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A採金

    不合理,因為按照我們國家的物業管理條例規定,小區業主車位的比例應該最高不高,超過1:3。也就是說,一戶最多可以購買不超過三個的車位。那麼一個月中買40個車位顯然就嚴重的超過這個比例,那麼其他業主的權利勢必就要受到影響。只是在現實實踐中開發商無利不起早,為了利益最大化,為了能夠快速的讓資金回籠,根本無視這些有關的條例,因為本身這只是條例,而不是法律,對開發商並沒有強制的法律效力。這也恰恰說明了我們國家的法制還不夠完善,特別是社群物業法,法律法規,還沒有達到一個真正公平合理的那麼一個狀態,還需要進一步的加強這方面的法制建設。

  • 2 # yuguohua0798

    覺得只要是公開買的就是合理合法的,前提是所有的業主都知道可以買,但是不去買的車位別人都買下來正常,本身也是商品

  • 3 # 規範使用者名稱007

    首先看車位是不是產權車位,然後看是不是其他業主購買的時候相同價格能不能買到。小區的車位屬於小區的配套設施,但也需要付出費用的,如果是產權車位,也是用和其他業主同樣的價格購買的,就合理合法。但是他購買後把車位改成其他設施用做其他用途就違法了,但自用或者用於短期出租都是合法的。

  • 4 # abc查無此人

    曲解本義,本義是每戶設計不超過3個車位的設計符合標準。你嫌貴了不買,難道我認為不貴還不能買?買多少也是買主的自由。

  • 5 # 華庭鶴唳

    根據國家物權法的規定,居民住宅小區的地面道路和停車場所,屬於全體業主共有,不屬任何個人所有。地下車庫和車位則不屬於這個範圍,往往落入開發商所有,但政府明確為民防工程的地下設施,開發商則無權任意支配,不得出售。所以說,如果有開發商出售地面車位和民防工程裡的車位,則是違法行為。購買此類車位者,也是違法侵權者。

  • 6 # 銳眼說小區

    既不合理,也不合法。

    小區的車位是配套於住房的,相關法律法規在小區規劃建設中是有車位比配置的,也就是說多少套房子配置多少個車位。其目的就是為了解決停車難,降低小區因停車矛盾而引起的糾紛。前些年,車位配置比例為0.3左右,後來上升到0.5,後來上升到1:1。從這些規定可以看出,雖然目前的法規沒有明確規定一個人不可以買多少個車位,但是一套房子配置多少個車位是有明確規定的。在買車位業主只有一套房子的情況下,是不可以購買多個車位呢。

    有的人會說,有錢就可以多買車位,那是完全錯誤的。如果這樣,那麼是否可以幾個人約起來,把小區裡的所有車位都買了呢,之後再高價出租或者出售呢,這顯然是不可以的。正因為出現了這情的奇葩事,所以才有人戲稱,我可以買小區的單元門,可以買小區的樓梯,可以買小區的電梯按鈕等等。也就是人民群眾對這種奇葩事的嘲諷。

    那麼為什麼會出現這樣的事呢,一是開發商的素質太低劣,他們開發樓盤的目的沒有充分考慮到小區以後的矛盾化解,以為把小區裡的全部都出售完了就可以一走了之。二是相關部門沒有嚴格監管,如房產部門、規劃部門等。三是法規上存有漏洞,或者說存在著讓人誤解的東西。雖然說法無禁止即合法,但是如果深究起來,那是不合法的。

    因此說,這種情部不合理也不合法。

    那麼要怎麼解決呢?

    如果小區沒有成立業主委員會,那麼相關業主可以到房管部門反映,向開發商抗議。要求禁止此類行為。

    如果小區成立了業主委員會,那麼業委會相關委員得從小區長治久安的角度考慮,研究法律,吃透法律法規精神,在開發商出售一位業主多個車位的動向時,就要向開發商講明厲害關係,同時緊急向房管部門反映這個事情,並講清楚不能讓多個車位歸屬於一個業主名下的厲害關係。否則,小區以後將會出現更多的矛盾,這些矛盾追查起來,仍然是房管部門的責任,最終還是要由房管部門來解決這些遺留問題。

  • 7 # 巔峰自動化

    合理,我們頂樓一戶買了4套,全部打通通,關鍵他們家還只有3個人,兩個保姆,一套會客室了,一套家庭影院,車位20個,車位什麼都沒有幹,鄰居們也可以停車,別人有錢買是別人的事情,大家努力學習賺錢才是正道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想要了解汽車行業相關資料,該去哪裡查閱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