴圈障礙(多為靜脈迴流的不完全受阻)表現為麻。只有神經受損時才會發生感覺運動異常,神經受損也只能表現出感覺運動減弱。
消除無菌性炎症和鬆緩肌筋膜張力才是治痛的根本。所謂的"保守療法"無非如此,不可能改變"椎間盤突出"的狀態,優劣區別只在於是否做到"準確"和"全面"。如果有效,說明治療的其實是軟組織病損,根本不是"椎間盤突出"。如果無效,也不等於就是"椎間盤突出"而需要手術,必須從診斷是否正確、方法是否到位等方面進一步稽核,尋找原因,"保守治療三個月無效就手術"的說法是錯誤的!
確認有神經症狀,且與影像學異常相對應時才有手術的理由,而且必須抓緊時機,切不可盲目寄望於"椎間盤突出"有"保守療法"而貽誤治療時機。"保守治療三個月無效再手術"的說法更是錯誤的!(重點重複)
"椎間盤突出"的手術效果,取決於正確的診斷、及時的時機和正確的術式。
在目前接受手術的患者中,一部分是確實屬於椎間盤突出神經受壓的,如及時手術解除壓迫避免神經的進一步損害,預後良好;若寄希望於所謂的"保守療法",發病二週以後手術,神經恢復時間明顯延長,三個月以上再手術的情況更差,甚至不能恢復。
另一部分以疼痛為主要症狀,不存在神經受損表現,多為軟組織病損,針對椎間盤突出的手術其實是無效的,但手術中的麻醉、手術後的絕對臥床休息都可以達到放鬆肌筋膜、減緩無菌性炎症的作用,使疼痛減緩;術中術後激素對緩解疼痛的作用不可忽略。但由於這些作用的不完全性,症狀在一定條件下會重現,即所謂"復發"。
事實上椎間盤摘除後不可能再生,又怎麼可能復發呢?
所以,面對手術後殘餘或復現的症狀,仍然應該從骨、神經、血管、肌筋膜等方面詳考症狀和體徵的歸屬,明確診斷再作相應的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