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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看了一個頭條,是關於同性戀不被身邊人理解,被逼上絕路。評論中也有很多人明確表示不能理解同性戀之類的話。 所以我想問一下大家,你覺得同性戀是種病嗎?對於生活中恐同的人,你持什麼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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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列表
  • 1 # master9000號

    恐同成因有以下幾種:

    1 生理性的恐懼厭惡

    2 思想本身極端導致的恐懼厭惡

    3 缺乏科學常識而導致的文盲類恐懼

    4 宗教原因導致的恐懼厭惡

    5 部分同性戀自己無法接納自己性取向而導致的對同性戀的恐懼厭惡

    6 跟風的厭惡

    7 以自我為中心,覺得自己都是正確的別人都是錯誤的直男癌思想;

    8看待愛情從來以下半身思考;

    9 受傳宗接代無後為大的傳統陋俗的影響;

    10 少數服從多數教育的思維固化。

  • 2 # 雨韻瀟

    只要自己不說,沒人知道,有合適的就在一起,沒有就單身過,誰都不會知道,恐同哪裡來的呢?你不想結婚有一百個理由,家人拿你也沒辦法,況且現在找不到女人光棍多的是,誰還盯著你不成,自己的路自己走,不要顧慮太多,顧慮太多太累要得憂鬱症的。

  • 3 # 曹笑R5Y1

    人都有自己的選擇,不應該有所岐視。正如習主席在亞洲會議上說,如果整個世界都是一個模式,就不會還有每個國家的人文風景。那麼,世界就會變得單調!同性戀其實也是一種風景,只要是不危害社會,不騷擾他人,就應該接受。

  • 4 # 劉金子

    恐同——就是害怕同性戀。就是歧視厭惡同性戀。因為自古以來,人類就是異性戀愛結婚生子,幾千年來一直如此,生生不息。在人群中,由母系社會近親繁殖逐步發展為與外通婚,從而人口越來越多,人越來越聰明,人素質也越來越高。由於發展中,人的基因變異,出現了性取向不同群體,既同性戀。人不只愛異性,也有愛同性。特別是近代人們的思想發展更快,人們的認識不斷變化,力爭自己愛的權利,一直存在於人群中的同性戀越來越認識到自己與異性戀不同,隨著人權的不斷增強。在30年前的今天,丹麥宣佈同性戀婚姻合法化。1990年的5月17日。世界宣佈同性戀不是病,把同性戀從病理化中棄出。這一天就是不再恐同。隨後,荷蘭等20多個國家宣佈同性戀婚姻合法化。昨天亞洲第一個地區臺灣也通過了同性戀婚姻合法化。這就說明同性戀不害怕,同性戀就是存在於人群中,同性戀只是人數少,Ta們只是愛同性。同性戀生長的和異性戀是一樣的,只是性取向為同性,對異性不感興趣而已。

    同性戀不同於艾滋病,也不是什麼性病和什麼另類的代名詞。只要潔身自愛,同性戀和異性戀一樣,也不會傳染艾滋病和其他性病。實際上艾滋病在異性戀中傳播很多,只是少數人沒有說話的權利,所以都把這些髒水潑在同性戀身上,這是不公平的。

    同性戀由於人數少,被認為是另類,所以大家都把同性戀當成洪水猛獸。異性戀長期性交為主流,認為異性才是正常的,把同性看為不正常,把有生育的看為正常,把不能生育的看為不正常。同性戀為了不把自己看為不正常,為了工作,為了前途,為了不被人歧視,所以就逼迫和異性結婚,表面上和異性結婚,而心裡卻和同性相愛,把自己也打扮成異性戀,這就出現了雙性戀。雙性戀的特點在中國尤其突出。因為中國對同性戀特別歧視和刁難,想考工作都不容易,更進不了體制。有工作也要被開除。多數人都認為同性戀就是一個汙點,和犯人壞人一樣處理對待。

    同性戀命運特別悲慘。連工作享受的權利都沒有,還有什麼人權。在現實生活中不是恐同是同恐。同性戀不敢做同性戀,同性戀害怕自己是同性戀,同性戀都想做異性戀。

    煤體上說恐同實際上是同恐。

    誰都不要害怕誰,才是正常的。大多數人呵,為什麼要歧視呢?活幾十年也是要死去的,何必生活在仇視中?對別人的虐待也是對自己的懲罰。點寬容,多點快樂,為什麼不好嘞?

  • 5 # 苜藍蓿i

    恐同不可怕,你可以不接觸。歧視才可怕!

    很多人認為自己不屬於歧視範疇同性戀。之前有問題說你願不願意跟患艾滋的同性戀做同事時,大部分都是不願意。理由從他會想方設法讓自己也染病到艾滋就該死,這些觀點都是歧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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