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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祚珩

    血壓高屬於很常見的慢性病,至於加班後血壓升高身體不適不屬於工傷認定的範圍。

    工傷是指在工作時間、工作地點、工作原因受到的意外傷害,而非是自身疾病所致的身體不適。

  • 2 # 精益現場點評TPM

    加班後血壓太高,要求享受工傷待遇,或者報工傷!

    首先,我們來看一下工傷構成的要件,工作時間,工作地點,因工作原因受到傷害。工作時間,工作地點,這個沒有疑問。造成高血壓,是否是因為加班造成的?這個存在疑問!一般情況下,高血壓的成因主要在於個體特殊體質,其他的都屬於環境因素的影響。

    其次,我們來看一下工傷認定的簡要程式既要求。勞動者認為受到的傷害,應當認定為工傷,這只是勞動者的個人主觀觀點。是否構成工傷?企業和個人都沒有權利判定,只有勞動行政部門指定的工傷鑑定機構經過必要的程式,才能認定為工傷。一般來說,工傷鑑定機構的專家,對疾病的成因會有專業的判斷,給出客觀公正的結論。

    第三,分析企業的具體情況。如果,企業管理比較規範,各種加班均符合勞動法律法規的要求,那麼我想企業應該是沒有什麼需要太多的擔心。如果企業的職業衛生管理混亂,加班管理不規範,對勞動者造成了事實上傷害的可能性就比較大,那麼企業就會處在非常被動的地位。那麼企業就應當根據實際情況做出最優的選擇,承擔相應的被“敲詐"的結果,也是在情理之中。

    第四,具體分析勞動者的狀況。勞動者對工傷的認定管理應當具有一定的知識,否則也不會提出這樣棘手的問題。勞動者無非是想盡可能的減少自己的損失,或者是把損失轉嫁給企業。如果企業問心無愧,就要果斷的進行拒絕,避免前有車後有轍的情況出現!如果企業自身存在問題,那麼企業明智的選擇就是採取談判的方式,或者說是破財免災。可以確定的是,國家法律,尤其是勞動法律法規對弱勢一方勞動者的保護,力度是非常大的,結果可想而知。如果企業一旦仲裁敗訴,引起的連鎖反應會非常大,對企業管理的衝擊也是難以預測。

    希望回答能夠幫助到你。

  • 3 # 執君之手觀日落月升

    那麼,如果哪位少爺小姐因單位加班而頭疼血壓高,完全可以打辭職報告,單位及主管部門絕對不會挽留。至於因加班造成血壓高要求單位給予經濟賠償,那是天方夜潭,你必須拿出你從事的工種是造成血壓高的證據,或者你讓醫院或有關部門鑑定血壓高是這個行業工種的職業病,否則要求賠償就是空話。即使是某有關行業的職業病致殘員工(如矽肺病),也是幫你治將你養起來,也不會一次性補償,避免錢用完你還會找回來,這和交通事故處理是兩碼事。

    前面提到患高血壓是無法拿到用人單位的經濟賠償後,你又想到透過認定工傷拿到錢,願望是美好的,當你的高血壓可以工傷認定拿到錢時,你可能已經不會用錢了。那就是如果高血壓患者在工作場所、工作時間內突發腦梗或出血(這包含所有突發重疾)時直接送醫,在醫院搶救過程中48小時內死亡,那麼可以申報按視同工傷死亡拿到一次性賠償。如果搶救過來沒死或者是過了48小時以後才死,你拿不到工傷保險的任何賠償,包括你在工作場所、工作時間內突發重疾時不是直接送醫,而是回家吃藥睡覺後再送醫在48小時內死亡,按【工傷保險條例】均不能作視同工傷死亡的認定,訴訟到法院,法院也是依法辦案。這就是說,患高血壓在工作場所、工作時間內、直接送醫三個條件下還必須是48小時內走人,才拿到視同工傷死亡的賠償,否則你就是用你的醫保處理,或者是領取正常死亡喪葬費。

    如果你的問題是代人諮詢,那麼文中的”你”就作為第三人稱,請別在意。

    下圖是《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五條,適用於在工作場所、工作時間內突發重疾死亡可以認定為”視同工傷死亡”的有關規定。

  • 4 # nin155988207

    可以去社會保障局諮詢相關問題。按理說血壓高是屬於自身毛病,平時可以吃藥控制,總不至於提出因為血壓高要求單位賠償吧!賠償?什麼依據呀!有沒有遵循的法律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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