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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農村麗麗妹

    是屬於騙婚,因為在結婚前女方不告訴你,是欺騙行為

    不過你們只結婚沒有領證,是不受法律保護

    可以送女方回家,也可以留下

  • 2 # 王丙坤710

    答:首先我要問你們相親是家庭包辦的嗎?未領證?只是個監督手續?半年後出現意外?就是上天考驗你倆個人根基牢嗎?心真嗎?下面該怎麼辦?婚姻自主權在你倆?其它人沒權誰說都不算!說也自說!!!

  • 3 # 賢惠151688966

    不是沒領證嗎?那就沒有法律責任。若不同意這門婚事,您現在就可以分手。您要知道沒領結婚證就是沒有法律效應的,也就不受法律上的保護。

  • 4 # 心願9383

    先天性的自己也不一定早就知道,具體原因具體分析吧。自己原來也不知道的,我認為不是騙婚,還是要履行夫妻間相互扶持的義務的;女方早就知道,那就不太道德了,看雙方的情感吧。

  • 5 # 月日土木S

    人的一生總會碰到幾件扎心事,總會遇到難唸的經,這不,跟女方睡一個被窩半年了,檢查出女方患有先天性血管瘤,你肯定一個晴天霹靂,對吧!所以婚前或同居前男女做個體檢是多麼的必要!

    你與女方雖己行了夫妻之實,但未領證,在法律上就不是夫妻關係,

    你與女方隨時可以解綁,結束同居,女方的行為也不是騙婚行為,那麼,碰到這樣的事,怎麼辦呢?

    首先,你要穩定情緒,對於女方,你也不要過於埋怨與責備,你想,不管女方是真的不知道還是有意隱滿,她總要為自己找個好丈夫,在婚姻面前總是自私的,況且自己有病,想必心裡也是十分難受,你過度責備,女方一時想不見尋短見了,那你也是有責任的,會攤上更大的事,所以既然問題出來了,就要勇敢面對。

    其次,如果你實在接受不了女方的這種疾病,你可選擇送她回孃家,如果你是上門女婿,也可選擇自已與她分手離開,但我希望你以後常去看看她,給她鼓勵,給她安慰,讓她的身心好受些,畢竟你倆生活了半年了,應該有感情了吧,所謂一日夫妻百日恩,雖不是法律上的夫妻,但已是睡在一起的人了。

    如果你覺得女方人品還不錯,感情還在,那麼你可選擇繼續與她一起生活,並去領證,成為真正法律認可的夫妻。

    最後,我想告訴你的,先天性血管瘤並非絕症,是一種良性疾病,透過藥物與手術治療,極大多數都是可以治癒的,只要定期檢查與複診,問題不大,所以我希望你不要拋棄女方,而要積極為她治療,我相信你倆的未來是美好的,如果你選擇拋棄了她,一則女方會傷心而影響治療,二則我想你良心上也過意不去吧,你說呢?

  • 6 # 不知前生我是誰

    沒說明白,血管瘤分好多種,比如在肝上的血管瘤就很多人就有,我就是,自己原來也不知道,都是三十多歲才知道的,沒有任何感覺,也沒影響什麼。

  • 7 # 三農子弟之五福臨門

    異想天開吧?誰說女孩發現長有先天性血管瘤就是一種欺騙呢?她自己都未必知道!很多疾病並不是病人能感覺到的,如果是這樣的活,很多病人也不至於拖到疾病晚期無法治療時!生病並不是每個人自願的,除非他另有目的!對於女孩來說,治療血管瘤是一場手術。而對於未婚的男女雙方來說則是另一種人生的考驗!作為未婚的男友,你可以選擇遠離!也可以選擇留下,幫助女孩積極籌資治療。不管你曾經說過什麼山盟海誓的情話,都抵不上這場考驗中你選擇的力量。離開是因為不堪現實的打擊,並非女孩的期騙!留下則是共同面對磨難,宣誓海枯石爛心不變!也許費用不菲,但是那只是個金錢的數字。除非女孩再沒有美好的未來。

  • 8 # 使用者86841180244

    血管瘤有什麼關係啊?大動脈上的血管瘤多複查,留意,別撞到了,腦袋裡的血管瘤注意,不影響啥。再說別人也不見得知道血管瘤的存在啊,這都叫騙婚?誒

  • 9 # zyh10001

    血管瘤,有的人跟本不知道,平時也沒有症狀。我大學同學,血管瘤,爆發比較重。還有一個朋友,陪著他的朋友檢查身體,大夫叫他也檢查一下,結果腦血管瘤,治療以後,跟正常人沒有區別。這跟騙婚,不搭界。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你們女朋友都是哪裡找的?都那麼漂亮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